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大全【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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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5分钟之内上班,不视为迟到行为,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其他例如产假、婚假、丧假等依据江苏省、苏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员工每月有一天带薪病假,病假超过(含)三天的,需出示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会根据每年业务情况,结合学校寒暑假情况,酌情在寒暑假给予公司每位员工一定天数的年假,具体放假时间和天数由公司决定。(或者给予员工一定的年假自行决定休息时间,亦可一半一半,再议)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行政部备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十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理办口头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不扣工资;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学校集体活动管理

公司作为工业技术学校全额投资的企业,学校常规性集体活动每位员工均需要参加,例如:升旗仪式、起初期末工作总结大会等;但日常教务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等不需要参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体性员工活动暂时不便组织,员工可根据自身喜好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公司另有活动单独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

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负责。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1、公司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二、范围

公司除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特批人员外,其它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员由个人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记相结合两种方式。

1)、业务员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进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为考勤依据。

2)、发货司机均实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两次打卡,其他时间由销售内勤采用考勤表登记。

3)、计件员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进行两次打卡考勤,车间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记每日的出勤情况。

4)、管理人员、记时员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两次。

2、款人员加班的,同时要在加班前、后进行打卡。

3、上班期间停电,各部门要根据每个记时员工、管理人员等的工作情况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当天统计停电期间员工的上班情况,在隔天把统计结果交到考勤管理员手中。停电后宣布放假的部门,一律按放假处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应工作。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登记在考勤表上。

4、对于新进员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记的`方式,以三天为一个试用期限,暂不发放考勤卡。试用期过后,各部门主管将新进员工的考勤证明送往办公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注:新进员工如在三天内试用不合格或自动离职,本公司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考勤时间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其他调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如下:(具体时分以考勤钟的时间为依据) a 夏令时作息时间b 冬令时作息时间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时作息时间或冬令时作息时间起讫期间或临时时间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迟到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打卡视为迟到。

2)、迟到超过1小时(含),视旷工半天处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迟上班,并经主管同意后不作迟到处理,但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到办公室。

2、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或擅自离岗者

2)、口头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者;

3)、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者;4)、无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补勤证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个别计件员工经车间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车间登记为放假,不作旷工。

3、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厂视为早退。

2)、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3)、当天迟到又早退按双倍标准处罚。

4)、对于因全公司停电导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记,记时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统一登记,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登记(参照三3款)。

5)、计件员工在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后,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如有需要应在主管安排下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临时口头请假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未补办按照旷工处理,口头请假不能作为依据)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据假期需经相应领导批准。

3)、员工因事请假,其主管领导需考虑是否影响生产或工作任务情况作出批假意见。

4)、《请假单》要在办公室备案,并作为销假依据。

5)、计件员工临时放假的不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车间主任直接登记在考勤表。

5、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工务而致伤害或疾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请工伤假要填写《请假单》)

6、批假权限

(1)、车间员工(包括记时)、仓库辅助工请假2天(含)以内由车间(仓库)主任批准,超过2天至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管理人员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经理直接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车间、仓库主任请假2天(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总经理批准。(4)、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直接批准。

7、请假原则

(1)、原则上,公司正式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天,当月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被批准请更长假期的,试用期要按请假时间延长。(工伤假除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厉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二、调整内容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章保持不变,连续沿用。

三、考勤管理规定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考勤机打卡:直接打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3、考勤审批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头/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需先审批,否则考勤特别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头/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状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头(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别状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状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缘由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脚印”—“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脚印”—“团队”

四、其他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觉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机打卡即可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选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状况而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制度,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对公司的考勤制度完善如下,

一、作息时间安排

1、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中午12: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2、客服工作时间:白班:

上午8:00—中午1: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晚班:

下午4:30—晚上12:00

二、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都要按作息时间安排打卡上下班,不打卡或者忘记打卡都不予记录。上下班都需要及时在考勤机上录入指纹或者刷脸,请大家务必记住,以免遗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请假。

2、每个月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由考勤机自动统计,遇到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手动统计,如有异议请和工作人员商量。

三、考勤奖惩制度

1、每人需按时刷脸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注意,请假后就不再算迟到旷工等情况了,不用担心请假后打卡问题,只要按时递交假条;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回来后要补交请假条。

各部门向本部门上级请假,库房向老闫,其余部门向杨柳絮请假;不能随意更改请假人。请假必须电话请假,遇到联系不到的.时候给相关人员打电话或者隔一会再打,凡是不打电话光发短信或者微信作为请假的,作旷工处理;因此如不是非常紧急的请假情况,尽量是提前半天到一天请假,以免耽误事情,避免突发因素。

请假之前,先和本部门人员交接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如果因为个人请假而无交接耽误工作的,由请假人负责。

2、避免迟到早退,每天上班时间10分钟内刷脸上班,超过十分钟的作迟到处理,超过一小时的作旷工处理;下午下班时间刷脸时间为准点,提前20分钟或者以上的按早退处理。

(司机会计)外出办事特殊情况由会计人员记录。

3、每个月固定公休2天,超过2天的按请假处理,其他节假日除外。

四、奖惩办法

1、迟到早退处理办法:迟到10分钟到半小时之内扣5元;半小时到1小时内扣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如果旷工半日,扣除一天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2、除公休外,休息时间需扣除休息时间工资;

3、每个月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奖励50元,每个月不休假全勤的均有全勤工资。

4、加班奖励:超过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按白天每个小时10元,晚上每个小时20元执行;过年期间加班的,双倍工资奖励。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行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员工考勤,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在本制度下所称的“迟到”、“早退”、“旷工”指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对行为有利益得益的员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二章出勤记录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出勤和加班的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加班等情况。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考勤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打卡或签到记录自己的出勤情况。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出勤记录,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记录其出勤情况。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应当根据出勤记录进行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并处理。

第九条加班应当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加班批准制度进行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三章考勤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审核员工的.出勤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员工。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的记录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一次性迟到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迟到;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迟到;

(二)一次性早退20分钟以内的记录记为一次早退;超过20分钟按照半天旷工处理,其中最多一次可以记为一次早退;

(三)未经事先批准或迟到超过两小时、早退并拒绝批准一定时间内抵补的工作时间的记录记为一天旷工。

第十二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惩罚:

(一)一次性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应当在月终工资中扣除对应的工资;

(二)一次性旷工超过两天的,应当按照无薪假期处理,同时扣除一定的工资;

(三)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5天的,应当进行纪律处分,视情况按照严重纪律处分处理。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三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员工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任意人员或者相关部门有恶意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严重警告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最终归公司所有。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适时修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七篇】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全部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支配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全部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处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缘由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赐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赐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准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别状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3、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4、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20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5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5、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6、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7、当月出现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10次)或缺勤、旷工3次以上(含3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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