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优质15篇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旨在保障教育质量与校园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身心健康。如何有效落实这些制度呢?以下小编整理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桥)设置财务机构,设一名会计, 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水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劫厢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账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在校长得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十五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六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或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十七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 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十九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二十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苟正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采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预算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预算是指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对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学校年初必须根据综合预算控制指标,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收入,本着:保运转、保安全、保稳定“原则,细化项目,分类核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严禁挪用、乱支,严禁举债搞建设,更不能举债滥发钱物,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节 财务监督制度
第七条、财务监督的依据:
1、国家的方针、政策;
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的财经制度;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八条、财务监督的对象;
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
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3、各种开支是个凤凰标准、是否按计划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
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
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
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
8、是否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状况;
9、会计、出纳是否实行回避制度(学校主要领导亲属不能担任财务工作);
10、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九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以经济活动讲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督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自权监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四节内部控制制度
十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外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十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了于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I}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会计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十五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说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与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 证如物品采购单、入库单、工程台同、购物清单、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5oo元以内校长签字算数,超过500元必须有中层领导签字证明。
第十六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5000元以上)和日常经济业务在20xx元以上的需校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购置、维修要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节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原始记录名。
2、填制日期。
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记录编号。
5、经济业务内容。
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且单位。
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十九条、各种原原始凭证要由业务邵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的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2、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
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 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
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
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
6、原始凭证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
第七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十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十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八节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名,会计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
第二十八条、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 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已经开具的发票荆良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长期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九节印章的管理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草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6、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储蓄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6、印章的停用: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是,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
①、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
②、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
③、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第四章审财务收支管理
第一、收入管理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卒卜助收入。
4、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夕研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四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耐良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五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目榭及、不报或虚报。
第二节支出管理
第六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七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二
1、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4、其他支出,即本条。七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八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
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r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J要用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姿防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职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凡属政府采购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以外的商品。
2、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实际需要,经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心学校办公室同意。
3、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写出采购报告,采购报告必须经中心学校办公室审核。表册的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必须填写完整。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生均公用经费管理
第一节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期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节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市财政、教育局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合理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乡中心校要科学安排村小(教学点)的公用经费,不得克扣或挪作他用,确保正常运转。
第四条、中小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r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取暖、印刷、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预算。
第三节、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大额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经济项目必须将方案呈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列支。学校自行安排的各种县外培训、教学交流、考察等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呈县教育局审批。 第七条、部分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U}}费开支标准: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但不得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费的开支范围:指汽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年检年审费、养路费、意外事故开支、租车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能作为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列支。
②、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租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租车的要报告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学校要租车管理办法及方案,租车费报俏时,应有税务包车票,租车时间、起始地点、租车事由、里程、金额、经办人等说明附件‘。
4、会议费是指学校年度组织召开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所开支的餐费、资料费等。
5、公务接待费
①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沙,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2%。
③学校公务接待费必须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
6、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包括实验耗材)、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设备购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10%。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公劳用车运行维修费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
7、邮电费是指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公用电话费、传真、网络费等,不得报销任何领导、个人的电话和手机费。
8、中小学生所必需的教辅材料和校方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粉饰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网洛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费等等。维护维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15%。
第六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
第一节补助对象、程序及标准
第一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补助对象为《中小学特困学生资助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第二条补、助对象的资格认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政府出具证明,经学校按当年的计划数评审、公示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第三条、寄宿制学兰活补助费按照”以国家补助为主、家长承担为辅”的原则,建立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由市、县财政、比例合理分担的机制,多渠道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第四条、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并予以公示。
第五条、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如与政策和规定不相符时,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二节申请和拨付
第六条、学校在每学年开学时通过有效、公开的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内容包括: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牛活费的条件、申请办法、审批程序、监督措施和申诉程序;然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上有关家庭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并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受助学生名单认定后,须在学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第七条、资金拨付。学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寄宿生生补助花名册报教育局审核。
第三节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严格规范的经费审批、使用、发放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做到专人、专帐管理,定期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第九条、寄宿制学校交必须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补助经费发放、使用制度,做到收支分帐管理,并由学校打到学生银行账号上,学生本人确认签字。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变动清况,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如因贫困学生人数变化而形成补助资金出现结余的,学校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由教育局、财政局对结余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用于补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或改善寄宿制学生生活条件学校要建立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档案,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教育、财政、审计、监察)定期或不定期对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二条、学校要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资验收、进出库、保管及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
2、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校办产业、民办学校除外)一律不提折旧。
4、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别和标准,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5、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处理,调拔、变卖、报损报废的资产处理要报教育局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八章会计档案资料管理和校长、会计交接
第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第三条财务人员按岗位要求,按时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四条、财务人员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定期归集,整理立卷,统一编目,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校长、财会人员、财产保管员调离岗位,应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未教会接替人员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交接手续,应由局领导、计财科等相关人员进行监交。移交方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接交、监督三方在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与前一节课老师做到无缝对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不得旷课。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节课值班教师负责整好路队,盘点学生数,护送出学校。周五由班主任负责护送路队。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应由各办公室轮值派专人统一护送到校外,以保证安全。
3、周五下午课后延时服务为社团课。要求每个社团在学期初制定好一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据活动安排表中本周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交蹲点行政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上课。
4、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保证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做到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并对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作业。
5、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坐着上课(若有特殊情况需先报备蹲点行政),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6、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利用后5~10分钟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
7、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层布置适量作业。一、二年级应布置20分钟以上作业量,三年级应布置25分钟以上作业量。
8、值班教师需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谩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候内的学生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立即向蹲点领导汇报,由学校决定是否开动应急处置预案。
10、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第二节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课桌凳。
11、学校安排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并做为“课后延时服务”考核的依据。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民族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第二条 项目经费管理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6
一、进入中心机房必须保持整洁,经常清理打扫,机房内严禁吸烟,并不得将食物、茶水、水果等带进机房中。
二、未经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和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三、校园网络管理员必须加强对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电源及网络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行。
四、各办公室使用指定的计算机,有专人保管,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修。
五、各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工作,做好机内重要数据备份。禁止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件,防止将计算机病毒传入网络。
六、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中有关网络的`设置。
七、禁止在网上聊天、游戏、娱乐、炒股、收发非工作邮件;禁止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禁止从网上下载游戏和其它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网管员的同意。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7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8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以及校党支部对教学、行政工作的决议。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办好学校的会议纪要,执行省、市、县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有关指示。
3、在市、县教育局、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为开创新局面而积极开展工作。有下列问题由校长负责,提请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1)本校工作的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科研计划和年度、季度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2)本校的编制和机构的设置、变动、撤销,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3)负责本校人选的任免、调进、调出,干部的退休、离休,以及教职员工的晋级、调资与重大奖惩。
(4)师资队伍的调整、充实、进修提高和各种职称的审批上报。
(5)本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基建、修建计划。
(6)本校教职工生活上的重大问题的决定。
4、注意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5、负责协调教学行政指挥系统之间的关系。
6、深入群众、深入教学,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教学、行政等工作经验。
7、及时阅办上级下达的文件。
二、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贯彻教书育人方针
(1)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2)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展。
(3)教学质量达普教中上水平。
(4)使学生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2、建设坚强的校领导集体
(1)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
(2)强化教育教学质量观念。
(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
(4)建立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3、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1)使多数教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达标。
(3)具有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
(4)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4、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改善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条件
(2)美化育人环境。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规定。中小学校制定的校服采购办法、校服穿着规定等工作应当听取本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并经本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应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和便于属地管理的经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备案的校服生产企业。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第三条:中小学生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校服代办服务性消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
第四条:中小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提供的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五条:中小学校在将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校服送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第六条:中小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八条:中小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分管中小学、局属企业、监察的局领导以及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察室负责本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监管。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
第十条:本方案适用于嘉定区中小学校(含中职、中专、特殊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和管理。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0
根据《江苏省某四星级中学关于实行全员聘任制、内部结构工资制的方案》第十八条之规定,教职工每月发放考勤和常规考核奖,在符合规范条件下,教师每月80元,职员、工人每月60元。现就教职工考勤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习,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习、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集会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平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集会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1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摆弄实验仪器、物品。
二、学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前,要认真复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开始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对短缺或不完好的实验器材,要及时请实验教师或实验员给予补充或调整。严禁随意借拿别组的实验器材。
四、学生操作实验时,对不清楚的地方,要请教指导教师,真正弄明白后,再动手操作。要十分注意实验安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员处理。他人操作实验时,不得随意插手参与。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详细记录,及时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
六、学生于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洗刷、整理、摆放好,使其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同时将实验台收拾干净,待经实验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不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等带出实验室。
八、学生因违章操作损坏的'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也要详细填写报损单。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饮食或带入饮料或食品。接触有毒物品后,应立即清洗干净。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2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2、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3、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6、掌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鉴,校长名章,负责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用印进行监督。
7、负责做好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同志的参观、访问,做好来信、来访答复。
8、负责职员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学校人事档案、文件档案及综合统计工作。
9、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3
1、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5、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6、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7、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4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帆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预算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编制规定。
1、中小学预算以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3、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
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阜南县地城镇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4、图书资料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5、仪器设备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3%。由中心学校在全乡统筹管理使用。
(2)二类支出项目标准:办公费(不含书报杂志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印刷费七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60%,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5%。
其中维修(护)费标准: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护)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0%。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三类支出项目标准: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四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
1、交通费、差旅费:两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6%。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4%,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2%。
2、会议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
3、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四、中小学财务管理
严格账户管理。中心学校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账户,对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核算。中心学校统一核算各村级完小和初级中学经费,按各完小和初级中学学校名称建立明细账,实行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一)加强财务监管。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后,各中、小学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对各项收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财务事项或单笔活动资金超出20xx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学校批准,1万元以上的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所属类别,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账、算账、结账和报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后,必须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并定期在校内外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对账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对不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项、扩开支范围,年终出现新债务的学校,追究学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
6、健全财务机构,中心学校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报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各学校财务人员每月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
8、各中小学到中心学校报销的单据必须真实,如经中心学校或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虚假情况,追究经手人和学校领导责任。
9、各校长直接经手发生的票据,须由学校其他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学校报销。
10、不得挪用各种类别项目资金。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学校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抓好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上级教育、财政等部门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三)、完善监督机构。中心学校要成立经费使用监督小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兼任,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学校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任财务人员或报账员。
五、严格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完整。
中小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变卖、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要经校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并设立专(兼)职公物保管员。具体要求:
1、型资产购建需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2、各学校对固定资产、物品、材料每学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型资产(学校各类基地、房舍、校园等)的处置(出售、报废等)相关文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变价及残值收入必须入账,作为专用基金管理。
4、单位确认为呆死账的往来款项,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核销。
六、严格资金管理制度。
教育、财政部门加对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管好用好资金。对违纪违规人和事,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从严处罚。
七、严格资金审计制度。
各中小学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必须先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然后再移交财务手续,中心学校派人监交。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篇15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2、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4、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5、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7、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8、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家长;
2、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管理;
3、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4、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5、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6、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7、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8、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9、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0、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11、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1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四)、心理咨询室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
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设专柜,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2、确保橱内仪器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各种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根据仪器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锈、防腐蚀工作。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状态,使用结束应对使用过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后入橱。每年对现有仪器设备作一次常规保养,完好率100%。
3、坚持填写《仪器使用日记》
注意积累资料,如电教仪器使用的优点和缺点及改进;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及反馈意见;软件的使用情况、改进与心得;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保证每次使用及借用及时的纪录在案,纪录方法参考咨询员工作守则。
4、室内必须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为来访者、工作人员提供优雅的工作、咨询环境。
5、健全帐册
做好帐册填写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物相符率达100%。
(五)、少先队队室管理制度
1、少先队队室是供辅导员及队部进行大队委例会、学习活动的场所,它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重要阵地。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2、定期组织队员参观,向队员讲清各专题的意义和目的,使每一个队员都受到深刻的教育。
3、大队委员轮流值日,明确责任。
4、室内一切设施,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5、在室内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更不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保持室内卫生。
6、队室使用完毕,值日人员一定要将室内打扫干净,关好门窗。
(六)、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团队活动室是学生会、团员开展活动的阵地,是学生学习团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团会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任何人、处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动室;
2、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向团总支申请,由团总支统一安排;
3、该活动室仅供团总支、学生会使用,除学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
4、活动室物品由团总支统一保管,各处室、支部、个人使用相关物品需向团总支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5、使用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6、团员、学生要自觉遵守团会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持卫生,不准吸烟。
(七)、史地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专用教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学生进入专用教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3、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4、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5、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 速报告老师处理。
6、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专用教室整洁。不允许把教学设备带出专用教室。
7、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八)、史地专用教室设备管理制度
1、史地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要有明确责任人负责管理。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内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帐,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5、教学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专用教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九)、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3、班级上体育课所需器材,由任课老师在上课前指派体育委员根据需要办理借用手续,上完课后归还,课后要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和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4、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5、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下课后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6、借用的体育器材只限在校园内使用。
7、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十)、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锈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十一)、卫生室管理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处理师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
2、做好教职工校内就医工作,一般伤病不出校门。处理不了的病及时转诊。
3、及时做好各种药品的进出消耗登记,药品存放通风、干燥、避光,坚决不进伪劣药品。根据需要购进药品,建立健全卫生室各种药品器械档案,做到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4、凡遇学生意外伤害,小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请主管领导通知家长,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
5、医务室要保洁,保证室内一切设备干净卫生,一切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6、医疗器具严格消毒,不违章操作,器械要定期核查,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器械定期保养,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7、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水平,为师生排忧解难。
8、药品、器械不外借,毒、限、剧药品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室内严禁大声喧哗。
(十二)、音乐、舞蹈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学生进音乐、舞蹈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舞蹈教室,应爱护室内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与器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室内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 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舞蹈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十三)、音乐、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乐、舞蹈课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做好器、材物品借还登记工作,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
3、对学校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4、外借的器材要经分管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并加以说明。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音乐、舞蹈器材和设备。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2、借用音乐、舞蹈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十四)、音乐、舞蹈室学生活动守则
1、音乐、舞蹈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2、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进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3、上课、排练节目, 学生要着装整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点排练节目、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运动、 打闹。
4、爱护音乐、舞蹈器材, 没有取得允许,不准随意使用乐器、音响等教学设备。违者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五)、美术室使用管理制度
1、美术教室由美术课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课后要摆设整齐。
3、室内保持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5、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打扫,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8、美术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或团、队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十六)、美术器材保管制度
1、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3、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美术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4、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5、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十七)、科学探究室使用管理制度
1、器材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2、建立健全器材管理实物流水帐、明细总帐、和分类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3、器材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4、任课教师使用器材和药品进行教学活动前,应填写活动通知单,指导教师应努力做好课前准备。活动结束后将器材完好的归还器材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5、器材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活动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十八)、劳技室使用管理制度
1、劳技器材应有专人保管,按统一帐号登记造册,并做到帐物相符。
2、各劳技器材应按要求分类存放,使用规范、定期检查并保养。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件摆放整洁、有序。
4、做好器材的借用手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出借。
5、严禁私自占用器材设备。
6、严肃课堂纪律,操作规范,上课时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嬉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严禁在劳技桌或课桌上用工具乱刻乱画。
8、下课后按要求检查劳技器材,并整理好放在规定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其相关老师责任。
9、注意用电安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九)、科技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科技活动是学校强化科技教育特色的延伸。科技活动室是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进行科技活动、操作的重要场所。
1、科技活动室为科技小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科技室由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对科技活动室的工作全面负责。
2、室内布置体现青少年热爱科学的氛围。
3、科技室供科技活动使用,入室使用应办理使用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
4、科技室内的工具、仪器、设备要存放到位,各类设备要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坏。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搞好维修。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5、科技活动室内的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索还。
6、使用人员要保证室内卫生,地面、门窗、墙壁窗明几静、整洁有序。
7、管理员监督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8、非本校师生严禁入内活动。
9、室内器材的使用须由辅导老师分配。
(二十)、通用技术实践室使用管理制度
1、新添设备管理人员要验收,并熟悉其性能、构造。对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按时维修,为教学提供服务。
2、建立物品帐簿或清单,对外建立借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报废、损坏、消耗、丢失要及时填表上报。
3、精密贵重的设备要保存原始说明书、图纸及技术资料,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4、按照实践室的管理使用规定,按时开放,严格管理,按要求填好使用记录,及时检查、验收、整理,保持实践室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5、根据物品的不同要求分类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防盗等工作,对危险品及有毒物品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定管理存放。
6、做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随时经得起主管部门检查。
7、更换管理人员,要有交接手续,在主管人员的监督下,双方核实数量质地后,三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一)、综合实践类专用室学生实践与活动守则
1、学生应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活动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活动预习作业,明确活动目的,了解活动原理,知道活动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活动室。
3、学生进入综合实践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4、开始活动前,要检查核对所用器材、工具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活动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5、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活动,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活动,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活动器材。
6、活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7、用过的火材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置于指定地方,如器材损坏,应主动 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8、公用器材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器材,不得任意移动。
9、活动结束后,应将器材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学生不得将活动用品及设备带出综合实践室。
11、各任课教师应了解专用教室环境管理条例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12、使用专用教室应课前先登记、课程结束后检查好教室卫生和用品摆放并与管理人员一同检查后在记录本上签字。
13、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综合实践活动报告。活动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活动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活动数据和记录。
(二十二)、综合实践类专用室设备、器材、工具保管制度
1、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明确职责,管理、保养、送修责任到人。
2、严格资产管理纪律,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相应手续不能随意外借或私用。学校内部调剂须经本实验管理组同意后到总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借出或调拨到校外单位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到资产部门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行政和经济责任。
3、各种设备、实物应建立相应的台帐,(设立总帐,建立分帐。)要求各项基础数据、资料要准确详实并保存完好。
4、设备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使用。
5、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6、各台(套)设备应建立运转及维修记录。
7、设备损坏、报废或调用应有专人鉴定并通过实验设备管理组向学院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备案及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8、对实验设备、器具等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查找核对,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进行解决处理.
(二十三)、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安全与卫生工作
1、洁净:
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教室卫生管理,保证做到:每课一整理;每日一保洁;每周一清扫。各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备查)
具体检查要求:
保证教室内外所有硬件及物品整洁:
上:天花板-墙角-墙面-门窗框-门窗玻璃-门窗凹槽-灯-黑板-广播-宣传镜框等。
中:桌椅面、边、抽屉内-橱柜-卫生角-卫生用品等。
下:地面-墙角等。
外:门前走廊-栏杆-楼梯等
2、整齐:
⑴所有物品按专用教室规定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⑵使用后必须物归原处。
3、安全:
⑴必须按规范使用物品,注意安全。
⑵药品等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要求使用、处理、摆放。
环境布置工作
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动脑筋做好专用教室环境布置,在保证环境整洁的基础上力求创造适宜的教学氛围,并积极做好环境的保护、整理和更新工作。
1、根据教室特点布置名言、宣传画等励志语。
2、各项使用制度等上墙并宣传到每位使用者。
3、按要求适当布置课程内容或实验介绍等知识。
4、适时布置学生学业成果。
5、适当摆放参考资料、辅助资料和器具等。
配合协助工作
所有专用教室使用者必须同时做好教室环境与安全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应指导、协助并一同检查。
1、事先做好使用登记
2、按规定使用器材并复原
3、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4、维护教学秩序严谨
检查监督工作
1、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并适时进行抽查。
2、任课教师每次课后协助管理监督。
3、工作人员每次课后按要求检查整理情况并自查填写检查登记表;每日做好保洁检查工作并自查填写情况登记表;每周做好大扫除并接受分管处室等部门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上一篇:治安管理制度【优推12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