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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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第一篇】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第二篇】
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了空调,改善了我校教学环境。为保证节能与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调,特制订如下教室空调使用规定:
一、空调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空调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空调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班主任根据实物清点,然后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上墙,一份上交总务处。
二、学区对本学区班级使用空调情况列入每日常规检查,并有相关情况记录,列入班级考核。
三、如遇教室调整和班级变更时,各班应听从统一调度,并做好交接时的检查工作,分清破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四、总务处每学期对班级空调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校产管理制度》和《赔偿考核细则》定损。
五、班级要指定空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开关机。
六、空调在连续两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当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以上可以开机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度。空调在气温低于零度时,可以启用,且制热温度不能超过18度。
七、切忌在开窗、开门情况下连续使用空调,否则将损坏空调压缩机。不要长时间运行空调,应适时停机开窗换气,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八、严禁擅自移动空调内机,不得在空调边打闹推攘,擅自移动空调内机或摇动空调内机将破坏空调铜管及其他设备,造成空调损坏。空调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
九、严禁擅自插拔电源插头!严禁使用电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电!
十、爱护空调,不得频繁开关机,不得频繁翻动出风口风叶。
十一、严禁攀爬空调外机,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摆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调内外机上乱涂乱写,随意张贴,保持空调本身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三、及时关好窗门,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发现故障,不要自己处理,马上报告老师,及时填写报修单联系总务处。
十五、德育处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纳入学区、班级考核。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第三篇】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最新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第四篇】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
二、车辆管理
1、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
五、车辆保养
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
2.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第五篇】
为营造公司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第六篇】
一、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
二、指纹签到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次;10--20/钟罚款20元/次;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以上者扣除当天工资。但迟到一次后,当天其余三次考勤必须按时考勤,若不按时考勤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全天无故不按规定指纹签到、签退,将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三天工资)。
三、指纹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指纹。实行倒班的部门应把倒班、倒休表提前报到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及各店每月的考勤单应在每月月末的26日上报下月排班值班表。
四、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1--3天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4天以上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经理和主管请假必须申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如未能按照要求请假者,一律按实际缺勤天
数做旷工处理(扣除实际缺勤天数的三倍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签到,必须填写正规的《考勤异常补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情况属实,超过三次未签到者,扣发当月全勤奖金。
六、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若恶意损坏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给予高倍经济赔偿。
人力资源部
最新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关于车辆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
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司机方可出车。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
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车辆保养管理规定【第八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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