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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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条例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上岗前,必须先量体温,发现如有异常体温,必须离开岗位,待恢复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碰过生食、半成品,应再洗手消毒,方可接触熟食。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工作前,穿戴清洁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六、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不得使用不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七、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抓头发,挖耳朵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八、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三篇】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八、食品废弃物处置管理制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食堂工作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饭菜质量有监督权,要定期不定期对饭菜抽样检查。

二、食堂食品采购员及保管员工作要求

1、食堂食用的所有原料、材料都要有凭据,谁采购,谁就做好采购记录并签字,必须责任明确,高度负责,采购回的原料一律进入食品储藏室,由保管员按采购单一一验收入库,并作交接签字,原料入库后实行专人保管。采购食品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采购和使用。

2、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肉类食品。采购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3、食品存放时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消毒药品隔离。

4、每顿饭前由炊事班长按菜谱到食品保管员处领取原料,并进行签字,周末由主管领导进行核对结算,没有签字的领用单一概无效,经核对缺失的原料由保管人员赔偿。

三,炊事员工作要求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如手接触脏物必须洗净后才能重新进行工作。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4、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每餐都要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48小后方可处理掉。

8、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第八篇】

1、按学校规定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不得缺岗;因私事离岗,必须事先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且自己请好人代岗方可。擅自离岗的,有一次扣40元。

2、认真参加考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对食堂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实行考勤,由主管领导考勤。迟到或早退,有一次5元。

3、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之中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不安要求做的,视清洁轻重,酌情扣20-----50元。

4、做好饮食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及时对炊具、餐具等进行清洗,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消毒,随时保持煮菜煮饭间及操作间的整洁。

检查发现有一处不卫生的,扣责任人津贴5元。有一次不消毒的,扣责任人20元。由此造成后果(如造成学生生病、被上级部门批评、被卫生监督所查出问题并罚款等)的,责任自负,并同时执行我校其它制度。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每个人负责的卫生包干区,要按时、认真打扫。不能按时打扫的,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干净的,有一处扣5元。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将二倍扣款。依此类推。

每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及时更换与清洗,衣帽上无污迹。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定时洗头、理发、剪指甲。工作场所不抽烟,不吐痰。更衣间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状况优良。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将扣责任人20元。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履行好《食堂岗位责任制》,对于失职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爱惜各种食堂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惜食堂炊具、用具及食品,属人为损坏或造成浪费的要二倍赔偿。

8、廉洁奉公。不占用公家财物。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在食堂拿物借给他人或自己拿回家中,违者处以所拿物品二倍罚款,并作书面检讨。

9、接受管理、分工合作。自觉接受总务处的管理,接受意见诚恳虚心,并能及时改正错误。努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有一次罚款100元。

10、分工合作,搞好团结。与同事分工合作,关系和谐,无闹个人矛盾现象。如出现闹矛盾现象的,双方都要罚款50元。

11、操作规范。严守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各项卫生要求,工作效率高,无失职行为。有失职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在赔偿损失后,罚责任人100元。

12、遵守制度。能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牌、外出等,将扣责任人10-5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将加倍罚款。

13、服务态度。要提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服务态度优良,语言文明,态度和善,耐心细致,服务到位。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因人为原因(如恐吓、刁蛮等)造成学生离住或退住的,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要微笑对待每一名学生,不得对学生冷言冷语。有一次50罚款当事人元。

14、满意评价。师生满意率高,无师生、家长投诉。如被投诉的,在核准情况后,有一次将罚款当事人元,两次以上的,二倍罚款。一学期被投书达到505次以上的,经查实,的确服务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15、安全生产。注意用电、用火的安全,严格按规范进行各项操作。下班前仔细检查,关闭相应电源开关及各种阀门。如因失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或造成被盗等后果的,失职人员将承担所有的责任。用电、用火有一次不按要求做的,将罚款当事人10元;下班有一次不按时锁门、关闭电源和阀门的,将罚款当事人20元。

16、临时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突击工作及其它杂务工作。接受工作主动,不推托。

17、维护利益。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发现漏洞及时补缺;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18、勤俭节约。节约水电,节约粮食,有意识地避免浪费。如有故意浪费集体粮食等资产的,将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2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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