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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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人员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责任、各部门领导责任、班组长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

4、公司的具体状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

1、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状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三)安全主任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安全员、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一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选生产责任制;

7、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生产部安全员安全责任

1、生产部安全员在第二安全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5、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第二安全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的信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状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五)业务部安全员责任

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第二安全责任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六)仓库安全员责任

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

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协助安全主任检查厂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贴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贴合紧急状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责任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推荐;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八)员工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奋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务必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决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

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推荐。

二、部门安全责任

(一)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推动本企业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鉴定及劳动防护安全用品标准,并监督执行;

3、严格按标准检验原材料及产品,并做好记录,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完善质量台帐;

4、协助、指导生产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改善,稳定产品质量的措施并负责跟踪;

5、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各种技术资料,防止损坏、遗失;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7、指导企业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协助各单位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并作好档案记录;

9、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业务部解决客户提出的技术及产品质量问题。对客户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产品提来源理意见;

10、按规定做好运作样品的抽检、封存,负责公司产品调色和样板制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责任

1、对企业各车间的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指针、工艺操作规程,务必贴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针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参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

3、负责在生产技术革新、厂房、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带给企业产品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方法;

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遇到生产中的异常状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状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三)设备和动力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公司的机械、动力、化工设备、仪表、管道、通风排风设施、生产性建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化工设备、消防安全装置的维护、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计划、设备改造方案。组织编制设备、动力装置的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讯息工期方案,确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负责对设备、动力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参加有关设备、动力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消防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管理;

2、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3、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习;

4、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6、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7、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责任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带给准确的分析资料;

3、编制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产品检验的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监督发生事故的有关资料的测定和分析。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监管,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监督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七)采购部门安全责任

1、严格按批准计划的品种、数量、产地采购物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索要供货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负责要求供货商对送货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安全标签;

4、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负责向供货商详细了解第一次采购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同时负责向运输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说明;

6、措施计划所需物资编入物资供应计划,按要求供应;并负责解决日常生产中所涉及安全问题所需的物资;

7、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务必贴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2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三篇】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6、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2、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安排布置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管理及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负责各类作业方案的审批及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积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代表分管副总经理行使部分管理职责,包括:

1、统筹管理、布置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生产建设各环节的高效运转。

2、监督、评价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考核管理,促进各部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3、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管理:制定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分管副总搞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协助分管副总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审查、督导、调查、评价、管理等工作,在分管副总外出时代为行使相关职责。

第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对各生产部门的检查活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时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5、负责用户室外架空管线、埋地管线、阀门井、调压站(器)的日常巡查、检漏工作,确保上述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对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7、负责对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8、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 站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 站场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各类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稳定供气。

3、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设施的管理使用,措施的落实,确保站场不受损坏。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 站场部副经理主要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配合部门经理完成站场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对各分管站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3、对各分管站场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分管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 站场部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具体要求。

2、负责本班消防安全、站场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完成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站场部运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及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全面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规划建设管理部职责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在建工程管理,是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2、负责组织施工图的设计或会审,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组织施工企业进行塌方、防汛等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损失。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 施工管理员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我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 安全检查监督部职责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是我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及时了解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各类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积极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

5、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宣传燃气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范,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管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监护,保证公司管网安全运行。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5、协助部门经理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服从部门经理、副经理指挥,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3、进行管网设施安全监管,保障管网设施正常运行。

4、对各类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室内安全隐患,随时宣讲燃气安全常识。

5、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巡线员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及时巡查并掌握责任区内管网安全状况,对公司管网的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

3、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七章 运行服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 运行服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项制度规程的贯彻落实。

3、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4、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演练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不断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5、负责公司各调压站点的正常运行及消防安全管理。

6、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类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7、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8、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运行服务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负责各类大中型作业方案的安全培训。

4、协助部门经理做好管网及调压站等各类附属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转。

5、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管网运行工、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管网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保障各类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 户内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及时完成各类维修任务,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状况,保障室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3、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5、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6、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8、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9、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10、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1、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2、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13、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14、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固定场所、站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不包括生产行为的安全管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站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站场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门站、铝厂站、同煤站等重要站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对站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2、调度指挥中心调度长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调度指挥中心各类电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维护本部门的消防设施。

(3)每月组织公司电工对本部门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协助分管副总经理督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人的监管情况。

3、综合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办公大楼、生活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管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部位。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定期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物资采供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各仓库、材料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仓库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市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永康路客服中心、铁路客服中心、公司客服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三处客服中心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运行服务部负责对区域调压站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内容同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篇】

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2、熟知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在生产作业中,工序间要相互配合,同事间要相互关心,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按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和整改。

4、进取参加安全活动,有权提出改善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提议。

5、理解安全教育和培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本事。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机器、设备,不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坚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通畅。

7、发生各类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善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8、工作中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中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9、爱护和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个体劳保用品。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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