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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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1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方便及时掌握、了解并处置,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网格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市、区及企业、现场联防联控,强化网格责任落实,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实现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组织领导

在市住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市建管处成立建筑工地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处主要领导杨峰担任,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区复工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下设镜湖区防控组、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鸠江区防控组、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以及应急组等五个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核查工作。

五个防控小组:

(一)镜湖区防控组

(二)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

(三)鸠江区防控组

(四)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

(五)应急组

三、完善制度,加强落实

1、拟复工工地一律报备。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企业等纳入总包管理)及其他单位等,统一对项目的开(复)工时间、从业人员的数量、来源、施工队伍的组织、应对疫情防控的措施等制定相应的预案,拟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清单,物资保障情况,报至属地政府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及市建管处备案。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2、落实全员责任。完善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负总责,施工总包单位对其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监理单位做好监管、指导。建立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防控机制,细化责任体系,具体到人,加强全员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责任。

3、严格现场复工条件核查。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细则,由各组长带队,与属地政府有关防疫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内容逐项细致开展核查。重点是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企业返岗职工信息登记,防疫物资保障、环境卫生条件、工地封闭管理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

各建筑工地湖北、浙江、广东以及合肥、阜阳等省内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人员,在疫情未有效解除前不得返回芜湖。

4、做好日常监测。为加强疫情防控,提高日常管理质量,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日常监测。项目工地现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做好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配备体温检测等基本设备,对进出口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测,做好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检查,加强工地内部日常消毒监测。各参建单位每天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温、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进行监测,建立所有人员每日监测记录台账。

5、做好人员分散管理。为最大程度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扩散,各项目参建单位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1)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2)分时段供餐、分散用餐,不得多人在室内同时用餐;

(3)不得集体住宿。

6、周密部置,做好联防联控。一是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各防控组做好配合。三是做好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定期向属地防疫部门和街道反馈建筑工地疫情动态信息,方便属地掌握详细情况。四是提前与属地防疫部门协商,明确就近收治医院。

7、应急处置。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单位人员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现疑似症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和市建管处。第一时间做好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配合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每日报告。各建筑工地应按照要求,对当日的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市建管处各防控组,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开展巡查检查。复工期间,各防控组联合属地住建部门不定期到建设工地就疫情防控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各建筑工地应确保工程复工后的生产安全,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教育、交底及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履职尽责。一旦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人员,企业迟报、瞒报、谎报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 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一、督查范围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二、督查时间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三、督查重点1.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 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 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四、督查组织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五、督查数量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六、汇总和归档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七、督查回头看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八、督查后勤保障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附表一:《疫情防控督查表》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督查表   所属区域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工地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工地状态复工准备( ) 已复工()   检查项目检查重点检查结论(明确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意见,不符合简要叙述)   人员到岗履职疫情防控小组体系清晰、职责明确,定岗定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   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明确   有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等均到岗履职   关键人员各岗位职责清晰   疫情防控情况工地进口设有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   施工现场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门卫对所有进出场人员进行全登记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健康明。要素包含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   施工现场有环境消毒制度,定期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有卫生防疫宣传广告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交底   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复工条件和保持《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施工现场留底,并且检查重点、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结论清晰   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落实(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   复工后疫情管控措施有效保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   行政文书开具   提示:   1. 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 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 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3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一、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四、防疫及安全生产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五、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六、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七、强化参建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八、强化责任追究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4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 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 号)文件(以下简称 3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一、成立工作专班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 100 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二、开展复工情况排摸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 2 月 10 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三、施工现场管控要求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 3 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 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四、复工申请和核查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 3 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 2 月 10日前复工。2 月 9 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五、 处置要求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六、其他要求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5

为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项目部项目部成员素质,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施工情况描述与复工计划 工程名称:XXXXXXXX工程(水利和景观 绿化)施工建设单位:   XX市 XX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 XXXXXX 二、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项目部项目部成员的自我 防护意识;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 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和蔓延。通过严格的疫情控制手段,逐步恢复 XX市 XXX工程施工。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 持四早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 导机构和职责 具 体职责:(一)负责对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工作的督促与 检查 (二)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项目部有关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 )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四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五、项目部职责 (一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 )指定项目部负责人 XX负责本单位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 工作; (三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 )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 )项目经理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以下简称项目部疫情报告人 )。1、项目部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项目部疫情报告人为 XX; 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知识; 2、项目部疫情报告人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定期对项目部成员的出勤、 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负责指导项目部成员的晨检工作。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措施 1、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 2、项目部成员非必要时尽可能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 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用肥皂和清水或含酒精洗手液清洗双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鼻或口;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 4、保持工作场所室内不断的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可以先 吐在纸张上,在方便时再把它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在自己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 圾箱内,防止病菌传播; 5、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一定要及时就近就医。七、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监测 项目部建立由项目部成员到疫情防治工作组、到项目部疫情报告人、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项目部建立项目部成员晨检(量体温)、因病缺勤病因追 查与登记制度。项目部疫情防治组员发现项目部成员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疫情报告人。项目部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 查,做好记录。晨检应在项目部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疫情防控工作组组员对早晨起床的每个项目部成员进行观察、询问、体温量测,了解项目部成员健康状况。发现项目部成员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 (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 )以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时, 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疫情报告人,项目部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的早发现、早报告。项目部保留晨检记录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 )因病缺勤 疫 情防控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本班项目部成员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项目部成员,应当了解项目部成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项目部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项 目部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项目部成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的早发现。   (三 )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在同一班级, 1天内有 3例或者连续 3天内有多个项目部成员 (5例以上 )患病,并有相似症状 (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 )或 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项目部发现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 人时; 3、个别项目部成员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八、应急措施 一旦项目部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疫情报告 项目部成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人时都应立即向当地防疫站报告。   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项目部领导根据病人病情程度,指派项目部疫情报告人 2小时内 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 ,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 场所 (医务室 )进行医学观察隔离,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指定医疗机 构诊治。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对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项目部防疫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 做好消毒处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项目 部按照防疫站要求集中隔离。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项目部和防疫站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停止一切生产生活活动;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 进出。   项目部在接到当地政府、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 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项目部领导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后,采取积极的措施,让项目部成员了解情况,稳定项目部成员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项目部的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念。九、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项目部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 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项目部将对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 职、渎 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 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 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 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6

根据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范,及时做好疫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灾害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及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厕所改造等工程,包含食堂及连廊屋面防水改造、厕所改造、食堂改造、舞蹈房及零星改造等,建设规模、工程特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见招标文件,并要求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

二、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紧急联络电话:

1、防护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项目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全面落实项目部的预防措施及防护物投入使用;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5)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7)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8)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2、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三、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1)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役情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应急处置措施

(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①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②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③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④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⑤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⑥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⑦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⑧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工人们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工人的恐惧心理,稳定工人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⑨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⑩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①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②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③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④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⑤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做好消毒和通风。

⑥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3)应急结束

在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四、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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