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管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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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管制度【第一篇】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爱护公物的良好意识。

1、学校利用朝会、集会经经常宣讲公物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的责任心。

2、各班利用班会、队会宣讲公物管理制度,把管理制度变成学生的自觉行动。

3、少先队大队要把学生爱护公物作为教育检查学生的养成习惯和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依据。

二、严格管理,逗硬落实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借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出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5、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到期归还,未按要求归还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追回,若有损失,照价赔偿。

三、管理与奖惩

1、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80%。

2、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赔偿100%。如故意打碎玻璃, 摔坏凳子等。 若因教育不力、管理不善面呈造成损失,追究班主任的管理 责任,并扣50%以上的班主任考核分。

3、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实行办公用品使用登记与限量制度。

4、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及个人量化考核之中,好的给班级奖励考核分5—10分,差的扣考核分5—10分。

财产保管制度【第二篇】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钢木桌椅250元/套

2、玻璃20元/块

3、电灯管15元/只

4、开关、插座20元/个

5、黑板玻璃300元/块

6、广播喇叭50元/个

7、录音机、投影仪按实物价格

财产保管制度【第三篇】

一、保管内容:

各班教室的课桌、凳子、黑板、门窗、玻璃、班牌、风钩、插销、电灯、电风扇、开关、插座、室内外墙壁、瓷板、幻灯机、投影屏及音乐教室、实验室、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窗帘、探头等公物。

二、保管要求:

课桌、凳子无损坏遗失、刻痕,黑板玻璃无破损,门窗无松动和断裂、玻璃无破损、班牌风钩插销无遗失,电灯架、灯管无遗失、损坏,插座、开关无破损、室内外墙壁洁白无画痕、脏迹。音乐教室、实验室,上课期间无财产损坏、流失。

三、保管措施:

1、各班应把此制度宣传落实到人,人人都关心爱护集体财产。

2、班里应有班干部专人负责落实此制度的检查登记,每天检查一次,记载赔偿到人。

3、每天学生离校时,关好门窗、上好锁。

4、对学生经常进行节约用电、用水教育,教室做到人离灯关,做到非学习时间或光线较强的时候不准开灯。

5、节日各班搞联欢活动,不准在墙壁和电灯上乱贴彩纸,损坏电灯、墙壁和课桌等公物。

6、各班大扫除,不准用水冲洗教室地板与走廊,以免损坏墙壁胶和天花板。

7、各班财产损失不能自行修理,应由学校统一修理,赔偿款由班主任负责向当事人收缴交财会室,如班主任未收,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8、班主任办公室。教师办公室除备有必须的办公用具外,不得留有学生用的`课桌、凳子等,否则学校保管员有权收缴多余的财产。

9、音乐教室、实验室、电脑室的财产损坏,流失情况由相关上☆☆课老师和实验员负责登记落实到人到班,及时把具体情况报送学校财产保管室并通知到各班班主任。

10、各班财产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扣除班级文明积分,扣分办法:每发现教室没有及时关灯或有浪费用电现象每次扣分,扣分多的班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1、对于公共财物没有损坏或损坏最小的班级,学校进行每学期评优秀财产班集体。

12、学校保管员做到:开学时对各班进行财产登记并送到班,由班主任签字认可。由总务处不定期对班级财产进行检查,保管要经常巡查,财产损坏情况及时登记、及时维修、及时赔偿。如果发现问题,四楼总务处办公室门口有一块公布栏写在上面。由水电工、木工、行政干部协助,期末由学校财产检查组验收检查,欢迎班主任参加,验收检查结果应通知到各班主任。

四、赔偿办法:

①班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学校进行维修。

②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维修经费由谁损坏谁负责原则。

③对故意损坏财产者,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以1-2倍的价格赔偿。由学生个人负担。

④对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⑤赔偿单价如下:

损坏课桌20-50元/张,凳子10-15元/条,遗失课桌60元/张,凳子20元/条,损坏或遗失铁架课桌120元/张,铁架椅60元/条,损坏黑板300元/块,电灯架40元/套,灯管10元/只,启辉器2元/只,墙壁开关、插板10元/块,拉线开关2元/只,玻璃5元/块,损坏班牌10元/块,遗失风钩1元/只,插销2元/只,打坏门50-100元/条,窗20-50元/只,瓷板5元/块,墙壁打洞10元/处,课桌自发上锁5元/把,墙壁有画痕、脏迹5元/处,痰孟、纸篓5元/只。

财产保管制度【第四篇】

岗位名称:保管员

岗位类别:管理

岗位等级:九级

上岗人员姓名:xx

岗位职责:

1、对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2、负责保管物品清洁,不出现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吃鼠咬等现象;

3、物品供应及时,保证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各种报废物品及时处理。

4、不私自外借物品,经批准外借的财产要及时收回,并检查完好情况,及时报告。

5、做好班级每周日用品发放工作。

6、每学期初、末清理全园财产,统计添置物品以及损坏财产,及时向园长汇报财产清理情况。

7、每学期初统计各班需采购的物品与用量。

8、协助出纳办理幼儿报名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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