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章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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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1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树立班级形象,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和学生文化生活,做好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作为一个文学性团体,其基本宗旨在于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服务,为本校文化建设出力,为增强本校文化氛围努力。

第二条:本着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文学自由发展的舞台,促进同学之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养,形成活泼、严谨的文风,从而提高文学爱好者的写作水平。

第三条:我们的口号是:办好文学社,开展好一切活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打造品牌。

二 任务

第一 每学期编辑出版两期以上校报,优先发表文学社社员作品,好作品向全国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第二 创建“校报”博客网站,电子邮箱:;

第三 每学期举办一届诗歌吟诵会;

第四 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社员采风活动;

第五 不定期举办文学创作知识讲座、主题征稿与竞赛等活动;

三。 社员

入社的方式及要求

第一条:凡本校喜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交1篇有一定质量的习作,经文学社指导老师认可,即可入社。

第二条:社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并保存。

第三条:社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第四条:参加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

社员的权利

1. 优先在校报发表作品;

2. 优先在吟诵会吟诵作品;

3.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4. 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无故不得缺席;

3. 积极为校报投稿、组稿;

4. 为校报的健康发展出谋献策;

四。 组织

文学社成立社务会,领导和负责文学社工作。社务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

1. 社 长:

2. 副社长 :

3. 秘书长 :

文学 社下设校报编辑部,负责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校报日常工作;

1.主 编 :

2.副主编 :潘

3.编辑部主 任:

聘任陈志华校长为文学社名誉顾问,校报聘任副校长、副校长为名誉顾问。

附 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大前中学团委会对其有解释权。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切准则皆以本章程为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3篇文学社章程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

文学社是一个经学校批准,由校团委会直接领导并负责指导的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宗旨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挖掘自身潜力,提高写作能力,发展学生文学方面的兴趣和写作方面的特长,丰富校园文化并参与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

2.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弘扬川中精神,打造社团品牌,为校争光添彩,为全校学子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三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切实地为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努力;给文学爱好的广大学子提供有关文学阅读、展示文学作品的机会和舞台。。

2.邀请本校语文教师及有关人士做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或实践活动;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

3.编辑出版校园文学社刊物及其他文学作品辑录;建设、管理、维护文学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全校或外校、社会各报刊推荐。

4.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第二章 社 员

第四条 社员条件

凡川中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爱好兴趣,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向文学社社长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经文学社审核批准,即可成为文学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维护学生形象,维护学校形象,宣传文学社和维护文学社形象。

2.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3.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特长同学(如绘画、电脑等)加入文学社;定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第六条 社员权利

1.享有文学社内一切选举、被选举、表决、建议、监督的权利。

2.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3.享有向社刊及相关作品辑录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全校、外校及社会各报刊优先推荐、向文学社公众号优先发布的权利。

4.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和拥有社刊或其他作品辑录的权利。

第七条 社员奖惩

1.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社团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社刊公开表扬。

2.对社团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建议者,对抄袭文章行为检举揭发者,给予表扬奖励。

3.对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者,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奖励。

4.对不履行社员义务、经规劝后拒不改正的社员,由文学社干部查证核实后报文学社社委会议批准,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重者可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5.对抄袭作品、无故缺旷社团活动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分。

第八条 社员毕业或离校,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编辑部、外宣部、网编部三个部门;名誉编委会。

第十条 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

2.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与学校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一切工作。

3.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在取得指导老师同意前提下,进行适当人事安排、奖惩布置。

4.不定期地召开干部会议,在全体会议上阐述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副社长

(一)副社长两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职责

1.外宣副社长分管宣传部,财务副社长分管社团财务,各司其职。

2.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对每一次活动进行详尽过程记录,并仔细存档备查。

3.监督、指导、督促所辖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在社长不在岗时受社长委托执行社长职权

4.培养具有潜能的社员,以“以老带新”方式培养各个部门后继社员。

第十二条 编辑部

1.编辑部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两名,责任编辑、打字员若干名。

2.编辑部主要负责社刊的出版工作,包括审稿、编辑、校对、录入等一系列工作。

3.为社刊或其他作品辑录提供社团内部稿源,分析投稿情况,协助社团外宣部宣传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条 外宣部

1.负责文学社各部举办活动及其他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的通知;配合其他部门不可预见活动的宣传活动。

2.负责重大活动及节日的对外宣传工作,不定期更换文学社宣传板内容。

3.利用校内广播站、学校网站等有效手段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推广文学社。

4.代表文学社与名誉编委会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传达相关部门的重要指示。

5.负责文学社与外校相关文学社的联系、交流与沟通,互通各校文学社动态,促进交流。

第十四条 网编部

1.建设、管理、维护文学社微博、微信公众号。

2.及时在文学公众号择优发布社员作品和更新最新社团活动动向。

第十五条 名誉编委会

1.由校领导及社团指导老师组成。

2.负责文学社活动顾问、参与监督、指导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xx县第一中学文学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文学社章程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是xx中学语文教师及语文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校领导下,由语文教研组发起组建的群众性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积极探讨演讲、写作等方面的规律,不断提高语文教学水平,为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贡献力量。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文学社的任务是:

1. 制定并实施文学社的发展规划;

2. 组织举办有关写作、演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3. 举办各种有益的竞赛活动;

4. 组织文学社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征文活动;

5. 向报刊杂志推荐学生的优秀作品;

6. 编辑出版文学社刊<>;

7. 加强与县属各校的文学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xx中学学籍、能遵守校纪校规、语文成绩良好并承认文学社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加入文学社:

1、经本人自愿申请,语文老师或班主任同意;

2、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退出文学社:

1、严重违纪,并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2、不参加文学社组织举办的会议、活动达两次以上的;

3、不按时上交稿件达两次以上的;&S70;

4、不交纳资料打印费的。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有参加竟聘校广播室、文学社编辑部编播人员的权利;

2、有参加文学社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优秀作品入选<>的权利;

4、有向文学社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文学社章程,关心文学社发展;

2、认真完成文学社布置的任务;

3、积极向文学社和校广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全体语文教师和各班文学社员组成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社员的任务是:

1、听取并审议文学社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总结;

2、审议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3、修改文学社章程。

第十条 全体语文教师组成理事会,负责对本班文学社员进行具体指导。社长和副社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作为负责处理具体事宜的执行机构,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文学社社长由校长任免,社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副社长人选,并上报学校批准。社长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长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语文教师为本班文学社员的指导老师,学生习作的刊登发表,均享有“指导老师”的署名权。

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担任文学社名誉社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担任文学社顾问,对文学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第五章 资金

第十四条 文学社资金来源:

1、学校下拔金费;

2、社员交纳适当的资料打印费;

3、其他赞助。

第十五条 资金使用:

1、打印各种文字资料;

2、组织举办知识讲座、竞赛;

3、其他正当开支。

第十六条 资金管理

1、经校长授权,文学社长对资金使用有决定权;

2、重大开支须经常务理事会商议决定;

3、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十七条 文学社社员须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废除,由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提交文学社代表大会决定。

本章程自文学社宣告成立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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