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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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强化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可控。如何有效执行?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体现教师良好的风貌和行为习惯,确保师生免受毒物对人体的危害,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禁烟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控烟组织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控烟行为监督小组、专职控烟监督员。

二、控烟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写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张贴禁烟标语,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三、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争创“无烟会场”“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活动,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四、校内所有办公场所,不得放烟灰缸,地上不得有烟蒂,室内不得有烟味。

五、教师在上课、辅导自习、备课、批改作业期间,不得在教室或办公室抽烟。

六、召开教师会议或全校师生大会或重大活动时,任何教师在上述场所不得抽烟。

七、若在禁烟场所发现教师抽烟,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师德综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八、若发现学生烟抽,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扣除班内积分,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九、控烟组织机构,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用文字形式如实上报,以便积累经验,改进工作。

十、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烟草对人体有害的有关知识,提高认识,通过看书籍、讲实例、谈认识、写体会、下保证等方法,争取自觉、主动禁烟。

十一、学校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拒吸第一支烟,做永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职工。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获师德奖100元。

二、惩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扣除师德全年奖金。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工程建设原则上不搞甲方供料(除少量大型设备外)均以甲方定型,乙方办理的办法进行实施。在按正常状况乙方不能满足施工企业价格、工期及供货条件和情况下(有承诺的除外),可以采用甲方供料的方式,但必须做到提供多家可以比较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经过规定程序由集体决定,严格按规定做好验收、交接、监管和结算。

2、采购工作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进度要求,按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3、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性能经专业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人员验定,交货须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4、编制采购招标文件,配合投资监理定价,采购的材料设备控制在预算造价以内。

5、汇总至少三家供货商情况,比较分析材料设备、质量、价格、性能、使用寿命、维修等综合数据,科学真实反映情况。数量大、价格高的材料设备必须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6、集体讨论,综合学校领导、校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的意见,讨论并决定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

7、加强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联系,采购材料设备满足工程的工期要求。

8、履行采购合同,协调和监督执行合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9、整理收集各类已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保修、维护档案,以便今后使用过程中执行维修保养任务。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中心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服务行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讲排场。

三、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乱摊派及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卡)。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借款、借车或让其为个人购买物品。

七、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邀请,参加宴会、歌会、舞会、夜总会等活动。

九、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境)和国内旅游。

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和传播淫秽物品。

十一、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中心负责人与窗口单位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十二、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以及贺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安全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在安全环境中顺利进行。

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惩分明,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单位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经理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管理责任,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开展工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职工都应在各白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规程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部门应积极主动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议,各类安全检査、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活动,并配合防灾减灾、事故处理、抢险救援等各种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二、方针及目标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为原则,以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为目标。

三、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査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8、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水利局和市生产安全监督局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生产安全监督局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1、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书记安全职责。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负起“筑一段堤防,保方平安”的责任。

(三)副经理(工程建设)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

4、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组织安全大检査,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组织制定本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四)副经理(技术)安全职责

1、在技术上对本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制定尘、毒、噪声等治理方案和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本岗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五)党支部安全职责

1、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基层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前的各种思想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党支部的年度安全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六)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行政搞好单位安全建设,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代会议题。

(七)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处安全会议(活动)的记录,对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组织检査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施工现场及完建工程安全教育。

4、对新入的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9、组织好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职工的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岗的规定。

10、健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11、定期组织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召开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12、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总工作。建立交通安全档案工作。

13、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八)计财科安全职责

1、在年初编制计划和年终总结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按照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并保证返回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5、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九)技术科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4、负责组织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査,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题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6、组织制订、修订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建设项目责任科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制度,在经理和处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査、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检査,解决有关安全间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负责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签发开工报告时必须遵照安全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者方可签发;配合工程安全科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照合同处理。

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7、监督检査建设工程安全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10、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11、检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14、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15、按计判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16、检査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7、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重大活动安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1、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由经理或经理委托分管副经理主持,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分析、布置、检査、督促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2、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会。

每年召开一次,总结本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部署新年本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年中安全总结会议一次。

3、安全生产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分管副经理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上月全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介绍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重大活动安排。参加会议人员:处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项目分管副经理、技术科科长、项目责任科室正职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监理单位总监。

五、安全生产检査、督査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实行平时巡检每月小检每季大检制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特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到位情况等。参加检查人员: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技术科、各监理单位总监等。

2、安全工作监督制度。

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组长为经理,副组长为分管副经理,成员为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査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定、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治理、监控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分落实情况;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宣传活动。

2、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包括副职)、总工、安全员、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逐步向安全执业资格过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学习考试,执证上岗作业。

4、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或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能学习,以提高各级领导及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

5、本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利用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器材,开展形式多样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事故快报、调査制度

(一)伤亡事故紧急报告制度。

1、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事故(含中毒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处经理或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必须在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中毒事故同时报市卫生局,特种设备事故同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6人以上(含6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含职业中毒事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处经理或分管副经理,项目责任科室必须在事故发生时起6小时之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报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特种设备事故同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事故发生单位在电话或口头向有关部门报告后,应立即补送书面快报。书面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单位、地点、类别、简要经过及原因,死、伤人数及经济损失以及现场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有关情况。

(二)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

1、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现场抢救: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抢救保护现场。

事故调查: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展开。

重伤1~2人的事故,由处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属于中毒事故,按市卫生局调查结果;属于特种设备事故,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结果。调查组要按规定期限写出事故调査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2、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1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现场抢救:经理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抢救,保护现场。事故调查: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经理组织展开。

八、其它

责任科室和参建单位严格对照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行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义务,各相关科室对安全生产工作应予以大力配合。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企业文化,鼓舞和激励各部门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一经制定,研究所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依照本制度享有相应的.权力,同时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企业文化管理机构包括研究所AT委员会和部门AT委员会。

第五条研究所AT委员会是企业文化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审议确定研究所的企业文化核心内容;审批研究所内各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审批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审批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对企业文化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等。

第六条部门AT委员会是企业文化管理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部门企业文化规划;监督执行研究所AT委员会决议通过的企业文化规划决定,组织部门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三章企业文化建设流程

研究所AT委员会制定企业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推行步骤

总体规划下发至各部门

各部门AT委员会制定部门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人资组收集汇编半年度/年度计划

研究所AT委员会进行计划审核

确定研究所半年度/年度企业文化建设内容

呈报畜牧工程中心审批

企业文化建设资源整合

实施

检查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情况

第四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七条广宣管理:人资组负责推动研究所的企业文化广宣文化的实施,主管集团网技术研究所板块的维护,组织开展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八条行为管理:参照《研究所员工手册》行为规范实施。

第九条:团建活动管理:为更好的培育、塑造研究所企业文化,AT委员会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由部门AT委员会提案,研究所AT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人资组起草和修订,经所长审批后发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资组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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