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大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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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一篇】
根据教育部、我市教委和我校关于20_-20_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保障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调整本科教学模式,落实本科生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延期开学期间调整本科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
该方案即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学生返校正常上课结束。学生返校后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安排实施本科教学工作。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的整体工作部署,学校在延期开学期间成立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教学工作组。
二、总体调整思路
我校20_年春季学期预计开设1644个课堂,784位教师开课,8785名学生选课。在延期开学期间,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依照20_-20_学年校历的教学周安排,以大学“学习通”课堂教学平台为集结联系点,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改变原有授课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教学方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总体实施原则:分类开设,优先安排必修课程和毕业生课程;灵活安排教学方式;发挥学院与基层教学组织主动性、积极性。
(一)优先开设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学生课程。希望专业必修课的任课教师以及有毕业学生的课堂尽可能克服困难进行线上教学。教务处将给开课单位提供学期课程清单并标注有毕业生选课课堂,给学生所在学院提供毕业生选课情况列表。
(二)鼓励一门必修课由多个教师开课的合并为一个课堂。各学院和基层教学组织要发挥好统筹作用,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好一门在线课程。
(三)体育课程暂时停开。请同学们注意加强体质训练。体育部后续也会推出体质训练的相关视频供同学们练习。
(四)鼓励专业选修课、通识类课程开课。
(五)对无法进行线上开课课程的安排。不适宜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向开课单位提出延缓上课申请或停开课申请;无法适应线上教学的教师,也可向开课单位提出延缓上课申请或停开课申请。针对不进行线上授课的课程,教务处会将暂不开课信息及时通知给选课学生,并在正式返校后依据各教学单位的汇总情况帮助老师安排补课或停开课程。
(六)发挥学院与基层教学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各学院要主动摸底了解教师的开课意愿,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开课任务;及时解决线上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学校支持各院和专业按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三、具体实施方式
(一)教学时间
原则上依照20_-20_学年校历的教学周安排来组织教学,20_年2月24日为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开课教师应按照排定的20_-20_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表和具体教学周实施线上授课与学习。确有困难无法在开学第一周开课的教师可延缓开课,并由各学院向教务处报备。
(二)教学平台
1.教学实施平台为大学“学习通”课堂教学平台,即“学习通”app。
我校定制版的“学习通”app已实现开课信息和选课数据实时对接,即师生登录app进行身份认证后可直接进入自己的班级进行师生互动。这一功能直接解决了延期开学期间师生无法联系的问题,任课教师可提前在app内完成与所有选课学生的第一次沟通。此外,“学习通”支持多种媒介资料发布、视频直播、实时讨论、记录师生教学数据与轨迹等多项教学辅助功能,方便师生进行网络教学活动。
2.学校将在“智慧大学”开辟“在线不停学”专区,提供“学习通app”统一身份认证、校内辅学资源目录、云盘等在线教学服务。
(三)教学组织形式
1.任课教师须在20_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核对开课信息,激活课堂,发布延期开学期间本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以及第一周授课要求,后续每周六前发布下一周的授课要求。为了尽快与学生取得联系,要求任课教师第一次发布的授课总体介绍在学习通app上进行,待与学生建立联系后,可以采取教师习惯使用的线上授课方式(比如微信、雨课堂、classin、其他直播平台等),通知并组织学生利用其它在线方式进行每周课程学习,但须注意留存教学相关数据信息。
2.任课教师可选用一名在籍研究生作为学生助教来辅助教学,助教的管理及政策支持依照《大学教学助理制实施办法》执行。
3.学生须在20_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及时了解教师的授课安排,并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可于2月22日前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核对选课信息以及查看所选课程是否进行网络授课(具体方式:在我的课表下方课程列表备注列查看。其中网络授课代表该课程进行网络授课;暂缓授课代表该课程不进行网络授课,开课情况待返校后另行通知)。
另外,20_-20_学年春季学期进行的本科生重修选课、补选课程、退选课程仍按照原计划进行。
4.对于身体有病患、上网不便的同学,可以申请不进行网络学习,但须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汇总之后统一报各学院审批。确有原因经学院批准无法参加网络修学的学生,教务处会根据学院汇总的备案申请为学生办理补课事宜,或安排退补选课程。
(四)教学方式
1.多种方式开展教学。
任课教师须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重新备课,重新设计教学流程,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3)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分组讨论;
(4)布置课堂作业并批阅;
(5)进行课堂测验;
(6)讨论答疑。
2.教学时长由教师自主安排。
任课教师需要根据课程的总体授课目标以及每周的教学目标来灵活组合运用以上授课方式,有序地引导学生学习。考虑到线上学习的特点,为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不要求任课教师课程讲授的时间满足原排定课时,任课教师可以自行决定课程讲授的时间长短,请任课教师通过合适的方式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学校会按照原排定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3.学生学习时间相对自主把握。
除任课教师要求学生集中直播授课等形式外,学生学习时间只要自主安排在本教学周内完成即可,不拘泥于原排定上课时间。
四、工作分工与要求
全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积极按照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本科教学工作组,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全力保障本科教学有序、高效开展。院校多部门联动,协同保障该项工作开展,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
1.负责本科教学整体组织工作;
2.拟定调整本科教学模式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通知并加强宣传;
5.协调沟通各教学单位和各相关部门。
(二)各教学单位
1.督促各教研室或研究所组织教师按照线上教学特点进行备课;
2.负责将学校相关文件、重要通知传达给每一位任课教师;
5.收集教师的各种疑问、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解决。
(三)学生处
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辅导员及时、准确、点对点向学生传达学校本阶段教学安排,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及时关注教学相关舆情并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负责“在线不停学”专题板块建设、学校各教学资源平台的整合与运行维护、学校已有教学资源的整合上传、本科教学运行相关系统运行维护与数据对接。
五、“学习通”操作指南及其培训方式
(一)教务处会提供“学习通”相关操作指南和组织直播培训等帮助师生熟悉“学习通”。
(二)面向教师的直播培训安排在2月10日9:30和2月14日9:30通过“学习通”app开展,各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将于2月8日向各单位教师公布直播二维码。请各位老师务必于2月9日前依照附件操作指南完成“学习通”app下载、登录及身份认证工作。错过直播的教师可以在“学习通”上回看培训视频。教务处发布操作指南文字版、视频版供教师学习。
六、咨询及答疑
(一)咨询政策性问题,可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周玥老师,联系邮箱:
(二)使用“学习通”技术问题,可联系平台技术顾问韩敏,联系电话:
(三)有关教务处工作相关疑问,可使用教务处智能答询系统在线咨询。操作方法为关注“大学教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常用咨询”栏目最下方功能“智能问答”功能进行咨询即可。
(四)教务处将及时汇总师生的疑问,不定期发布答疑指南。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二篇】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坚持政府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忠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小川、周波、杨茂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谌静,党委委员、公路局局长张绍明,农村办主任黄成瑜,交战办主任何林任副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韦宇、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斌、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负责人黄志贤、县质监局局长陈坤、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徐晓喁、县编研中心主任张百海以及局机关各股室股长(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具体防控要求,配合卫健、公安、应急等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响应并督促交通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舆情引导组、督查督办组5个工作组。
疫情防控组
组长:赵小川
副组长:冉志山
成员:局安运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综合执法大队全体驻站人员以及各道路,水运客运企业经理、副经理、车站站长。
职责:检查督导客运企业、站场、水运码头等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人员流动密集场所以及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做好旅客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对乘坐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运输船舶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各车站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尽量控制交通工具驶往疫区,必要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强制停运;各客运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对所有从业人员按要求严格核酸检测、动员并组织全员参与防控工作,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保障到位、响应到位。
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波
副组长:王才能文兴志
成员:局办公室、局计财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交通运输系统内部职工疫情排查以及防治药品、消杀药品、防疫物资等的购置、储备工作;按照县委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其它防疫紧急物资、设备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快速将防疫物资、设备等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装备和用品的保障工作,加强防控资金的调度、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信息联络组
组长:何林
副组长:谯明、刘育良
成员:局安运股、办公室、养护股、农村办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以及有关部门之间联络畅通,同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工作;各单位、运输企业、有关职能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要立即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指示精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舆情引导组
组长:杨茂伟
副组长:熊娅男杨丽筠
成员:局群工股、法规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要对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生产一线的驾驶、乘务人员对疫情的预防、消毒、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展板、多媒体显示屏等手段对公共场所群众进行疫情预防知识宣传,积极配合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旅客的疫情防控宣传,指导职工和群众以科学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增强全系统人员和社会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及时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回应公众正确面对疫情突发事件,理性做好疫情防控。
督查督办组
组长:谌静
副组长:吴红玲
成员:局人教股相关人员。
职责:对交通运输各单位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检查、应急响应、信息报送、舆情处置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同志严格按照《中共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一)国内出现病例,本县未+出现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会同乡镇、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加强对货(客)运市场的管理和交通综合执法的路面巡查,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运输活禽的违法行为。
(二)本县出现输入性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1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各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
2.加强对客货运场站的巡查管理,制止野生动物及活禽的运输。
3.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防控宣传。在交通运输工具、场站等张贴疫情防范指南或注意事项,提醒广大旅客做好防范。
(三)本县出现输入病例可能引起续发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2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疫情处置工作。
2.配合场站及卫健等部门根据上级和县应急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外防输入”的要求,加强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等点位的管控;对从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进入本县的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等健康筛查;发现有发热病例时,经询问、留观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做好登记,并按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或急救中心移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会诊。
3.各车站、公交首末站等重点场所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社区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情形3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情况,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依法采取关闭客运场站,暂停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网约车的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2.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对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实施车厢“日消毒”和“每班(趟)次通风”,司乘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3.停止发往疫情高发区的省、市、县际包车业务,严禁进入疫情高发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的其他客运班线要立即调整运行线路,绕行疫情高发区,坚决禁止在疫情高发区上下客。严禁途经疫情高发区客运车辆在疫情高发区境内违规配客。严禁从疫情高发区始发途经我县客运车辆在我县进站配客。
4.严格执行省、市、县际客运班线实名制购票、乘车等有关规定。各客运场站要设置专门到达区域,重点对外省、市、县入南客运班车乘客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并建立台账,了解掌握乘客在我县去向,确保疫病防控、人员隔离有痕迹可查。对与病例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通过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5.落实一线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6.先保障应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的运输,确保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一)响应终止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终止响应,对疫情发生经过、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
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特制定本方案。
我局成立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鱼台县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局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合鱼台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成立的领导小组向局报备。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根据鱼台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一)道路运输: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班线客运、包车等;
(二)城市客运:公交、城市交通、出租汽车、公交首末站等;
(三)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客(渡)船、旅游船等;
(四)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督促辖区内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公交首末站、车船等采取必要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督促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在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指导下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公交首末站配备体温测量仪、消毒药物、喷洒器具、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和用品。
(二)督促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设立隔离观察室,按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
(三)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相关要求,特别要密切关注司乘人员、检票员、安检员、收费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确保从业人员不被传染、健康上岗。
(四)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车船上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简便防护物品,并按要求做好车船消毒工作。特别针对公共交通工具要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制度,维护良好卫生的乘车环境,降低病毒传染条件。
(五)督促货运场站经营企业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来自疫区的车辆、货物进行消毒检查。
(六)督促货物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经营企业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
(七)督促做好应急运力统筹储备调度和必要的防疫物资准备,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确保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八)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经营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旅客疏运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旅客高峰聚集情况,通过加开班次及时疏运,减少旅客滞留时间,避免旅客大量滞留。
(十)督促局属各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自身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当发现疑似病例时,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疑似病例和与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发放口罩,将疑似病例带到隔离观察室,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同时,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二)在车船内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车船内人员发放口罩,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并立即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三)对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客货场站(港口、码头)车船要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部门要求进行。
(四)与可疑病例有过接触的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要按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的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一)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向本单位、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客货场站(港口、码头)交通站点。发现疑似病例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例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船。发现疑似病例的车牌号(船名)、发车(航)时间、运行线路;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车船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3.单位内部。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与疑似病例有过近距高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落实值班人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有疫情,要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控动态。各单位应于每日15时前向局值班室报送当日疫情防控情况。县交运局值班室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四篇】
为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假日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a级旅游景区
(一)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入园,控制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
(二)组织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实名登记,根据网上实名制分时段、间隔性等方式安排游客入园。
(三)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提醒游客游览期间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
(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出入口、游览步道、观景台、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人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二、星级酒店、民宿(其他酒店或住宿业参照执行)
(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二)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止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
(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一)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二)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旅游团行程中出现发热人员时,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生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
(三)做好行前游客信息采集以及出行前排查相关工作,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出团时尽可能安排游客分散就坐,旅游包车不低于25%的空座率,防止人员集聚。
(四)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五)旅行社企业应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好防疫物资,同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疫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文广旅体局和属地政府部门。
本指引由__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五篇】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肆虐,为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根据河南省委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1~11号)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办公室及监理工地复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冯自加;副组长:张全红、刘胜利;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疫情防控监督员。
(二)公司及时发布通知,提醒疫情防范和预防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疫情紧急消息,及时告知公司全体员工。
(三)复工后建立日常员工信息反馈制度,每天派人定时统计所有员工出行情况与健康状况。若有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有疫情潜在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办公室。
(四)提高返郑和返工途中的防护等级,全程必须佩带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和交谈。凡是返郑或返工人员均要求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健康信息系统提前申报,根据地方规定如实填写《人员健康信息表》。
(五)办公室应配备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体温计,工作期间每天早中晚三次测量公司出入人员的体温,公共用品及公共场所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和消毒,办公电脑尽量不交叉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六)疫情期间,会议制度暂时取消,需要传达的文件精神首选微信或qq通知,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视频会议。
(七)提醒全部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必须戴口罩、接触外物必须勤洗手等。
(一)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我公司安排如下:春节假期延期到20xx年02月09日24时,公司办公室初步拟定20xx年02月10日正式上班,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个监理部复工时间按照项目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的规定,由监理部现场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决定复工时间。
(三)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四)落实到岗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统计工作,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病例有接触的居家(宿舍)隔离14天,其他地市返郑复工的居家(宿舍)隔离7天。实施错峰返岗方式,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群体活动。
(五)执行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办公室和宿舍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如空调、楼梯间、厕所等)和公共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如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等);员工宿舍暂停集体做饭,且不得集中就餐,并按规定做好防疫消毒。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六篇】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地下室防水,采用的是液体成膜的无焦油聚胺脂防水涂料,这是一种环保型材料,固化成型后,类似橡胶,弹性及延伸性能好.抗拉强度及抗撕裂强度较高,且耐寒.耐高温,抗老化性能良好.
一. 施工工具: 拌桶、胶刮板、油漆刷、铲刀、扫把等
二. 基层处理
基层要求清扫干净,不容许有凸凹不平,桩尖如有不规则的地方要及时修复
三. 施工要求
第一遍施工,根据施工要求需用量将聚氨脂甲乙按1:2重量比的比例配合后进行底胶涂膜,干燥24小时不粘手为宜,才能进行下道施工,每道的搭接100至150。
第二道涂膜施工,在前道涂层固化后,就可涂刮第二遍涂料,涂刮时要均匀一致,桩头钢筋不能污染。
项城四建装饰防水工程公司
20__年4月30日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七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工作预案【第八篇】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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