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管理 美容院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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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彻底遵守政府卫生机构所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8)美容院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9)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10)随时供应冷、热水,并请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1)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4)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5)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上盖的垃圾桶。
(16)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7)一条毛巾仅能供一位顾客使用,干净的毛巾必须存放于干净、密封的柜子里。
(18)平躺时每一位顾客的头下都应该放一条干净的毛巾做头垫。
(19)使用披肩等塑料制品时不要接触倒顾客的皮肤。
(21)乳液、面霜、蜜粉等化妆品必须保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内,敷用乳液时可使用消毒棉或化妆棉,使用完毕后要把所有的瓶子盖好。取出的产品若没有用完绝对不可以放回瓶中。
(22)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23)束发带或美容顾客已经用过的物品不可再让下一位顾客使用。
(24)脸部护理或脸部化妆所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在使用完毕后要洗净,消毒并且放入不透气的窗口或消毒柜中。
(25)美容师工作时应该避免触摸自己的脸部及头发,如果必须如此做,应该在再接触顾客或再使用美容工具之前将手消毒一次。
(26)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美容院管理制度【第二篇】
1、早班9:00-18:00,晚班9:00-20:00。
2、上下班签到打卡,迟到一分钟扣1元钱,迟到30分钟作旷工1天处理。
3、每天9:00准时开晨会,由顾问、组长组织。
4、认真负责环境卫生,使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做到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物品易拿、易取。
5、上班穿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作牌,保持工作服、工作鞋的整洁、干净,否则罚款5元。
6、上班化淡妆,长发束起,佩戴发夹,否则罚款5元。
7、护理时间不低于正常操作时间,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遇顾客投诉一次者罚款15元。
8、对顾客存放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拾获客人物品及时归还,对店内物品要认真爱惜。
9、工作用具使用前后清洁干净,摆放整齐,设备仪器保持清洁,使用完后放回原处。
10、在上班时间内认真服从工作安排,不得私自会客,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者应向上级声明,违反者罚款10元。
11、店内环境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顾客发生争论,不得与同事发生争吵,违者罚款20元。
12、维护店内利益,不得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出或赠予他人,不得向外泄露店内商业机密,违者罚款50元。
13、不能私用店内产品、项目仪器,特殊情况需向上级声明,违者罚款10元。
14、按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进行更改。
15、下班前认真做完清洁、消毒,检查水、电、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以上各条希各位同仁互相配合协助。
美容院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美容工具、用后应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六、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七、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美容院管理制度【第四篇】
1、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亮证经营。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3、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5、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6、空调场所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7、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传染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能正常使用。
8、有齐全的、有明显的标志的消毒设施(或专用消毒间),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大小围布。毛巾、大小围布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员的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烫发、染发间或区域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件》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美容院管理制度【第五篇】
仪容仪表制度
一、服务人员在营业中,应身着工作服,将工号牌佩戴在左胸处,不得遮盖或佩戴在其它部位。
二、工作时间,要求化职业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发型要简洁大方便于工作(过耳长发须盘起、不做怪异发型),服务人员不涂抹指甲油,指甲不能留得太长。
三、营业环境服务人员不佩戴戒指、项链等饰品,不得使用味道过浓的香水。
预约制度
一、“预约表”应由总台填写,如客人直接与美容师预约,美容师须告知总台,以便于总台的调度。
二、预约程序:客人打电话或口头预约,总台须准确填写被预约美容师的姓名、客人姓名(全名)、预约的准确时间及所做项目的内容,当客人被安排做项目时,总台应填写服务流程的实际开始时间,服务完毕后,总台填写实际结束时间(都必须完整清楚,不可涂改)。预约表详见附表。
三、美容师应根据不同项目定时服务(留有充足的咨询时间),若因美容师擅自延长或缩短服务时间而造成预约失败,除跳筹、不参加轮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处罚。
四、总台应安排好每位美容师的预约时间、服务时间、再预约时间的衔接,确保客人在预约时间得到准时服务。
五、正常情况下,美容师不得单独与客人约时间,必须有收印员在场。
六、如客人超过预约时间15―20分钟,则作为放弃预约,总台根据“轮筹制”安排被预约美容师从事不影响下一轮预约的服务项目。如客人15―20分钟后到,总台需耐心并征求客人意见以便尽快为其服务。
轮筹服务制度
轮筹原则
(1)按顺序轮筹(未预约,顾客无选筹,前台无选筹,前台按此型轮筹)。
(2)按美容师有资格轮筹的项目轮筹。
(3)按顾客的点筹进行轮筹。
(4)按经理的要求进行轮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