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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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1

1.目的

为及时、准确的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为公司留存完整的工程资料,实现竣工摄录资料高质量移交,同时为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公司《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专业、各项目部。

3.定义

4.职责

综合部、工程部对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存档工作。

5.引用和支持文件

公司总部《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

6.总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暂不对本办法中的录像资料方面作要求。只对各类工程照片资料的拍摄、整理、管理、存档等进行规范要求。

7.过程描述

摄录工作职责分工

综合部、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时拍摄照片、录像,并对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归档,保证声像资料满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规定要求。

综合部负责工程主要里程碑项目、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并对照片和录像带进行保存、归档。各专业、项目部主要里程碑等重要节点项目施工前两天,通知综合部做好摄录准备。

项目部如无综合管理人员,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则由项目部宣传员负责拍摄完成,并发送至综合部存档。

所有拍摄完的影像资料要求在拍摄完当天由摄录人员上传到公司综合信息网“工程影像”栏目内。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附件1),每月进行统计,对不按时上传影像资料的相关专业、项目部进行考核。

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分工

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可由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宣传员担任)对所拍摄的照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保存,按照施工项目和类别建立文件包,并标注拍摄内容和时间。资料保存要做到双备份,一份在摄录人员电脑上进行保存,一份移交给综合部管理人员刻录成光盘资料保存,并做好目录登记。

拍摄的工程照片资料移交需要准备两套,一套是公司留作存档,由综合部、工程部按照公司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另一套是根据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由工程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

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

见附件1《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

摄录要求

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摄录工作,按照规定的摄录范围和内容,及时拍摄工程资料照片,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

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所保存的工程照片要保持原始尺寸,严禁进行压缩处理,照相机拍摄质量参数要设在最高像素。

工程照片要按照准备—开始—过程—结果的时间顺序进行拍摄,每个时间段都要对施工场景、设备状况、劳动过程、人物动作等进行拍摄,确保事件的完整性。严禁出现只有项目完成后的照片资料而没有施工过程资料等现象。

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相机要选择精细模式拍摄,取消日期显示功能,所拍照片严禁出现日期落款,严禁对照片进行文字标注(只可在照片文件名处作文字说明标注)。

现场拍摄注意事项

公司EPC、技术、商业交流部分重点拍摄公司管理技术人员、公司领导、项目部领导与业主方技术、商业交流的镜头,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站姿、坐姿,可以善意的提示一下双方人员及领导。

现场拍摄对象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在现场拍摄施工人物时,服装、安全帽、鞋子等要符合安规的要求,不得出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正确的镜头。同时要求拍摄对象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戴公司安全帽;施工人员的行为要正确,不要出现说笑、嬉闹不严肃的现象,工作行为与工种、工作性质相对应。

(2)施工场面不得有违章的现象。例如: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工作地点有临空面、存有装置性违章现象、起吊重物下站人等等。

(3)现场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人员的着装、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要规范。

(4)不得有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和脏乱差的现象。

拍摄对象要突出

(1)接到拍摄通知,应及时掌握拍摄活动议程,明确活动拍摄内容及对象,拍摄一个场面,主题要明确,要表现什么,要说明什么,是反映场面的壮观,还是反映一个细部,不要没有目的的进行拍摄。

(2)如不能确定拍摄效果,可预先模拟拍摄,检查拍摄效果,提前调整好最佳拍摄位置及拍摄数据。拍摄过程中可增加拍摄角度及拍摄次数,从中选取可用的拍摄资料。

(3)拍摄的周围环境要与反映的主题相对称,拍摄的对象要清洁,周围环境要整洁。

拍摄技巧

(1)拿稳摄影机器。画面的稳定是摄录的第一要素,要用两只手来把持摄像机或照相机,利用身边可支撑的物品或准备三脚架,尽量减轻画面的晃动,不采用边走边拍的方式,避免因摇晃而出现的图片、图像模糊。

(2)注意构图,保持画面的构图平衡,保持画面整洁、流畅,避免杂乱的。背景。拍摄人物时,不要给所拍的人物头顶留太多的空间。否则就会造成构图不平衡缺乏美感。进行人物的构图时还要杜绝譬如:电线杆突出在画面人物的头顶上、建筑物的水平面与画面人物的脖子等高、电线横在脖子上等现象。

拍摄前,要提前一天对摄影器材进行检查,检查电池是否需要充电、摄影器材是否正常工作、存储空间是否足够,以便及时准备、调整。

摄影器材管理

(1)摄影器材包括拍摄使用的照像机、摄像机等,摄影器材为公司统一配备。新项目成立时,公司综合部根据需求状况进行调配或购买领用,并负责摄影器材的日常保管及维护。领用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摄影器材借用登记表(附件2)领取相机,并指定专人保管。如负责人或相机保管人员调离项目部应及时告知综合部,并做好交接手续。

(2)相机领取后,各项目部需将相机保管人员名单反馈至综合部备案,保管人员禁止随意将相机借出私用。如相机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公司综合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工程并网发电、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拍摄任务后,其项目部负责人需及时将相机归还综合部,以便其他新开项目部调用。

(4)综合部每半年对摄影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摄录工作考核

(1)每月月底由综合部、工程部组成摄录资料审核检查小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的拍摄内容和要求对各部门、专业、项目部的照片、录像拍摄和整理、归档、上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摄录资料拍摄及时、数量多、质量好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摄录,摄录资料拍摄数量少、质量差的部门给予100元/次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次。

(2)部门发生须摄录而未拍摄的行为,给予以下考核:

a摄录资料可以进行补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20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200元。

b摄录资料无法进行补拍的,根据控制点的重要程度由综合部或工程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对责任部门处以500至1000元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c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发生遗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3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d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归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3)相机借用期间如因保管不善、私自借出等造成相机丢失或损坏,追究项目负责人及保管人责任,并按照相机的购买原价给予经济考核。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2

一个快速发展的企业,必然是一个重视经营管理的企业,而基层管理又是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做好基层管理,一个企业的根基才牢固,同时企业的凝聚力也会更强,这是一个企业快速的必要条件。

一般说来,基层管理有五项

一、工作重点

即早会、整理整顿、工作教导、绩效考核、qcc活动,只有把重点工作做好,基层管理才有可能做好,而早会又基层管理的重要圈地,通过早会,一方面可以传播公司的企业文化,改变部属的思想、行为与观念,培养好的习惯。另一方面可以培养主管的风范与气度,带动部门气氛及提供良好的沟通圈地。

曾有一位总经理说过,“我一生最大的收益来自早会”。另一位总经理认为“早会是我一生之最爱”。从这里可以看出早会的重要性,它对一个人的成长、风范及气质的培养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早会的目的

早会可以提供教导的圈地,利用早会,可以进行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的说明,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同时可以进行品质观念的灌输及公司各项政策的宣传。真正做到始终教育,终于教育。

早会可以促销,达成共识。早会是传播企业文化的媒介,可以培养好的习惯及行为观念,通过早会可以对工作教养、工作伦理及工作习惯加以宣传,不断的促进,不断的改进必然会有所收获,从而提升整个公司员工的素质。

通过早会可以实施追踪与管理,可对品质异常进行检讨、分析与矫正,可以对过去工作加以回顾、总结经验、改正缺失。同时通过早会,可以进行生产安排、市场反应、上级指令的传达,从而使员工更清楚地了解整个公司的方针政策,市场运转情况及自己的工作方向,提升工作效率。

早会可以培养主管的权威与形象、风范与气质,给主管提供良好的锻炼环境,带动部门气氛及提供良好的沟通圈地。

三、如何做好早会

·早会是最基层的管理管理工具,所以必须由最基层的班组长来做,他们最了解基层的情况与动向,只要很好地运用早会这一管理工具,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早会的频率一般为每周1-2次,每次10分钟左右,时间一旦定下来,就不分改变,最好定期、定时举行。

·早会的内容要具体,一般会包括教导、理念及目标的内容,大致分配如下:

a.教导50%:包括新产品、新方法之说明;标准化工作;品质异常及个人品质、效率之掌握。

b.理念25%:包括工作教养、工作伦理、工作习惯。

c.目标25%:包括生产安排、工作目标、政令传达、市场反应等。

·要有早会报告单,这是早会成败的关键所在,它可以使早会有准备、有步骤的进行从而达到早会所要达到目的。

·早会的主持者事先要有所准备,主持早会的音量要大、态度要好。早会气氛要轻松,要懂得鼓励下属。早会时作业员可以反映问题积极参与。必要时可以有上司指导,协助及列席。

四、一般企业实施早会的缺失

第一、早会不是由班组长主持,而是由课长、经理、总经理在主持,这样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功效。

第二、早会的内容欠具体,进而缺乏说服力。

第三、没有早会报告单,失掉了早会实施成功的精华。

五、结论

早会看似小问题,但如果真正发挥功能,将带来无穷的好处。

第一线的员工迫切的希望被了解,以及尊重他们的角色及定位,使他们有一种family(家)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3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39;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4

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职责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目录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__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仁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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