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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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与法律相辅相成,规范员工行为,保障权益,促进管理效率,是否能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1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不管企业规模大小,亦无论其管理基础是强是弱,均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赖以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之一。

但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中一旦被认定无效,也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如何使企业规章制度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的大背景之下,本文试图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以及其他劳动法规的规定,在法律的视角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制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分析,以明确企业规章制度中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以期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影响

历经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__年6月29日通过,20__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传统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也赋予了企业规章制度新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使规章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从“平等协商确定”的用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而需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可见: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已由用人单位的“单决权”变成了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共决权”。

(二)新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看,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制度的提出、审查、平等协商、公示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如未按照法律要求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将面临无效风险。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第一款也做出了相同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成为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新的法律依据。其次,《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政策依据,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及备案制度。

(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从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角度来看,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权利更是企业的义务。这就决定了,企业规章制度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还规定了监督和制裁办法。《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作出类似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同时,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管理员工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给予了比较多的规制,但是,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很多权力。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为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提供了法律保障。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全体职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可以看出:很多情况下法律把权力赋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在企业的录用制度中予以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更明显的直接和规章制度有关;“重大损害”的界定标准也在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重大损害”的标准;“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简称“兼职”),兼职的态度也是看用人单位的态度,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兼职,关键看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员工兼职,可以建立兼职申报制度。再如第40条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看似和规章制度无关,其实是有关系的,如医疗期的工资标准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也是看似与规章制度无关,其实也是与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关系,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可以在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予以明确。

由此可见,法律将很多权利权力赋予企业通过规章制度予以行使,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四)企业规章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有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__〕14号)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者违反该规章,法律将支持企业规章制度所设定的法律后果。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分析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生效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程序:

审核提出程序→平等协商程序→公示程序

1、首先,审核是否属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重大事项包括: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保险福利、

(6)职工培训

(7)劳动纪律

(8)劳动定额管理

(9)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2、其次,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或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最后,应当依法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公示为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二)备案原则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通知确立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设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备案的程序要求,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备案,只涉及行政管理问题,并不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

四、对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分析

(一)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法律要求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但劳部发[1997]338号文件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列举式地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所包括的内容。

但除此之外,企业认为有必要确定为规章制度的规定,也可以成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对此,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

(二)企业确定违纪事项的法律尺度

1、首先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这是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企业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但在许多企业规章制度中仍然会有不同程度的违法内容出现: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标准;规定女职工被录用后一定期间内不能结婚或怀孕,或规定了女职工怀孕、哺乳期间的不平等待遇等,违反《婚姻法》或《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更有少数企业规定员工上下班搜身检查、限定如厕时间等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规章制度内容。这些内容自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2、规章制度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相冲突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几乎清一色是资方或代表资方利益的管理层制定的内部规定,是近乎命令式的单方意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虽然有了职工参与的民主程序,但仍然是以企业为主导。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则代表契约式的平等协商的约定,更能体现双方的平等意愿,尤其是体现劳动者的意愿。因此,效力应高于规章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二)》中也作出相应规定。其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以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3、不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赋予了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内容上较大的自由度,在哪些方面作出规定,怎样规定,只要法律不明确禁止即可。因此,难免产生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要符合社会一般的道德标准即公序良俗,也是法律的要求。

(三)规章制度中对员工处分事由的法律分析

人力资源实践工作中,企业对违纪职工不适当的处理往往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要承担诉讼败诉的苦果。企业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给企业处分职工带来法律盲区。过去企业对员工处罚的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而该规定已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被国务院下令废止。其中最常适用的连续旷工15日可以对旷工职工除名的规定即出自该条例。该条例的废止,一些处罚员工的方式与情形失去了法律

依据,这究竟是意味着企业已无权处分违纪员工,还是在企业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处分,尚不明晰。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企业的处分措施将发生以下变化:

(1)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

企业给员工经济处罚,以前都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法律依据的。如:一次性罚款的规定,该条例废止后,现在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企业并无经济处罚的权限。因此,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使用的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

(2)“开除”、“除名”用语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解除劳动合同”。

对严重违纪员工,企业可依照《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及事由予以处理。这是目前有法可依的最严厉的处分措施了。“开除”、“除名”是过去的管理模式下,对企业职工的一种处分措施,对职工而言是一种不良记录。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做出的选择。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除名的规定废止后,所带来的新问题就是:一、企业不能再直接以“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事由开除员工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将“依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甚至是“依连续旷工2天、累计旷工10天”这种更严厉的规定纳入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3)“赔偿损失”的措施可继续使用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者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赋予了企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数额,及执行措施,企业可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进一步明确。

(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等这些用词及处罚方式已失去法律依据。

上述处分措施,已因《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而失去法律依据。这就需要企业对原规章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用语应尽量避免。“开除、除名、辞退”用语不可再出现,而罚款行为应坚决杜绝。

(5)降级、调岗、降低或免除职务、降低工资等措施的使用分析。

降级、调岗、降低或免除职务、降低工资也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这应该属于企业自主行使管理权的范畴,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但该处分措施不能违反合同约定,在此,合同约定大于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时,企业在采取降低工资处分措施时,也不能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

(6)体罚、禁闭等处罚措施严重时将构成犯罪,企业不可使用。

实践中,体罚、禁闭等处罚措施虽被法律所明令禁止,但变相体罚、禁闭的情况也会不时出现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之中,如:规定违纪员工在恶劣环境中工作或从事超体力劳动作为处罚措施;对违纪员工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壮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三)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六)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七)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八)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二)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三)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vi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吉祥物;

(五)企业之歌;

(六)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3

一、总则: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二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三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四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五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考核分类: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奖惩措施:

第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4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规范企业文件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制定到销毁整个技术流程,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

三、机构与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负责主办或会签发布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程序

根据《文件的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制度制定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因素:

国家的政策和社会发展需求;

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和标准;

风险评估结果或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管理的流程与控制要求;

相关方要求;

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外部信息,如行业要求等;

企业文化及企业管理的惯例等。

规章制度的编制

规章制度的名称,一般应反映两方面的内容,即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种类;

规章制度中的具体规定应明确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应负的责任;

应明确具体实施部门及其相应的检查监督责任;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规章制度在内容上必须具有合法化,明确的操作性、适用性和可延续性,概念准确、言语简明,在形式上要求规范化、标准化;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与相关规章制度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作出专门说明;

规章制度的发布

规章制度编制完成后应由起草部门向规章制度管理部门递交规章制度的草案,应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发;几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应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

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就规章制度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

经制度管理部门审查后,采取以下方式发布:

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

②安全作业指导书,必须先提交职工代表组长会议讨论通过后,经过管理部门研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除上述规章制度外,本公司内的其他基本规章制度,由部门负责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门讨论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④本公司内的具体规章制度(指专业或技术性强、要求相关部门或部分员工遵守、执行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门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审定,主要负责人签发。

规章制度的使用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规章制度的评审、修订

在下列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时,制度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修订规章制度: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1)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6)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8)其他有关事项。

原有规章制度修订后,相关部门应组织新订的规章制度培训;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或新员工上岗前,也应组织相关培训,并进行考核。

为确保本公司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一致性,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评审。经评审的规章制度,由制度管理部门根据情况,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订、废止、归并。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5

职业规划对于员工一生的发展非常重要,没有职业规划,就会使人迷茫,这个干几天,那个干几天,到头来,这个也没干好,那个也没做成,也可能会使员工得过且过,走到哪算哪,最终走很多弯路,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后,仍一无所成,甚至员工的生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单调的重复甚至倒退。

所以,企业管理者在严格执行企业制度的同时,首先应该帮助员工制定明确的职业规划,让员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应该向那个方向发展,在这个方向的目标是什么。

1.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方向

员工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才不会迷失,才能尽量少走弯路。方向就是对将来发展职业的一种选择。很多有成就的员工都是在工作之初就明确了自己的方向,因此成了在各自领域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管理者应该帮助员工知道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要何去何从。

2.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目标

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的目标就是让员工知道在职业发展的方向上要获得什么样的结果,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比如说:员工的职业发展方向是管理,那么我们就要帮助他们明确管理什么,成为什么样的管理者。这就是目标,有了这个目标员工才会有动力。

3.帮助员工做好实现职业规划的准备

大多数员工是有职业规划的,却只有极少数员工取得了成功。因为只有这极少数员工为了自己的志向和目标在做准备。制定明确的职业规划只是成功的开始而不是全部,所以管理者还要帮助员工做好实现职业规划的准备,如一个员工想要成为管理者,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学习管理知识、管理经验、管理方法。

职业规划对员工发展是非常关键的,有了明确的职业规划员工便会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而这样的员工还会违背企业制度吗?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6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三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三餐补贴(日标准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业务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10-50元。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包干区域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50元。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车间及周围10米以内及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违反本款者每次罚款200元;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在生产厂区流动吸烟经教育不改者;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上班时间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200元;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7

为提升家装企业的形象。建立企业的品牌战略,给客户心目中留下本企业员工团队合作精神及认真的’工作作风,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在办公室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睡觉、串岗,上网闲聊。

4、不准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不准在上班时间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区域未整理清洁不走。

2、部门负责人未同意不走。

3、电脑、电器、门窗未关好不走。

三、工作时间

总经办、工程、材料部:9:00――17:30

设计及其他部门人员:9:00――17;30

注:①休息天轮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于季节变化,可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区域时间内上、下班登记。

2、不准代人登记。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许迟到1次在15分钟以内。

B、每月全勤奖励30元。

C、总经办、质检、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处罚条款

①迟到每次处罚30元。

②早退每次处罚30元。

③累计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处罚。

④代登记者处罚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处罚每次50元。(请客人除外)

3、请假原则

①部门职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②部门负责人向常务副总请假。

③在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当天办好请假手续。突发原因应及时事前电话请假,次日必须补办请假条。

④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他

1、打卡由总台负责监督执行。

2、总台及设计中心桌面卫生秩序由总文秘监督,个人自行负责。

3、公司内行政区域工作秩序由常务副总监督执行。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8

一、实行“岗位目标”职责制管理

按着工作性质划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目标: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工程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行政目标。

二、建设一只“有激情、懂技术、精服务”的营销团队

成立销售公司,根据渠道销售和终端销售的特点,划分为:大沈阳(沈阳、抚顺、铁岭)——终端营销,辽南区域、辽宁其他区域、吉林区域、黑龙江区域、内蒙区域——渠道销售网络。

三、实施“长效差别激励”制度

一线生产工人:基础工资1800元+满勤奖200元+绩效xxx元;

生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产量奖(质量控制)+目标奖

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新产品开发奖+目标奖

质量人员:基本工资+质量目标奖

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目标奖

勤杂人员:基本工资+满勤奖

四、强化“第一职责人安全监控”制度

五、对产品质量实施“一责、一控、一检”的方法

“一责、一控、一检”——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负责制,严格执行过程监控,落实产品入库前终检。

六、车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七、加强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

八、建立“例会管理”体系

建立日常事务处理“日例会”(15分钟——30分钟)、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产品质量分析会、经理办公会、车间工人晨会(5分钟—10分钟)。

九、实行定额领料,加强车间成本核算

十、建立考评体系和培训机制

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日常考评和考核,透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

十一、建立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计划、事中管控、事后审计”

十二、安装工程实行“三三项目管控法”

三三项目管控:“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期三因素——人员、材料、资金,确保质量三因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确保安全三因素——人员安全、材料安全、运输安全。

十三、推行“三心工作法”

“用心经营、用心管理、用心工作”,认真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十四、建立“一严二强三高”的管理模式

建立“严格的纪律,强力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高效率、高业绩、高回报”的企业管理模式。

十五、建设一支具有“团结精神、合作态度、真诚内心”的创业管理团队

团结才能生存、团结才能共赢、团结才能发展。

十六、企业就应“强化执行,监管落实”

执行和落实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科学的管理手段、优秀的营销方案、最佳的生产计划、完善的`工作流程,执行的不彻底,落实的不坚决,都是一纸空文,经营管理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执行和落实。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9

制度对于公司犹如法律于国家、公德于社会。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相当于企业的“法”,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自喻的。通过对公司制度的学习,我认识到:

一、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有效的管理企业,就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员工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公司全员通过学习制度从而领会制度的主旨,才能更好的运用制度来行使我们的管理职能,提高我们的管理效能。

二、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南针。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怎样做效率高?这些问题都能够在企业的管理制度里找得到答案,这点对于新员工来说无异指路明灯,所以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非常必要培训的目的就是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等等,因为新员工对企业的认识是一片空白,刚入职的时候往往感到十分茫然不知道该怎样开展工作,甚至诚惶诚恐害怕出错。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用工制度、考勤制度、薪资福利制度、行为规范、奖惩制度、财务制度等基本制度,让员工知道在公司里可以享有什么待遇,应尽什么职责,从而减少工作的失误,避免消极怠工。学习制度,就是引领员工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学习制度,不让“不知道”成为员工开脱错误逃避处罚的借口。

三、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另一个企业的最主要的特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往往体现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上。每个公司都拥有多名员工,自成为一个小集体,而每一个员工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如何让这个小集体里的每一个人团结一致的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共同奋斗?而得到广大员工认同的企业文化就成为大家共同的灵魂共同的思想共同的行为准则。学习制度的.过程,就是了解、认同、遵循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过程,通过这样的学习,可以统一大家的思想规范大家的行为形成企业的凝聚力。规范大家的想法和行为,心往一块想,才能高效推进发展。

四、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保障。

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公司制度就是行动预案,为公司员工及管理层的行为提前制定了处理方案,方便按章执行,提高我们的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

学习企业制度是必备的,我们不仅要让员工了解公司有哪些“法”,做到知“法”守“法”,违“法”必究;方便每位员工真正把握公司管理的精髓,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10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守则

1、遵守公司纪律,严守公司秘密。

2、按时上下班,不旷工迟到早退。

3、服从公司管理,按时完成任务。

4、老实做人,用心做事,做好本职工作。

二、店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不准在商场内吃零食、玩游戏,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哗;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食物、看书、报、看杂志、做私事;不准在营业时间内会客、带小孩、带宠物,或逗玩亲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将手插入袋内站立或行走,不准将手搭撑在货架上,不准坐在货架、货箱及货品上。

3、上班须用礼貌用语,提高销售技巧。接待顾客态度要和蔼,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或打骂、殴打顾客。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店内有人照顾,不准2个以上同时饮水或上厕所,不准店内同时有二位以上营业员当班而出现只有一个人在柜内15分钟以上。违者以空柜处理,处罚条例按商场管理条例执行。

5、发现顾客在自己店内吸烟,要委婉地加以制止。

6、注重个人及店内卫生,每天早晚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清洁范围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银柜、地面、形象墙及陈列货品,要保持柜台及玻璃无指印、无灰尘,地面无积水、纸屑,商品整洁、无灰尘、无印迹,雨天时还须及时对脚印进行拖洗;不准将清洁用具、垃圾堆放在公共走道或垃圾箱上。

7、爱护场内商品,不得故意损坏商品,或将店内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场所。

8、营业员在停止营业前5分钟才可以做最后结束工作,店内如还有客人,不得更换衣服做下班准备。

(二)礼仪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A、工作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带商场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净(穿制服前应先检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无破损),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带于左胸处,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头发整齐清洁,长发及肩者需扎起来,饰品以适量,适宜,不夸张为原则,不应配带金属制品的发饰。

C、表情开朗,化妆以适度化妆,擦上口红为原则,着近肤色无花纹的丝袜,黑色素面前后包的.低跟皮鞋。

D、员工不留长指甲,必须保持圆滑、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浓色指甲油。

E、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携带任何音乐播放器(MP3、CD、收音机等)。

2、服务礼仪规范使用“微笑服务”是整个服务礼仪规范的前提与标准

A、站立:头正、双目平视、嘴唇微闭、两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

B、走路:双目向前自然平视、微收下颌,面带微笑、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C、鞠躬:立正姿势,保持端正、双手放于身体两侧或体前搭好、身体略向前倾。

D、礼貌用语:顾客进店时,说“欢迎光临,顾客出店时,说“欢迎下次光临”。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 篇11

为树立公司形象和维护公司荣誉,体现公司员工的高素质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营造严肃、紧张、团结、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一.仪容仪表

原则:端庄、整洁、大方。

仪容规范:

勤洗澡、洗头、理发,保持清洁、无异味。

指甲应修剪整齐(男士指甲不宜超过指尖),保持清洁,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头发要求梳理整齐、利落,不得染颜色鲜艳的彩色头发。男士发型要求前不遮眼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女士发型要求文雅大方。

男士不得留胡须。

女士可佩带得体的首饰;上班时可以化淡妆,不宜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或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香水。

上班期间不得两手插入裤兜、不得两手叉腰、不得两手交叉换胸。

上班时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剌激性气味食品。

着装规范:

服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不能有明显的污渍和灰尘(特别是衣领和袖口)。袖口不能卷起,服装不能出现开线或纽扣脱落。

上班期间,一律穿正装或工作服,不得穿拖鞋、短西裤;女士不得穿超短裙(膝盖上7公分)和紧身裤;夏季可以穿着丝袜穿凉鞋,不得赤脚。

上班期间,必须持工作牌上岗,工作牌在任何地点都必须正确佩戴在胸前。

二.日常行为规范

原则:文明、礼貌、周到、文雅、耐心;

不否定——任何时候,不能强硬的说“不”,不直接拒绝客户。

不指责——你是专业人员,对方不是,不对客户表示出怀疑的言行。理解——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问题。

切记——让对方不满意的离开是我们最大的失败。

、言:

不顶撞、嘲讽、挖苦顾客。

、行:

不在店内吸烟、看报纸、聊天、吃东西、干私活;

不在店堂内暴露与堆放个人用品;不准在公司打口哨或发出其他怪声。同事间相互传话如距离远对方不能听到,应到对方跟前进行传话。

无顾客要求,不准玩游戏、聊天、看网络小说,网络电影等;

不准私分或私拿礼品;

不接受客户的礼品,宴请。当客户提出宴请或赠送小礼品时,需要婉言拒绝;

当天的工作必须当天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注意做好公司的商业、财务、技术以及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

不准故意将个人电话及联系方式故意留给客户,

、举止:

不坐着接待顾客,不背对顾客答语;

不在结帐上货时不抬头与顾客交流或不理睬顾客询问;

在为客户服务时,要先请客户先入座后再坐下。

三.接打电话规范

、打电话之前,按以下六点理出重点,以免浪费时间,分别为:何人(WHO)、何地(WHERE)、何时(WHEN)、何事(WHAT)、原因(WHY)、如何(HOW);

、接打电话响应时间: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有人接听;

、接打电话要领:

接电话时先报自己公司的名称“喂!您好,博创科技公司,我是”;

询问对方:“请问您有什么事情”;

顾客询问事情无法回答对方时:“对不起,请稍等”并请其他熟悉所询问事项店员接听;

电话是找其他店员时,应请问其姓名,以便转告,当事人不在时则问其“能不能请您留话”及其姓名、联络方式。随时用笔记下重点,关键数字复述核对无误后转交给承办人;

顾客结帐与电话铃响同时,应先接听电话并请对方稍等“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再以顾客结帐为优先;

商量时须用手遮住话筒;必须在与店长或同事商量后才可回答的问题,应按下保留键,以免对方听到商量的内容。

四.处理用户投诉规范

、投诉处理三原则:

首先处理好与用户的界面,给用户一个满意的处理;

然后要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并分析问题的性质,进行批评和处罚;

最后还要触类旁通分析问题的根源,制定改进的措施。

、投诉处理注意事项:

做什么

尽量离开销售区域,注意对其他客户的影响;

和颜相待,倾听顾客的怨言,对顾客表示理解和关注,并做记录;

明确表示承担替顾客解决问题的责任;

必要时请上级出面;

不做什么

争吵、争辩、打断、批评、拒绝顾客;

在事实澄清以前随口承诺承担责任;

拖延或隐瞒;

将事一推了之,让用户自己找其它责任人;

五.其它规范

遵守国家法规、遵守行业规范;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请假不超假;

认真填写公司各种记录及表格,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业务活动中,不徇私情,不受贿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一切以客户和公司的利益为上,奉行“客户是上帝”的宗旨,严于律己,踏实勤奋,遵纪守法;

自觉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不打听、不传播应知以外的信息,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爱惜公司财物,节约使用水电及办公物品;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杂物;

部门、同事之间团结互助、主动协作,有任何分歧,应相互沟通或交由上一级主管处理,不得消极怠工;

服从上级调配,按上级批示工作,对于授权以外的事项,未经请示不得擅自作主;

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无特殊原因一律要参加加班;

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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