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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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有宣传。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3、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近期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针对广大青少年儿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无辜的儿童造成了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损伤,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保护祖国的花朵不在受到伤害,使广大家长放心,我院做为××x市的正规幼儿园,按照市××部门颁发的《××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进安保工作。聘用正规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防范能力强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落实管理措施。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密切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经验。
2、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协助,认真查找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堵疏补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时,认真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行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4、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广大学生和教师的自防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管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第三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六条 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的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九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三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十七条 内服、外服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条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十九条 未经医务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压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第二十二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四篇】
幼儿园是育人的重要场所,是幼儿学习、生活的主阵地。幼儿园安全重于泰山。为保证我校各项重大活动有秩有序地开展,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注意公共安全的良好习惯。尤其是幼儿进出重要场所幼儿园都设有专人疏导管理,维持秩序,坚决杜绝拥挤、跑动、推拉、喧闹等现象的发生。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
2、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每次活动都要由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共同组织幼儿参加,并直接负责幼儿的安全保障工作,决不允许出现幼儿放任自流,无人管理。
3、大型活动中,严格落实教育、检查、防范三环相扣的措施,认真检查各种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
4、各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教育幼儿注意出行安全,凡是参加各种大型活动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公共场所礼貌行走,禁止拥挤、吵闹,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幼儿园领导将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各班级、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对组织不利、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班级或个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6、对在大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报告或隐瞒已发生安全事故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参加各种大型活动时如发生不安全事故,除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汇报外,应及时做好救助工作。
总之,幼儿园安全人命关天。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我们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人人树立安全意识,时时绷紧安全弦,确保我校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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