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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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1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2、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3、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2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最新学校管理制度范本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学校管理制度4

(一)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委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二)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分。

(2)墙壁有积尘,扣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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