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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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篇】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第三篇】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5)或(5)或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别依据(5)或(5)或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
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非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嘉奖与警告抵消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说明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奖励申请单
处罚通知单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五篇】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员工作息时间表》及管理人员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领导允许。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3、严禁替他人签到,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作牌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补发新卡,办理所需费用由遗失工作牌的员工本人承担。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八、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九、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2、发现火灾时,情节较小时,尽快用灭火器处理,情节严重时,拨打119。
十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十二、奖罚条例
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所有员工应遵守《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在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会取用一定的资金作为员工的奖金,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失职的种类,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扣工资、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凡第一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500—1000元的处分,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得酌情负责,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被辞退。
4、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在沙发、座椅上坐躺。违反一次罚款30元。
5、一经被公司辞退的职员,该月工资将被扣除40%。
附:失职类型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早退,上班不签到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到和替别人签到;
2、仪表不整洁:A男士留长发,女士不盘发;B手脏;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裤脚卷起;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3、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做不雅的习惯动作,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上班时间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5、损坏工作服,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下班时未将自己工作用品归位,未关闭电脑、音响、打印机、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6、培训课旷课,不参加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
7、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8、不按规定做事,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9、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较轻的。
乙类失职:
1、旷工。
2、营业区、服务生个人、餐具的卫生不合格,影响客人心情的。
3、上班时间打瞌睡;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4、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经允许在酒店内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6、在酒店内乱丢东西,故意损坏消防设备,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私自拿公司财产。
7、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8、不遵守消防规定,因对火源、电路、水管未处理妥当,而出现事故的,隐瞒事故,违反安全规定的。
9、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合法的命令,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10、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机密情况;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2、工作表现差或工作效能差。
13、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
1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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