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最核心的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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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行为规范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和旷工。

2、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店内清洁。

3、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整齐干净,不得戴首饰,不浓妆艳抹,指甲不可过长。

4、站位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如遇客人要主动打招呼。

6、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7、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价格。

8、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违者重罚,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9、内部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乱放,统一放在箱内。

10、下班时必须检查好等、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1、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2、工作期间不要咀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二、工作纪律

1、按工作时间到岗,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2、每日准时考勤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未请假未来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工资。

3、上班时间为早9::3——14:00,晚17:00——21:30不在工作期间之内,店员工的任何安全问题均与众友靓厨餐饮有限公司无关。

4、本店服务员、服务生工资均为底薪三千元包吃不包住。

5、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或请假获得批准但不按期回来上班者,均作旷工论处,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累计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一律不予发放。

6、工作期间,不在岗位的扣10元。

7、工作餐用餐时间为2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8、准时参加餐前会,按要求做好工作。

9、不得在餐厅内吸烟、吃东西、梳头、嬉戏、化妆。

10、不得在餐厅内讲脏话,不得辱骂客人、同事。

11、服务时必须讲普通话,不得窃窃私语,交头接耳。

12、上班时手机不允许带在身上。

13、员工的病假要提前告知,如有特殊情况核实后再处理

14、上班时间服务员会客时间不能超过五分钟,不能把自己的朋友带入店。

15、不允许在餐厅内奔跑,要轻快的走路。

16、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1号到31号发放日期为次月15日。

17、新入职的员工第一个月押金为15天的工资。

18、公司规定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辞职须干满三个月提前半个月申请,如擅自离开视为自动离职,不给予工资。

饭店员工守则和的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餐饮最核心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1、文明就餐,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排队购饭,不得拥挤、起哄。

2、售饭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就餐人员要尊重师傅,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发现售饭菜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不得无理取闹,恶语伤人。

4、凭卡(票)购饭菜,禁止现金交易。

5、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

6、餐厅内禁止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

7、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

8、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9、本管理制度由指挥部监督执行。对损害企业形象、破坏公共道德、违反指挥部纪律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餐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为维护公司员工餐厅的正常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保持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严禁吸烟。

2、餐厅内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无虫害,地面无油垢、无积水。

3、调味品、辅料必须存放在有盖容器内,做到无虫、无霉变。

4、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

5、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每周六交综合部办理签字手续。

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8、每天清理,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9、餐厅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确认关闭燃气灶,并关掉电源总阀。

10、如就餐人员数量变动在3人以上,由综合部当日早上十点之前通知餐厅。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进餐时间为:12s00―13s00。

2、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

3、力行节约,吃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4、员工就餐时保持良好的姿态,禁止大声喧哗,做到文明就餐。

5、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

6、公司员工自备餐盒,客户可使用公司备用餐盒。

7、餐厅内禁止吸烟。

8、公司相关客户可带至员工餐厅就餐,由综合部做好登记。

9、需临时到公司餐厅用餐的员工,于当日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10、周六需加班的员工,于周六早上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餐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1、为了加强餐饮部的管理,本部实行奖勤罚懒的管理制度,以上条例定为1分为人民币1元,最低罚款5分以上最高罚款200分以下。

2、员工上班不按时签到出岗影响工作进度扣罚《10分》如迟到半小时内以此扣罚,如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下扣罚半天工资,如迟到一小时以上当旷工一天处理。

3、员工上班如衣着不整洁,不化淡妆影响仪容仪表规定要求扣罚《5分》

4、上班时间不配带工牌,火机,巾夹等有关规定等扣罚《5分》

5、在客人面前不允许两手插进裤袋、挖鼻孔、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化妆、梳理头发等,违反条例扣罚《10分》。

6、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耳后,男士头发不要长至衣领;女士流长发的须用深色的发圈将头发束起。违反扣罚《5分》

7、在为顾客上菜时,手应握盘边及刀叉的把手,以防食物被污染。要经常用洁净布清洁桌面及服务台面,违反条例扣罚《5分》。

8、面对同事或顾客不面带微笑。不和客人打招呼,不能正确地说出其姓名及称呼。扣罚《10分》

9、当值时间未经上司批准善离岗位5分以上15分钟以下扣罚《10分》

10、工作中如遇困难,不向经理上报或同事寻求帮助影响工作质量扣罚《5分》。

11、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甚至辱骂顾客违反条例扣《100分》。

1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嚼口香糖,不能吃喝东西,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事情或做其他有损酒店形象的行为,违反条例扣罚《20分》。

13、当值时间,未经经理批准不得会见私人朋友接、打私人电话或陪同客人用餐。违反条例都扣罚《20分》

14、当值时间,除部长级以上才可开通手机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开手机。违反扣罚《10分》

15、员工下班时未向部门经理申请私自下班扣罚按早退处理。

16、未经上司批准不参加部门会议或无故迟到扣罚《50分》

17、当值时间抽烟打架聚众赌博拉帮结派、搬弄是非影响组织及团队精神,开除处理。严重送公安局处理。

18、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所有员工不准穿着工作服外出外。如反条例扣罚《10分》

19、餐厅内各级员工,不准因须下班而企图或意图要求客人结帐或签单离区。违反条例扣罚《20分》

20、回答电话时要礼貌且正确,不能让铃声响过3次违反条例扣罚《5分》。

21、上司分配的工作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质量扣罚《50分》

22、未经当值上司批准私自调班调体违反考制度扣罚《20分》

23、所有员工都应熟悉酒店一切有关的紧急措施和安全程序,了解酒店的消防安全出口,上下班必需走员工通道。违反条例者扣罚《5分》

24、在工作中不按全守则操作,造成物品损坏,按物品进货价格赔偿。

25、在餐厅内服务时,要当心顾客的箱、包等随身物品,以防绊倒,如真有东西搁在过道上,要告知客人且说对不起。不能作是视而不见者扣罚《10分》

26、正确地使用进出入餐厅与厨房或其他地方之间的视扇门,看清楚才推门进去,避免撞倒他人。违反条例者扣罚《5分》

27、端着服务盘走动时,要保持正常速度,千万不要奔跑,以免发生意外,伤及客人同事或自己。违反条例者扣罚《5分》

28、工作失职东西损坏时不及时向当值上司汇报,或知情不报隐瞒事实欺骗上司扣罚《50分》

29、使用任何一件设备或器具时,应先检查,确定没有问题后再使用。如遇东西破损,应立即登记并联系有关部门维修。不跟踪,不检查;造成财物流失按原价赔偿。

30、切记在清洁设备前应先切断电源,违反操作程序,做造成电器损坏根据损坏程度严重扣罚或赔偿。

31、保持地面的清洁、确保工作区域无污迹、无杂物如工作区域出现乱堆乱放乱七八糟。扣罚《20分》

32、拿刀叉时要当心,不要用手去拿打碎的餐具、杯子碎片,应使用工具及清理不能视而不见违反条例扣罚〈20分〉

33、拿食物、餐具、杯类,必需使用托盘。如违反条例扣罚《10分》

34、要使酒精饮品远离火源,以防失火。如不按安全操作造成失火;按经济损失赔偿。

35、上班时间工作不认真或有意打烂餐具按原价赔偿

36、餐具及使用物品不按规定分类摆放,造成物品流失损坏按原价赔偿并扣罚《20分》

37、为客人服务时不使用服务用语扣罚《20分》

38、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偷看,偷取同事客人资料财物根据情节严重处理:

39、操作时不按操作程序操作,违反操作规定扣罚《20分》

40、当值时间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不尊重上司,当面顶撞扣罚《50分》

41、多处受到同事、上司、客人的投诉,累教不改,扣罚50分并开除处理。

42、存放客人酒水物品,不按程序填写清楚客人资料,造成遗失导至客人投诉扣罚《100分》。

43、点错菜或漏单、下错菜单,造成公司资源损失,按菜式成本价给予赔偿。

44、上错菜或写错台号影响出品质量扣罚《5分》。

45、末按要求做好餐前餐后工作私自下班,扣罚《10分》

46、误记客人或他人留言订错台号或菜式,造成客人投诉扣罚《10分》

47、不按客人要求程序出菜,造成客人投诉扣罚《10分》

48、接见宴席菜单不询问清楚客人的要求自作主张,造成客人投诉扣罚《30分》

49、岐视伤残客人有意怠慢或终止工作扣罚《10分》

50、故意强迫或错误引导客人消费造成客人投诉扣罚《20分》

51、买错账单或误收假抄由个人担其所有任。

5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私自下单拿客人食物扣罚〈30分〉

53、遇到投诉事项:大或小应马上向部门主管汇报,如知情不报或拖延,造成客人投诉扣罚《20分》

54、食物质量引起的顾客不满,应立即采取正当处理方法去解决不主动去解推卸责任扣罚《20分》

55、将所有投诉事件记录在服务餐厅日志内,作为日后参照资料决不能从复从犯,如有从犯扣罚《10分》

56、员工在工作中对工作不满应层级上诉,不能越级反影,违反制度扣罚《10分》

57、根据酒店制度,在酒店内拾到顾客丢失的东西应立即送到失物招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保管。违反条例扣罚《10分》

58、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失物都不能寄存在各餐厅保管或私自保管违反条例扣罚《20分》

59、若发现贵重或私人物件,要立即知会当值前台副经理,切勿延误。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0、凡张贴的有关通知,文件,员工在上面乱写乱画一经查实即时开除,并扣发一切款项。

61、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倚墙、椅、桌而立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2、工作时间不允许吃东西、吸烟、饮酒、看书、看报、睡觉。更不允许借工作之便提供给客人的任何食品,饮料(包括半成品)违反条例扣罚《30分》。

63、在客人面前不得脱鞋子、卷裤腿、卷袖子等不良动作,违反条例扣罚《10分》。

64、工作时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不允许大声喧哗、哼唱小调,吹口哨等,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5、不允许聚堆闲聊或在客人面前交头接耳,更不允许在客人面前大声讨论、打闹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6、不允许用手对客人指指点点和私下议论,更不允许对残疾人进行模仿、嘲笑、讥讽。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7、不允许坐在客位上或手扶空椅与客人交谈;违反条例扣罚《20分》

68、无论任何原因或何种情况都不允许怠慢或不理睬客人,更不允许与客人辩论或争执违反条例扣罚《30分》

69、在所有公共场所或楼梯信道内都不允许互相勾肩搭背或并排而行,违反条例扣罚《20分》。

70、在楼梯或信道内遇到客人,应侧身而立,请客人先行,并点头致意,如有特殊情况欲越过,违反条例扣罚《10分》。

71、餐厅服务员应站立服务,绝对不允许坐着与客人或上司交谈。如看到客人或上司时应主动致意,违反条例扣罚《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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