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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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篇】

1、按时上下班,提前请假,假期按当天工资扣除/天,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各级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及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3、不准与客户拉关系,帮助客人徇私舞弊,不得向索要喜钱和食物,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4、所有员工在工作期严禁污言秽语,消极怠工,打盹、看书嬉戏及吃零食并不得聚集或成群闲聊。(发现一次罚款5元)

5、卫生注意保持,烟缸随时清理,客人下机后及时清理现场。

6、未得上司许可,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20元)

7、严禁透露机台运行情况及客人输赢情况,发现立即开除。

8、当班服务员要准确记录机台故障,及时通知技术修。

9、要不断巡视所管辖场地,严密观察防止隐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10、所有员工要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相互学习、不得相互绊弄事非。

11、交班时搞好卫生,交清帐目、分清责任。

12、不得对外宣传本电玩城机密事件一但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开除并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1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配公司钥匙或私自开启设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并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14、服务员辞职需提前半月告知管理人员,离职当天交还场地物品,并结算,工资如未提前告知识为自动离职。

15、以上制度互相监督执行,举报有奖,违者必罚。

16、以上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立即执行,当天兑现。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员工考勤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休息为法定节假日。

3.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迟到:9:10未到者一律按迟到处罚。当日在12点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资。在12点之后到公司者,扣除当天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5.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带薪休息);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部门经理请病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每月1天带薪休息);其他请假(如婚假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

6.请假内的薪酬,依下列规定支给:?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者,其请假期间内薪酬照发。逾期过后,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扣除工资=逾期天数×当日工资。

7.旷工:早上10:00之前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无基本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8. 参考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部门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9.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加班费标准:为20元/小时;调休:累计加班时间10小时可调休一天。

10.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三、薪酬绩效与晋升

1.薪酬计算:基本工资+话费补贴+工龄工资+车辆使用补贴+绩效工资经理基本工资:

部门员工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计算:参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实际绩效为准。

3.公司以任人唯贤、唯能、唯绩为原则,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者提供晋升机会。

四、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每个部门负责一个月的值日工作(详见值日表)。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个人工作区内设施自己负责关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等应该关闭的设施。

5、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3.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5.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规定

1.员工入职后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4.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5.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并分配到各部门(清单详见后附表格),超出配额之外的物品填写领用登记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门经理将本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综合部专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统一配发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综合部申请做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主管经理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员工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①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

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④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

⑤其他为集团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

第二条惩罚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

①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

②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③擅自离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⑤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⑥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

⑧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①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

②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

③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⑤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

⑥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

⑦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

第六章沟通与投诉

第一条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

第二条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

第七章员工发展

第一条在职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第二条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条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员工管理制度【第五篇】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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