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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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1
(1)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方针,尽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2)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进行质量控制、质量评价、质量监督和质量否决。
(3)严格认真地实施医疗技术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4)树立质量管理的人本原则,加强对职工的`质量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落实全员岗位质量控制职责,落实全员质量考核。
(5)质量管理必须重视预防质量缺陷的产生和发展,重视环节质量因素,对医疗服务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操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6)医院质量管理必须落实安全医疗原则,以保证病人的生命、健康不因医疗失误而受到侵犯,减少医院的经济风险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7)质量管理要贯彻质量成本原则,让病人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8)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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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2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评审的控制要求,以确保质量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实现物业管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
物业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并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管理者代表负责安排管理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评审所需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及管理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
总办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质量管理体系状况报告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执行情况。
控制要求
《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的《管理评审计划》,报物业总经理审批。
《管理评审计划》应包括:评审的时间、参加人员、评审的目的、评审的依据、评审的内容、评审所需的资料准备等。
管理评审的频次和形式
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两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通常安排在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后。
必要时物业总经理有权临时决定进行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通常以会议形式进行:
会议由物业总经理主持;
参加人员为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介绍被评项目(活动)的现状;
与会人员对评审项目进行评审,并指定专人做出详实记录,形成完整的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依据和内容
评审的依据
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有关法律、法规。
管理评审的输入
物业管理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
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资源(人、设施、财务、信息)配备是否有效,人员能力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服务质量改进及绩效分析(如用户投诉的焦点、热点分析、用户反馈信息的分析);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信息(用户的期望,社会及市场要求、惯例、发展趋势);
内部质量审核结果,质量体系运作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客户的投诉是否有效地受理、处理方案是否妥当;
不合格的处置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
其它需评审的内容。
管理评审结果的通报
每次管理评审后,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评审报告》。经物业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分发给各部门。
《管理评审报告》应包括几个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的改进;
与客户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
资源需求。
《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将视实际需要发出副本,正本由物业管理公司总办档案管理员登记并存档。报告的正本与所有副本中的各项内容应完全一致。
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于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依据《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涉及体系文件更改的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总办负责验证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结果,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相关文件
《改进、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报告》
《会议记录》
《签到表》
《纠正与预防措施通知单》
质量管理制度3
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01
卷则
第一条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4、原材料质量管理;
5、生产前后质量复查;
6、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7、产成品质量管理;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0、产品质量确认;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0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
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生产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
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03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校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04
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
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
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05
生产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生产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生产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生产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生产通知单“送回生产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生产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生产规范“上,作为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生产及质量标准复核
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生产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生产部门确认无误后于”生产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06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生产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生产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4.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生产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自主检查
1、生产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生产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生产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生产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07
产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产成品质量检验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08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目开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立“异常处理单”送生产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生产过程。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生产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0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产成品缴库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生产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生产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生产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010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011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生产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生产质保组并由生产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异常的产品,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生产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二、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宗旨
为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检验、生产监控、质量管理等各项指标任务,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考核细则适用于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
三、机构与职责
1、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2、职责: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细则制定和考核工作,解释和修订有关考核事项,对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负责考核的日常管理,指导、审查各岗位制订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检查、督促各岗位考核的执行情况;对各岗位的检查、考核工作并给予指导、协调;按月组织绩效考评会。考核细则附后。
四、考核依据
1、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有关的工作了玉务;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公司各类考核办法等。
3、质量管理部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有关文件。
五、考核计奖办法
1、考核原则
1)按月考核、年底修正的原则;所有指标、专业(基础)管理按月考核。
2)权责相符、利益有别的原则;在考核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以岗定责,按劳取酬,拉开分配差距。
3)有功嘉奖、有错追究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嘉奖。对质量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由归口管理的人员行使责任追究。
六、考核程序
1、根据职责,各指标考核归口管理人员在当月28日以前,按照各类考核有关规定,将考核清况汇总。
2、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汇总后,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小组会讨论决定。
七、其它事项
1)考核指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但遇外界重大因素影响,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对一个时期考核结果连续出现较大偏差的指标或事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和修订。
2)上级检查评审或外部检查评审发现的问题,均对责任单位按本办法加重处罚力度。
3)考核小组领导要担负起严考核、硬兑现的责任,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发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职工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4)不在本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和奖励见有关标准、规定和文件。
5)未尽事宜由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6)本责任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考核小组。
奖罚措施4
一年内无任何质量缺陷的,施工队负责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施工班组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一年内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未及时消缺的,施工队负责人罚款5000元,施工班组人员罚款500元。
项目部将评选施工工艺优秀先进个人2名,每人奖励1000元。施工工艺优秀团体1个,班组负责人奖励元,班组成员每人奖励500元。
罚款将于年底全部奖励给施工质量及施工工艺优秀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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