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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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来人员的登记、出入、行为及安全管理,确保企业运营安全与秩序,维护良好环境与社会稳定。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各店食堂生产作业区的外来人员。

2、对外来人员进入食堂作业区的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不得影响食堂

正常供餐。供餐时间内不安排接待外来人员。

3、凡到店来访、检查、会客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店长、

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4、店长、值班人员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

单位、来访时间和事由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5、来访人员需在店长或指定负责人的陪同下,方能进入食堂生产作业区。

6、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各店人员陪同并经店长经理批准,在非作业区着好工

作装,戴好脚套,并经过消毒由店长指定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区。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遵守本店各项有关规定。

7、对外来施工人员(如维修、安装等),按“谁联系,谁负责”原则,负责监督

管理外来施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厨房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因外来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各店损失及其后果的,全部责任应由外来施工人员负责。

8、此制度与厂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共同执行。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2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提高公司的业务接待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对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其前台工作人员是接待外来人员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接待、登记、分类、沟通、协调、引导、服务或直接处理等职责。公司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办公室共同做好外来人员接待工作。售楼处的.接待工作由销售部根据其自身特点,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后,接待人员应立即起身相迎,主动询问,并将外来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登记工作,做到登记准确、分类科学、热情周到、礼貌大方、沟通及时、协调有力、处理得当、保守秘密。

第三条登记结束后,接待人员要根据外来人员的来访要求,安排具体接待、处理或答复的部门和人员。

需要董事长接待和处理的,要联系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总经理接待和处理的,要联系总经理助理或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需要副总经理接待和处理的,应根据其分工,经请示后引导外来人员到有关副总经理的办公室,由其自行接待,办公室负责做好具体服务工作;需要各部门接待和处理的,可直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和处理。

第四条需要同一个领导或部门接待的外来人员较多时,相关部门的接待和处理人员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确定接待的顺序,报公司领导接待和处理或自行处理。

第五条公司领导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外出时,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其他人员要将外来人员的要求记录清楚,等待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进行处理。遇有紧急事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邮箱或微博等方式请示,请示后可直接进行处理,在事后再补办审批手续,以提高接待效率。

第六条对于上级领导和专项检查团、组及公司重要客户或合作伙伴,要由办公室统一接待或相关部门对口接待,按照公司接待标准进行安排和处理。

第七条接待预约人员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如果被访者不能及时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做出解释和说明;如果外来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饮水和报纸、杂志等服务。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接待外来人员时,要严格按照部门的职责和岗位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律、政策和公司的规定,及时、正确处理外来人员要求解决的问题,维护公司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接待外来人员时,要牢固树立“业户至上”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体现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文化。若因接待、处理不当引起外来人员不满,造成接待秩序混乱等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相关接待人员50-100元的处罚,直至给予开除的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佳木斯三江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

20xx年6月3日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所有外来人员,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安全消防环保科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三条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公司作业前,先在门卫处登记,由公司安全科及职能部门对外包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作好记录。每位外来人员要在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出入证进出公司大门及施工作业区域。出入证为一人一证,严禁转借及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外包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行为,公司有权停止作业。

第六条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更改作息时间。

第七条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第八条 外包单位在公司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施工作业人员的小车、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只能在公司统一的停车场有序停放,严禁停在施工作业区域。

第九条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固定点。

第十条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公司内使用;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防雨、防漏措施。

第十一条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由我公司安排专职电工来接通专用电源,不得自行其事。

第十二条 严禁非焊工从事动火、焊接作业;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第十三条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作业时,须按本公司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本公司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第十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十六条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七条 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通则》,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第十九条 因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发生事故,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及其后果,全部由外包单位负责。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在我厂厂区内工作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主业、实业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指导人员、外厂来学习人员等。

“临时工”指由厂人事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资的所有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来劳务人员、在部门或班组长期工作的临时人员等)。

“外包施工人员”指与厂指定的职能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人员。

“参观人员”指经过厂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接待人员陪同,按照预定路线活动的外部人员。

“检查、指导人员”指事先于厂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外厂来学习人员”指事先与厂有关部门联系、并已得到厂部批准、到指定部门学习的人员。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用工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部门是参观人员以及政府或上级检查指导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安监室负责外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监督本办法贯彻执行。

“外来人员”在厂工作预计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监室负责入厂安全教育,不满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教育。

第五条外来人员在厂生产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应负责任的设备事故时,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条外来人在厂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应遵守及执行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临时工的管理

第七条临时工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经厂规、厂纪及电力生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在监护人员的带领下,方准进入生产现场;超过一年的外来人员每年还必须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年考,考试成绩必须记录在案。进入厂区必须佩戴标志(标志由厂行政部发放),进厂标志只发给符合上述规定的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外来施工人员如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厂安监室应审核其特殊工种证原件并复印备案。

第八条临时工在入厂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室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有关部门和班组必须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应按正式员工待遇,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的,事故责任由违反规定者个人承担。

第十条禁止安排临时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机组集控室、燃运、化水等运行岗位独立操作或替岗。禁止安排临时工在上述工作场所独立进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机械、卸煤机上操作或替岗。

第十一条在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要定人、定岗、定编,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临时工的使用应遵守公司及厂下发的有关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临时工有权要求各使用部门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在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必须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见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人员应遵守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小结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和经验教训,学习上级和厂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周安全活动内容等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以下的记录台账。即:人员进出登记、特殊工种登记、电气工器具使用登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登记、起重工器等机具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记录。

第十七条外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须经厂安监室或指定承包部门检验合格贴合格证后,方可在现场使用,所使用临时电源必须遵守厂《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厂组织的专项检查,并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区域。

第二十条未经许可、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动用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外包施工人员有权要求厂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外包施工人员在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华能济宁电厂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

第四章参观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参观人员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应办理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应办理人身保险),佩戴入厂证件,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条厂规范化的参观路线图为:

二期固定端北端→电气主控制室→#3、4机组集控室→#3、4机零米→三期#5、6机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炉九米→三期#5、6炉零米→110kv、220kv升压站。

重点参观路线或部分参观路线可由参观人员提出,有关接待部门可重点陪同参观。

第二十五条参观人员的着装应与参观内容要求的着装相符,对于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参观人员应谢绝参观现场(如凉鞋、裤头、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条为防无线通讯系统干扰信号进入dcs系统(含重点防火部位),部门陪同人员应向参观人员要求将无线通讯停用,进入重点防火部门参观人员应将火种存放在大门固定“火种箱”内。

第二十七条参观人员进入厂生产区域前,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或陪同人员必须对其讲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的厂规、厂纪,并予以确认。

第二十八条参观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控制室参观。如确需进入控制室时,必须事先得到厂安监室的同意。参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制盘、操作站的警戒线,不能与监盘人员交谈。在发生异常情况或参观人员妨碍运行操作时,值长有权要求所有参观人员和陪同接待人员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条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前,应由职能部门接待人员向厂安监室汇报,征得同意后,由安监室联系值长,值长同意后向各专业负责人发布接待外人参观命令。

第三十条接待陪同部门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和管理参观人员的行为。因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不安全情况,由接待陪同部门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检查指导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检查指导人员应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接待部门有责任向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负责全过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条接待部门应严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级检查人员应遵守厂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不得动用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各级检查指导人员在检查指导过程中,遇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撤离出事现场。

第六章不安全情况的调查、统计上报、处理

第三十七条外来人员工作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向运行当值值长和安监室汇报。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火警并及时参加抢险和保护好现场。

第三十八条外来人员有责任配合厂对各类不安全事件和事故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加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负有责任的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由于违章所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伤员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四十一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厂和相关单位联合组织调查,并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制定对策,按责任主次,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外来人员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及生产部、山东分公司汇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策划部安监室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策划部安监室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厂策划部安监室负责。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厂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6日修订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本制度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5

一、坚决执行封闭式校园安全管理模式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时封闭校门。

2、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测体温、扫健康码严防坏人或带有传染病毒的人员进入校内。

3、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二、外来人来访安全管理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测体温、扫健康码,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人员

联系,确认前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査、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外。

5、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三、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时严格

实行“一票否决〞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6

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

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走规定路线,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

4、未经允许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

5、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

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严禁私自搭接电线;

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8、外来参观、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9、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0元;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10、严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项;

11、外来人员因不听劝阻或指挥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对于外来送货及产品出库人员,不得私自用天车卸货,须由我公司相关单位专职天车操作工卸货或装货。

13、进入车间内部外来作业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在车间安排区域内进行相关作业,不得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或进行其它工作。施工作业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及我公司车间职工安全。车间有义务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7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管理工作,坚决保障东丽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老村台、企业外来人员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人员信息清、底数明、无遗漏。二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口,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口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工作不中断。

二、职责分工

(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东丽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沟通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对于敏感、紧急信息,各组要随时沟通研判,由社会稳控组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方便信息共享,由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20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社会维稳组。

(二)应急处置机制

1、拒不配合人员的处置。在外来人员管理过程中对于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履行登记管理、故意谎报瞒报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组要及时联系属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民警进行处置,社会维稳组跟进指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发现疫情风险的.处置。工作中发现外来人员存在疫情风险的,要立即上报疫情监测处置组。对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居家观察的,由社会维稳组依法进行处置。

(三)联动协调机制

对疫情期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完成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责任追究

(一)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8

目 的:为了维护工厂安全及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等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司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门,收货及送货,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具体事项由门卫及保安人员管理负责执行,办公室及生产车间主管监督。

一、人员出入管理

1.非企业人员来访参观时,应先在门卫填写“来宾登记表”,并等 候保卫人员联系接待部门。以在门卫接待室会客为原则。如果需要 亲自到主办部门洽谈业务者,应佩戴保卫人员发放的。贵宾卡。,否则

将不得进入。保卫人员需对非企业人员出入厂时间进行登记

2,凡进入厂内参观访问或洽谈业务人员,禁止携带任何危险品、照相机、摄像机或描绘工具等。

3来宾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生产现场参观访问,否则将投有关规 定处罚,并追究接待人的.责任 。

4.外来人员进出车间必须经公司负责人的同意,并且在车间相关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

5.外来人员出厂时不得携带厂内物品外出,违者重罚。

二、车辆出入厂

1、车辆出入厂门时为保证安全须降低车速,上下班出入厂门时不

得拥挤哄呛;

2、

三、物品出入厂

1、出货时由办公室下发“出货通知单”,门卫核实实际数量与出车辆出厂时必须凭工作牌、车牌方可出厂,防止车辆混乱。

货通知单数量一致后放行;

2、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由厂商填写“厂商自备工具

物品进厂清单”,门卫核实后入内,完毕后签字确认;

3、

清洁工清除垃圾及废弃物品时,门卫保安人员必须从旁监督。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9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登记表后方能进校。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进校;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东团堡中心小学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维护我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我厂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我厂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 责

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我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4.工作程序

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一式二联)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我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a) 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

b) 进入维修作业区、财务室必须有我我厂专人陪同,直到来访客人离我厂。

外来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进入我厂区,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车辆停放处。

来本我厂提、卸货的外来车辆,需凭“入门证”、“出门证”交门卫核准后放行,车辆出入管理参照《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2

为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疫情期间安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

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对发烧咳嗷者一律施行医学隔离观察;

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格处理。

2、全面做好排查登记。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需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罩,发现入校人员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3、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纪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文明值勤,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门卫职责。门卫人员按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校车辆规定,负责维护进出大门的秩序;

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作息时间及错峰有关规定,开启或封闭大门,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4、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踪记录等。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3

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程序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公里。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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