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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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

2010年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随后,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跨部门协调推进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实施”的工作格局。

其中,湖南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全省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纳入今后3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考核验收指标,在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考核中,实行文明交通“一票否决”。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精心策划、密集组织了一系列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黄丝带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千名“黄丝带在行动”志愿者。江苏全省城区创建204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示范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9%,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本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投入上抓好落实。各地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激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据介绍,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和文明交通监督考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

一、总体目标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交通问题。在**难题中彰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社会效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各学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办(团委)和学校安全科,每月工作总结于当月25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随时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3

2月28日, 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明确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研究部署2011年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蒋平、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联斌、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新钢,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政治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司法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妇联、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等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省、昆明市、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赵云岗主持。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蒋平副厅长代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作了重要讲话,蒋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2010年全省实施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做好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有力抓手,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努力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下功夫;二是在健全完善机制,推动长远建设上下功夫;三是在扩大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四是在深化对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效果上下功夫;五是在打造典型引导,组织开展“十二个百”创建评选活动上下功夫。三、进一步探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新思路新方法。按照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整体工作部署,2011年是推进年,主要是抓推广、破难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道路交通管理的体制性、机制性、瓶颈性难题,开拓创新,善于用改革的思维谋划工作、用创新的办法突破瓶颈,善于借鉴吸取各地创造的经验,不断探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新思路新方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进学校”工作,努力使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交通运输部门要从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管理等环节抓好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要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深入组织开展以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要落实公交公司、出租车运营公司、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制约机制,将驾驶人文明驾驶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硬指标内容;城建等部门,就道路规划、建设及交通标志设置等存在的不够科学、缺乏人性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要注重发挥社会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法制的力量、科学的力量和新闻舆论的力量,将文明交通理念传播到各行各业;要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将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倡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为富有实效的“民心工程”。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联斌在会上讲话,要求全省各地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集市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文明办系统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推进措施。

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陈新钢总队长,总结回顾了2010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自去年1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法治力量、科技力量和新闻舆论力量,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四个六”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升了公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了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陈新钢总队长代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部署了2011年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全省各地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四个六”活动,找准载体、丰富手段、强化措施,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各地要充分发挥文明办、公安、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广播电视、交通、教育、农业、司法、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下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核评估力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全面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宣传策划,扩大社会影响。各地要以全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反复教育,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让的交通氛围,激发公民参与文明交通的热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对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重在强化宣传效应、规模效应、联动效应,把握主动,引导舆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不断拓展社会宣传新途径;三是组织宣传月活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要求,5月为全省的“交通安全宣传月”。5月6日,为全省统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日,各地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协调各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向公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四是以创建评选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十二个百”活动为载体,强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五是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现场会。为了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引路,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拟于7月召开一次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交流现场会,抓点带面、促进工作;六是组织全省开展交通安全文艺汇演。为扩大文明交通的宣传面和影响力,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于9月组织全省开展一次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艺汇演。采取由州、市、县(市、区)层层组织和编排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小品、相声、快板、花灯、歌舞等节目进行预赛,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全省的汇演;七是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刊播制度。全省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3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将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各地电视台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片的通知》,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免费播放制度。八是拓展文明交通宣传阵地,精心打造媒体平台。3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将与昆明嫒婷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创办一个“交通安全手机报”,向公众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和安全路况信息。4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云南电视台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开设一个“交通安全”频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2011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投资160万元,在总队建立一个“云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内设“人车路展厅”、“交通事故警示厅”、“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厅”、“感悟厅”),目前已启动布展工作,5月建馆开展。该中心建成后,将面对省、市、党政机关、驻军部队、客货运企业、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和新领到驾驶证的驾驶人等,开展人性化的、直观的、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1月底前,全省州、市40%的交警支队、20%的交警大队,要结合实际,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对重点对象和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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