生产管理制度【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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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1. 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规定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所有制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统称员工,下同)及外包项目在公司作业的人员、实习代培人员。
2.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
各部门必须按生产技术部的管理考核要求执行,建立相关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并落实到个人。
3.管理内容
制度建设、健全
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完善。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有关安全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转换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转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休息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包括六个月)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不得安排其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按国家的规定到期必须进行复审,不按期参加复审的,除不准上岗外,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建档。
安全标志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厂区主干道、车间和仓库、大门人员进出频繁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按防火的要求配置,并设置在明显的位置,标志要醒目。
特种设备及防护设施
特种设备按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执行。
设备的防护设施及工业卫生设施设备,由制造部负责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每月检查一次。
对涉及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如登高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线的使用。并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
涉及危害因素的人员,除在安全教育时告知外,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并建立档案。
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执行“三同时”和上报审批。
安全生产检查
日常检查:专、兼职安技人员每天四小时以上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定期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专业检查:对要害部位、危害因素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点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的特点,进行防火、防震、防雷、防触电、防暴、防尘、防暑、防寒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出整改单,按时进行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验收。
劳动保护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采购部负责到有资质的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制造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按国家规定按时发放保健费并进行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与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并报告公司领导,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做好调查和协助调查工作,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国家法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伤申报、鉴定等工作。
安全技术措施由制造部报公司有关部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外包工程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
每项工程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验证其资质。
施工场地,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教育等均纳入公司同样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助调查工作。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值班人员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规范生产现场各种作业活动,实现干部管理零距离,现场管理无死角的目的,特制定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地面生产车间和作业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条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车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以上人员每个正常工作日工作期间必须到作业现场走动巡查,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
第四条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管理干部必须按照本单位或本车间制定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车间主任、副主任、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制定走动巡查路线时,要按职责分工,结合车间、作业网点安全管理重点区域及部位,做到全面走动巡查,不留死角。
第五条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管理干部执行走动巡查时携带《走动巡查记录本》及必要的检查、监测工具或仪表。走动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巡查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填写在《走动巡查记录本》上,并及时安排解决。《走动巡查记录本》每月一本,填写完毕后交由安监部门存档保管,用于检查、考核。走动巡查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安排现场带班人员或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当现场监督处理;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问题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人员安排、走动巡查时间、走动巡查路线、重点巡查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及值班人员每个作业班至少巡查走动一次;确保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凡是有人员作业活动的区域、有设备工作的场所巡查到位全覆盖、无死角。
第七条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采用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进行检查、对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矿、厂、站安监部门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集团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单
位实际,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
3、车间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作业区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作业区作业人员违规违�
(2)开展危险源的日常检查,随时使生产现场的环境和设备保持安全状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做好新工人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和复审教育、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换工及复工教育等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4)指导和督促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纠正违章作业。
(5)安排检修和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按危险作业管理程序申报和落实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6)班组发生事故,积极抢救伤员并按程序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不准作假证、伪证。
五、相关记录
1、《关于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关于任命安全员的通知》
3、《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4、《会议纪要》
5、《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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