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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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销毁等管理活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艺文件、试验报告、技术协议、技术标准等。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生成、审核、提交及更新,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爱护技术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泄露或损坏技术资料。

四、管理要求

1. 收集与整理

(1)各部门应及时将生成的技术资料提交给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建立资料目录,方便查阅。

2. 归档与存储

(1)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格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2)技术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干燥、防火、防潮的专用场所,防止资料损坏或丢失。

3. 借阅与复制

(1)员工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填写借阅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涂改或损坏。

(2)技术资料的复制应严格控制,确需复制的,应经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注明复制目的、数量及去向。

4. 保密与销毁

(1)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过期或作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资料不泄露。

五、监督检查

1.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各部门应配合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新建项目技术资料统一归口设备技术部技术资料管理员管理,包括以下大项:【第二篇】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各类文件;

2、项目所有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变更设计、施工日志;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技术协议等;

4、设备安装操作使用说明书、各类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

5、设备履历卡号、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6、工程会议记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施工资料、竣工资料、与建设、监理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

7、设备运行记录资料;

8、设备的维护资料等。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第三篇】

1、设备技术部负责设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员对公司全部的技术资料、工程图纸进行管理。

2.技术资料管理员应对各类技术资料、各工程图纸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号,并应按专业分类存档科学管理。工程图纸进入资料室后,首先必须分出二份作为原始资料归档,为最低存档数量,不得外借。原件资料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有分管领导批准),借用单位可用原件复制使用。

3、技术资料的。管理应遵循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归档,以便于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4、技术资料的归类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把每个建设程序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进行组卷归档。

5、卷内的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最新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总则

为了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原则

1. 保密原则:技术资料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2. 完整原则:技术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遗失。

3. 准确原则:技术资料应准确反映技术现状,避免误导和错误使用。

4. 共享原则:在保障安全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技术资料的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三、管理职责

1.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核、归档和更新,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存档、保管和借阅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 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和保密。

四、管理流程

1. 编制与审核:技术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技术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2. 归档与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分类、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3. 借阅与使用:使用部门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4. 更新与废止:技术部门应根据技术发展和公司需要,及时更新技术资料。对于过时或无效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废止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安全保密措施

1. 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确保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咬等安全措施。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借阅技术资料时,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资料名称等信息,确保资料可追溯。

4. 对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资料,应采取加密、限制访问等安全措施,防止泄露。

六、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将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造成资料损失或泄露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2. 对于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技术资料的交接【第五篇】

1、新建工程所有的技术资料、图纸应由相关人员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管理、归档。

2、进入公司的设备开箱清点后,全部随机资料应交由设备技术部技术资料管理室存档。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擅自保留。如工作需要应先存档,后借阅或复制。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资料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其档案由技术资料管理室另行存档,以备存查。

4、基建、技改的项目投产后,其竣工图纸及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交由技术资料管理室管理存档。

5、各种技术资料的交接须履行手续,注明交接人、交接日期、单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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