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优推1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商业机密,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员工行为,防止泄密事件,维护企业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以下小编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
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密级分类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非规定人员或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未经允许在E-mail个人邮箱传递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软件,应在软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术闭锁。
第十九条涉密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书面批准方可办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弃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条涉密文件借阅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许可并签字注明。
第二十一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未经允许的传真机传递。
2.收发涉密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二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档案
1.档案室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综合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1.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应加强保密意识,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参观时,未经允许不得接触公司保密文件等。
第二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公司领导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经营计划部、总工办、财务部、资料室等。
2.有关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要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综合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并作好会议纪要存档。
2.应严格控制涉密会议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承办涉密会议时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综合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有员工要签订《在职人员保密承诺书》,并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规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从我公司离职时,必须将有关我公司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全部资料(如可研报告、图纸、数据资料、电子文档等)交回本企业。要求离职员工签订《离职人员保密承诺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员工离开我公司时,我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我公司后,如果利用在我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我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我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时,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我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对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泄密人警告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滥用职权者)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理,并处以20xx~3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
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 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5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询问,暴力等)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轮换岗位、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或向人力资源部主管薪酬负责人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记过一次,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的处以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对上述制度及处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本该制度于年月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统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主要用于处理涉密业务和内部办公业务。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递和转载内部秘密事项信息。
第四条 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和授权,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不得交由非本岗位工作人员操作。
第五条 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间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利用中间计算机进行转存处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第六条 内部秘密事项信息输出实行严格的登记、审批手续,输出的范围、数量和介质要有明确的记载,确保秘密信息可控。
第七条 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应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审查合格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并将涉密信息和软件备份,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卸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不能彻底清除或卸除的应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保证所存储的内部秘密事项信息不被泄露。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不再继续使用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在履行清点、登记手续,进行技术处理后将硬盘及时销毁,一律不得进行捐赠或当作废品出售。
第十条 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制度及时向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十一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即为管理责任人。对不按制度管理和使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0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公司密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6、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7、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8、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1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团长期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员工有义务保守集团秘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 集团秘密的范围
第四条 集团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 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 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七条 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八条 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九条 企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 企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 保密等级
第十二条 集团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集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集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集团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集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三条 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机密级:副总经理(总助)及其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 员工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十七条 总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 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秘密的事项,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和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团秘密。
第二十条 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机要部门人员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涉密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三条 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3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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