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近年来,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学校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 -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 学生:脑瘫(肢体残疾) 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三、帮扶具体要求
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安排适当的座位。此类学生必须安排在光线比较充足,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脑瘫或肢残儿童必须安排在有利于出行和教师辅导的合适座位,配置必要的康复运动器材)。
2.要求家长为孩子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如:眼镜、人工耳蜗等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3.开展伙伴助学。在班级,要选择两位以上优秀同学进行伙伴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
4.对于因其他原因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则安排帮扶教师对该学生进行送教上门教学活动。每个月要求三个教师组成送教队伍,对该学生送教时间不低于3个课时。
5.作业要求。根据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作业尽量做到当面批改。
6.进行个别辅导教育。根据特殊学生个性特点,组织个别化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7.争取家长的支持。为争取特殊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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