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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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资源的科学管理,使其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服务,遵循“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水电用户。
第二章 水电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 建立由学院节能委员会、水电管理部门和各水电用户组成的三级水电管理体系。
第四条 成立由学院领导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院节能委员会。节能委员会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水电管理目标和任务;
2、 审批学院水电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3、 审批水电设施更新、改造计划;
4、 审批学院水电收费价格、水电经费指标及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使用。
第五条 节能委员会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学院水电管理的日常工作,节能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总公司。节能办公室职责:
1、宣传、实施国家有关水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学院水电经费指标的制订、调配与管理,以及对各部门用水用电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
3、参与学院水电规划;
4、负责学院所属水电设施的管理和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
5、负责学院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管理;
6、定期上报各类水电统计、分析报表;
7、负责学院节能相关管理及宣传工作;
8、负责对水电管理部门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 学院委托后勤服务总公司进行水电资源管理。后勤服务总公司下属运行保障中心作为水电资源管理的实施部门。具体职责:
1、保证学院水电的正常供应,负责供水供电管线、泵房、高低压配电房的日常值班、巡查、维护和维修等工作;
2、做好学院水电管网图纸、建筑水电竣工图纸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参与学院供电、供水的规划和改造工作;
4、受理各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用电申请,负责全院所有水电用户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
5、完成学院水电计量及收费工作;
6、负责与地方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七条 水电用户的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自身的日常水电管理工作;
2、 配合运行保障中心抄表,核对抄表数据及水电费用,并按时缴纳水电费;
3、做好避峰用电、降压供水和水电紧急抢修时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电节能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用水用电申请和受理程序
第八条 凡需使用学院水电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到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办理开户手续,经学院节能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由运行保障中心统一安装水电表。水电费实行定额管理的用户,其结算水电表的安装费用由学院承担,其他用户的水电表安装费自理。
第九条 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与用户签订《水电供用管理协议》(见附件),按协议规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
第十条 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均应事先向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全院所有水电用户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电。
第四章 定额指标管理及计量收费
第十二条 水电经费定额指标管理
1、水电经费定额指标管理是学院实行全面计量收费改革的一项管理手段。在完成水电基础设施改造、计量表计安装、水电数据分析等工作后,通过试点逐步在全院推行水电经费定额指标管理,推进水电管理体制改革。
2、水电经费定额指标的测算办法及适用范围,定额指标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指标节约和超支的奖惩办法另文规定。
第十三条 表计管理
1、凡由学院供水供电的用户均应安装水电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
2、结算水电计量表计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院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负责。
3、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日)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计,按表计费,对未安装计量表计的,则按用水管径流量及用电设备装机容量、水电使用时间、规定的水电价格计收水电费。
4、因用户责任造成表计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承担维修表计费用。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承担。
5、用户如对表计计量结果有异议,可向计量设备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表计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由用户自行承担验表及相关费用;若表计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由学院承担验表及相关费用,并按规定退补水电费。在申请验表期间,水电费仍应按期交纳。
6、如计量表计经院验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水电费,退补时间从上次院验或换装后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如因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水用电量为基准退补水电费,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退补费用未确定前,用户应先按抄见水电量如期交纳费用。
7、如由于电表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水电费,退补时间从上次院验或换装后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更正之日止;如因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院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额退补水电费,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退补费用未确定前,用户应先按抄见水电量如期交纳费用。
第十四条 水电定价与收费管理
1、水电价格由节能办公室根据物价部门及行业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详见附件),报经学院节能委员会发文后在全院统一执行。
2、学院计划财务处建立水电费专用账户。与地方水电供应单位往来票据由节能办公室负责核对、备案。
3、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考核制度。
4、各水电用户需设水电管理联系人一名,负责与运行保障中心的工作联系,并对抄表数据进行核对和签字确认。
5、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固定抄表日、收费日,按期抄表收费;水电表每月抄表一次。
第十五条 收费分类
1、由学院统一支付水电费的用户(总表类)
由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定期抄表计算水电费用,经学院节能办公室签字确认后,报学院财务处与托收单据统一核对结算。
3、 实行定额指标管理的用户
深化学校水电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我院水电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对用
水用电实行定额指标管理,超额收费。
1)学生公寓;
2)辅导员宿舍;
3)其他已纳入定额管理的部门。
3、实行按实收费的用户
1)院内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人;
2)院经济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单位和部门;
3)学院教职工宿舍。
4)封闭施工的基建改造工程应装表计量,由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定期抄表上报基建部门;其他零星改造工程按行业及学院审计部门规定计取水电费,工程竣工后在工程款中扣除其水电费。
5)上述分类中未包含的其他用户。
第五章 电力空调及电热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凡具有制冷制热功能,用于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机组,均视为空调设备。
第十七条 新增空调器或电热设备必须到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办理新增手续,并报学院节能办公室审批。空调电力线路应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由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符合装机条件的`方可安装,并由其派专业人员安装空调电源线路。
第十八条 对已批准使用的空调及电热设备,由各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对学院现有空调进行核对和清查,各部门必须配合做好核对和清查工作。
第十九条 空调或电热设备需移位的,须到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办理迁移手续。
第六章 水电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第二十条 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保障学院的水电正常供应。建立泵房、供配电间、水电管线、公共场所的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泵房、蓄水池及附属设施的日常保养;加强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泵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学习省、市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按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第七章 水电工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企业)未经学院节能办公室和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在学院内的管线上接水、接电。
第二十三条 用户如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水电管线及设备,必须按水电申请程序提出申请,经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审核,并报学院节能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由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第二十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后勤参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与验收,并提供水、电竣工图纸三份、电子版一份,以备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 学院工程施工期间,水电安装、新增、转移、拆除等由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参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凡人为造成的水电设施损坏,视情况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第八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水电用户应注重节能管理,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开展水电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节能产品。
第二十八条 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未经节能办公室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水器、电饭煲、油汀、电热得快、微波炉等电器。空调的使用应科学合理,使用空调时须关闭门窗;夏季最高气温度低于32℃(以天气预报温度为依据,下同)、冬季最高气温高于10℃时,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使用空调;空调设置温度夏季应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第二十九条 杜绝“长明灯”。各办公室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都要关掉电源,长期不用应断开电源,减少待机状态的耗能。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大楼、教室用电管理规定。开辟适量通宵自修教室,提高教室利用率,减少极少数人占用教室浪费电资源现象,寒暑假期间除指定的开放教室外,其他教室一律不准开启,大楼管理人员应加强节水节电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
第三十一条 无特殊需要,不开各种装饰灯和庭院灯。路灯开关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用自来水降温、冲洗地面、浇灌园林花木,严禁随意开启消防龙头。特殊情况确需使用自来水,应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
第三十三条 学院各水电用户应管理好属于自身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及窃水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第三十四条 加强宣传教育。学院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师生员工节能意识的宣传教育,杜绝浪费现象。学院将适时对节约水电措施不力、浪费现象严重的水电用户予以曝光,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九章 违法违章用水用电及处置
第三十五条 违约欠费处理办法
1、用户应按规定缴纳水电费,逾期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发放《缴款通知单》之日起3个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的%计收。
2、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向欠费用户送交《催交通知单》,拖欠水电费自逾期之日起超过10个工作日经催交仍不缴纳水电费的,可开具《停水停电通知单》,实施停水停电,确保水电费回收。
第三十六条 下列行为均视为违法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1、未经批准在学院公共水电管线上私自接水接电;
2、改变计量装置接线,伪造、启动表计封印用水用电;
3、擅自改变用水用电性质,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电;
4、故意损坏计量装置,使电表、水表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5、未经许可(消防事故除外)擅自开启公共消防用水;
6、采用其他方法窃水窃电的。
第三十七条 违法违章用水用电处理
1、违法违章用水用电行为一经查实,后勤服务公司运行保障中心应予以制止,并开具《停水停电通知单》,当场中止供水供电。
2、水按用水管径流量及实际使用时间,电按私接设备装机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水电费,并按追补水电费的三倍收取违约金。
3、违法违章用水用电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按180天计算追补水电费并收取违约金,每日违约时间按12小时计算。
4、对拒绝承担违法违章用水用电责任且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因违法违章用水用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和进行赔偿。因违法违章用水用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责任者应赔偿损失;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节能委员会负责解释。
水电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合理地使用水费、电费,根据管理处宿舍配置设施的情况,特制定以下使用标准。
一、物业主管配置:
单人房间、日光灯、电视、空调、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从下午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268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80元/月、水费5元/月
二、工程维修部主管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月
三、保安队长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电费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四、保安员、物业管理员:
双人房、配置日光灯、排气扇、风扇夏季使用时间,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38度。
电费补助约25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如超出部分由私人承担。
水电管理年终总结(精选23【第三篇】
一、工作认真负责
敬业爱岗,以公司理念要求自己,诚信待人,踏实做事,服从领导安排,在班组遇到班组缺少人员时坚持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克服自身困难,认真仔细的巡检,不放过现场任何一个细小的设备缺陷,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第一时间通报级组长,避免了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始终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特别是机组在小修期间,连续多天十二时工作,虽然辛苦但是让我学到了平常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二、技术上用心钻研,理论上认真学习,努力让自己熟记操作规程
实践上严格遵守运行规程,培养正确的操作能力,保证不发生误操作事故,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注意事项随时记录下来,虚心向师傅求教,虽然已独立上岗,但深知要想把运行知识学精学透还需要时间的磨练、知识的积累,循序渐进,让自己一天比一天强。在工作之余不忘利用书籍互联网等资源补充自己,让自己视野更开阔,继续充电,补充自己的不足。同时公司在机组进入冬季运行之后严抓员工对机组冬季运行安全意识的不足,组织各班组进行学习,通过组织培训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技术知识的不足,激励了我以后更加努力的学习。
三、能力包括协调能力和处理事故能力
若说“技术”比作“智商”的话,那么“能力”就可比作“情商”,运行亦是如此,智商高就不见得情商高,因为技术是死的,能力是活的。工作三月的经验告诉我只有做到活学活用,才能更好地干好工作。
四、积累工作经验,贯彻公司“节能降耗”
在水质合格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安全运行是首要,还要兼顾经济运行。比如在辅机水质不和的情况下及时开打排污,使水质在最短时间内达到合格,并联系化学人员及时对水质进行检验,一旦合格迅速关闭辅机水池排污门,保证了机组的安全运行并减少了辅机水的浪费。
五、在试用期的工作中也意识到了自身的不足
比如现场设备操作及技术知识的欠缺,有时对安全工作的意识不足等。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要提高自己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让自己尽快的成长成一名合格的巡检人员,并加强公司对安全规定的学习与认知,从而为机组的安全运行做出努力。
感谢公司能接着给我继续学习的机会,以上是我的转正总结。
水电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水电资源的申请及受理
1、凡需要开户用水用电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中心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查批准并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用电增容费和用水开户费后,方可接水接电。各单位可委托我中心负责施工,施工涉及的有关工程费用由申请单位解决。
2、申请接水接电的单位须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中心提供施工安装图纸等有关资料。
3、中心与用户签订"水电供用合同",按合同规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实际使用数收取一定的水电费押金,待双方解除供用关系,用户交讫最后一期水电费后,中心退还用户水电费押金。
4、用户如需变更用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水用电,均应事先向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二、水电工程管理
1、任何单位(包括施工企业)未经中心同意,不得在中心管辖的外管(线)接水、接电。
2、用户如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设备,必须按水电申请程序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经中心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电。
3、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应由房产部门、中心进行验收并收有水、电竣工图各一份,以备维护修理,否则我中心有权不予接水接电,接收后,我中心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4、凡人为造成的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掘断水管等供水供电设施使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三、水电计量及收费管理
(一)表计管理
1、凡是属于绍兴文理学院管辖的水电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2、计量表计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存等修建中心水电保障部负责。
3、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计。对未安装计量表计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4、用户对水电表计应负责保管,如有遗失应负责赔偿;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表计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5、对于指标化管理单位的水电表安装到系、部、处一级,水电表安装经费由学校支出。各系、部、处为了内部结算水电费需安装水电表计的,可委托中心水电保障部安装,安装经费由各单位承担。非指标化管理单位的水电表新装或换装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6、经中心测试若计量表计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中心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水电费,起讫时间不清的,按装表之日起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但最多按六个月退补。
7、由于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倍率不符等原因,造成计量错误,需要退补电费的,可按照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在确定前,用户按正常用电月份交付水电费。
(二)水电定价、收据管理
1、水电的价格由校收费管理小组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经学校发文在全校统一执行。
2、水电费收据采用绍兴文理学院内结算凭证,对校外单位的水电费结算要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
3、水电定价的解释权在校收费管理小组。
(三)指标管理
1、指标管理是学校实行全面计量收费管理改革的一项管理手段,通过指标管理,可对教学科研、生活后勤、行政办公等各水电使用单位加强水电使用的内部管理,达到节支增效的管理目标。
2、水电指标制定的解释权在学校计财处。
3、水电指标的测算办法及适用范围,指标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指标节约和超支的奖惩办法另文规定。
(四)水电费收取
1、中心水电保障部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改善服务态度。
2、中心固定抄表日,按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中心相关规定交付水电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中心发放缴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收。
3、中心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四、违章与处置
1、凡具有制冷制热功能,用于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机组,均视为空调设备。
2、新增空调器或电热设备必须到中心办理新增手续,包括申报空调机型号、容量、制冷量、装置地点,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缴纳增容费。空调电力线路应由中心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符合装机条件的方可安装,并由其派专业人员放空调进户线。
3、对已批准使用的空调及电热设备,由各系、部处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中心对学校现有空调进行核对和清查,各空调管理人员必须配合做好核对和清查工作。
4、空调及电热设备使用电费划归各使用单位的水电经费开支。
五、节能管理
1、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开展用电设备的节电性能改造,推广节能产品。
2、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确系教学、科研、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梯、冷热风机、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如需增添,必须事先向中心水电保障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
3、校园绿化用水尽量不使用自来水,需要用水浇灌时,应向中心水电保障部申报。
4、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六、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1、中心水电保障部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进行校内泵房、配电间的日常巡查;加强校内泵房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做好机组的日常保养;加强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维护工作。
2、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泵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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