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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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

3、审定、颁发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贯穿于公司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5、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6、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7、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用户和员工)监督。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 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十三条 厨房防火管理:

(一)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二)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三)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五)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六)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七)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八)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九)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十)对安全部门配置于姗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六条 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八条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三)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灭火预案。

第二十六条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必要时把消防工作列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日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

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XXX,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

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XXX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厂区、工作区域或XXX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XXX现象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五)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务部报告。

(六)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事务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五、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六、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七、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八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图设计、审批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报项目经理批准。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提出使用计划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实际布置管理;

1、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材料部门统一保管。

3、安全警示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施工安全管理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6、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使用、维修、移位、回收管理;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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