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精彩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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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高效、节约资源,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如何更好地落实这些规定呢?以下小编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篇1

电力维修管理制度是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旨在规范电力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预防性检修工作。制度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维修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有人负责。

2. 维修流程:规定从故障发现到修复的完整流程,包括报告、评估、执行和验收。

3.安全规定:强调操作安全,包括个人防护、作业许可和应急措施。

4.维修标准:设定设备维护的周期、方法和质量标准。

5.培训与考核:规定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机制,提升维修水平。

6.记录与报告:规范维修记录的保存和故障报告的'编写。

7.设备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设备档案,跟踪设备历史状态。

内容概述:

1.维修人员资质:确保所有维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工具与材料: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和材料,保证维修质量。

3.备件管理:建立备件库存系统,确保及时更换故障部件。

4.维修计划:制定年度和季度的维修计划,预防设备故障。

5.服务质量:通过定期评估维修效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环保要求: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维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车辆管理制度 篇2

车辆进站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加油站、停车场等场所的安全、高效运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优化车辆进出流程。它涵盖了车辆管理、人员职责、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车辆进入与离开:明确车辆进入站区的`速度限制、路线规划,以及离开时的顺序和检查程序。

2. 停车管理:设定指定的停车位,规定临时停车和长期停放的规定。

3. 人员职责:定义工作人员的监控、指挥、服务职责,以及对驾驶员的行为指导。

4. 操作规程:制定加油、充电、维修等操作的标准化流程。

5. 安全规定:设立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规定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应对办法。

6. 监控与记录:实施24小时监控,记录车辆进出情况,以便追溯和分析。

7. 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站内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生产需要用车。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上下班及加班用车。

副总以上人员用车。

二、因公用车

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人资行政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派车申请单》。

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派车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人资行政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生产用车(检品、取送货)优先;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人资行政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每次出车,用车人凭《派车申请单》乘车,司机按《派车申请单》的内容出车,并将里程表归零,任务完成后用车人确认里程并签字后,请司机填写其有关内容。司机应及时将《派车申请单》行政留存部分交给人资行政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紧急工作任务;

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人资行政部,且事后补办《派车申请单》。

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部长及总经理批准,并填写《派车申请单》。

未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长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人资行政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人资行政部。

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经理批准,事前来不及申请的,次日应及时补办。

七、补充说明

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所有,如有变更人资行政部将另行通知。

车辆管理员必须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汇总一次传人资行政部部长及财务部各一份。

车辆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车辆使用行为,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依法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车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公司实行公司综合管理部专设车辆管理人员,实行车辆管理人员专职车辆管理和派车制度。

3.本公司车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安排好车辆,优先保证公司领导、经营和客户接待用车;(2)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3)文明行车,遵纪守法。

二、派车管理

1.根据领导要求、工作需要、调剂合并使用,确保领导用车、经营用车、财务领送大额现金,以及客户接待用车。

2.凡本公司有大型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等活动需要用车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派。

3.在江北、渝北区域内办事的、市区一般性事务的办事人员,原则上乘坐公交车辆。接送供应商和客户、部门领导开会,或者一次性有大量物品运送的事务,可以派车。

4.各部门用车,需在前一天下午5:00之前填报派车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由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通知用车人乘用车辆和驾驶员等信息。

5.行政用车一律由车管人员统一调度,其他人员无权调度用车。符合用车条件的,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相同方向、相近目的地,进行组合派车,并在相应派车申请单上注明。回程不能统一的,车辆将就路程最远、办事时间最长的用车人,其余人员乘坐公交车辆返回。

6.车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严禁无照人员和非指定人员驾车。实行用车登记管理制度,所有派出车辆,一律由车辆管理人员按批准的用车申请派车。

7.行政司机凭批准的用车申请单报销出车费。行政司机凭单填报正式报销单,车辆管理人员初审后报综合管理部领导核查,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出车费用。

8.行政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和私用,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和因私用车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9.公司领导享有优先用车权利,包括正常工作用车或业余用车,但均实行派车管理制度,由车辆管理人负责登记记录。

10.用车申请单在执行过程中,公司领导适时抽查,以监督车辆管理人员和行政司机履职情况。

三、出车管理

1.行政司机经安排出车,同时填写行车记录,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选择经济、快捷和安全的行驶路线。

2.放在车上的一切工公司财物,当面交接后,当值行政司机承担保护、保管的责任,没有公司授权人员的指令,行政司机不得私自或允许他人私自取拿。违反者,承担私用财物的全额赔偿。

3.行政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行为遭受的行政处罚和因为违法导致的事故,全责(含半责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500元以下由责任司机全部承担,500元以上责任司机承担60%;半责(含零责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300元以下由责任司机全部承担,300元以上由责任司机承担30%;零责、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行政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办私事、外停(过夜)、外借或交由非指定驾车人员驾驶出去办事或过夜。如有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工资500元和按规定向公司交纳私人用车费用。若因此发生车辆被盗、被损或人身伤亡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含保险公司赔付后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处理。

5.行政司机不得酒后驾车,随意搭货带人,在行车过程中不抽烟、不接听移动电话、不打扰乘车人因工谈话和不外传乘车人因工谈话内容;确需接听电话应停车至安全地段接听。

6.行政司机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车停回办公楼前停车场,不得私自将车开离停车场办理任何私事。

7.为保证出车及时准确,在工作时间内,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应当在综合管理部待命或兼做其他工作;确有特殊情况离开综合管理部时,必须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并10分钟内及时回复或回到综合管理部。

8.出车回到公司,下班时将车钥匙交还车辆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在国家法定假日,没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应当在放假的前一天下班前或完成出车任务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车辆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如有临时出车任务时,再领取钥匙出车。

四、车辆及行政司机安全管理

1.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安全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事故案例,以及综合管理部领导安排的学习内容。

2.安全学习要严格学习纪律,按时考勤和签到,行政司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当向综合管理部领导请假,并事后补课。迟到、早退、缺席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

3.车辆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每个驾驶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每个驾驶员的思想、工作、情绪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帮助消除有可能危及安全驾驶的潜在的不安全身体和心理因素。

五、车辆保养和维修管理

1.车辆保养。要求定时洗车、打蜡,随时保持车内和车身清洁,使用规定香水。适时保持车辆空气清新,车内物品摆放有序。车辆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记载,作为评先进和计发工资的`评比条件。

2.行政车辆附属用品,根据工作需要,由行政司机申报,车辆管理人员初审,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同意后,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采购,并由行政文员进行出入库和实物领用登记和台帐建立。

3.行政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行政司机负责对车况进行检查、保养,做到及时维修,不出“病”车;车辆例行检修和维修由行政司机提出计划,车辆管理人员初审,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到工公司定点单位实施修理。情况紧急时行政司机可直接向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应急维修,经批准后立即就近维修。

4.行政车辆需要维修换件的,由行政司机先提出书面申请,由车辆管理人员审查后,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公司家维修换件。车辆维修完毕后,须由辆车管理人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结算有关费用。

六、车辆用油管理

1.行政车辆用油实行单位统一采购、凭卡加油。

2.行政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凭卡加油和单车加油签字制度。加油清单由车辆管理人员初审后,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由车辆管理人员和财务一道与供油单位每月结算。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外购油,如遇特殊情况应向车辆管理人员事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加油,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七、奖惩制度

1.安全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全年完成任务出色,符合管理规定的驾驶员,申报年终评优。

3.行政司机违反本办法,除承担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外,每人违反每款次扣工资20元;酒后驾车的,一律停薪、停驾学习,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30元/天。

4.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行政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领导,并与相关部门衔接,依法参与和配合事故处理。

5.车辆管理人员在车辆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给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带来危害或损失的,视其情节扣当月工资50-100元。

八、附则

1.公司指定驾车人员,受本制度约束和承担相应责任。

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车部门,由运输部监督执行。

第一条 车辆由运输部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 各部门公务行政用车,提前一天由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计划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运输部。

第三条 车辆使用遵循“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业和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

第四条 城区办事原则上多人同车办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临时用车,用车部门经理,报集团主管运输部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将用车申请单交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六条 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输部顺利出车。

第七条 外单位或个人用车,由使用人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输部安排车辆。

车辆管理制度 篇6

j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内部的车辆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务出行的高效、安全和节约。此制度通过对车辆的分配、调度、保养、维修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保障行车安全,防止公车私用,维护良好的公共形象。

内容概述:

1. 车辆分配:明确车辆的分配原则,如根据部门职能、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

2. 车辆调度:制定车辆调度流程,包括预约、审批、记录等环节,确保公务用车的及时性。

3. 车辆使用:规定车辆使用权限,明确公务和个人使用车辆的界限,防止违规行为。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保证车辆性能,减少意外故障。

5. 油料管理:设立油料消耗标准,监控油耗,防止浪费。

6. 安全驾驶:强调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责任,规定驾驶行为规范。

7. 车辆报废与更新:制定车辆报废标准和更新计划,保持车辆队伍的现代化。

车辆管理制度 篇7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车辆的有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并合理控制运营成本。该制度涵盖了车辆的购置、分配、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一系列环节。

内容概述:

1. 车辆购置:明确车辆类型、配置和购置标准,根据业务需求进行采购。

2. 车辆分配:制定车辆分配原则,如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

3. 使用规定:包括车辆使用申请流程、驾驶资格审核、出车审批、公里数记录等。

4.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驾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处理交通事故。

5. 保养维修:规定保养周期,制定维修流程,确保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6. 成本控制:监控油费、维修费用等,实施成本核算和预算管理。

7. 车辆报废:设定车辆报废标准,处理老旧或损坏严重的`车辆。

车辆管理制度 篇8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车辆管理制度 篇9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是针对非公司内部使用的车辆,旨在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运营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也确保来访人员的行车安全。制度涵盖了车辆进出管理、停放规定、驾驶员责任、紧急情况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车辆登记:所有外来车辆需在入口处进行登记,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并记录车辆信息。

2. 进出权限:非特殊情况,外来车辆只允许在指定时间内进入,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

3. 停车管理:外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不得随意占用员工车位或阻碍交通。

4.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

5. 紧急情况:如遇车辆故障、事故等情况,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处理。

6.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的外来车辆,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禁止入内等措施。

车辆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款100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区、物流园区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扣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车队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同时应做好应急处理,保护现场,依据公司决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处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无正当理由对放货物在货车上而不及时卸货的司机第一次扣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与仓储部门交接、交单而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客户通知要求当天拉走的货物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违规使用尾板造成事故或损坏尾板的,由司机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处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工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扣款20元。

(17)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司机装卸货完毕之后没有及时加盖遮雨布防雨的,每次扣款50元。

(19)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拉货工具的每次扣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20)司机利用公司车辆帮人带货私下营运拉货的,一经公司查明一律做辞退处理;

(21)司机拉货回公司应及时将装车清单交给仓库人员清点货物,丢失清单或者没有按时交单的,每次扣款10元;

(22)司机在货站发错货物未交付清楚的,则按运费的1/3或按300元/票作为扣罚标准。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扣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扣款,公司不予报销,由当事司机自行到交通部门缴纳扣款

(7)司机应保证出车证件齐全,并对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8)司机出车应努力做到经济安全,尽量减少各种浪费;

(9)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款。

(10)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奖励方法如下: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800元的奖励;

(11)车队应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留存,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对于需要维修的车辆,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不得擅自在其他地点维修,否则,当事人将处以300元的罚款,维修完毕应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记录表》留存;

(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司机应第一时间汇报给车队长,同时保留现场或拍照取证,同时通知交警,涉及保险理赔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事件处理完毕,车队长应填写好《车辆违章记录表》以备留存查询。

扣款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扣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扣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扣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扣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扣款100元,同等责任扣款150元,主责扣款200元,全责扣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扣款200元,同等责任扣款300元,主责扣款400元,全责扣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扣款500元,同等责任扣款1000元,主责扣款20xx元,全责扣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扣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扣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扣款15000元,全责的扣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确保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乘客乘车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x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是指以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统称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车站设施为载体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的轨道交通车站,包括轨道交通站厅和站台、轨道交通出入口、轨道交通通道。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的设置,除执行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广告的登记管理、户外广告审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规定外,还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

本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轨道交通车站广告的设置规范、监督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相关行政处罚。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发布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及相关行政处罚。

本市市容环卫、规划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车站广告的审批、监督管理及相关行政处罚。

第四条(设置原则)

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应当遵循合法、安全、规范、整齐、文明的原则。

第五条(广告审批)

在公共交通车辆表面、车站发布广告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

车站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市容环卫、工商行政、规划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城市道路的,还应当向市政管理部门办理占路审批手续。

第六条(内容要求)

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的内容应当遵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七条(公益性)

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内容中,公益广告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广告总量的10%。

第八条(广告维护和撤除)

经营者应当定期维护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保持美观、整洁和安全。广告严重污损、脱落,影响车辆、站点整洁和设施完好的,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广告设置期满后,经营者应当及时撤除广告,恢复原状。

第二章公共汽电车车辆、站点广告设置规范

第九条(车厢广告)

公共汽电车车厢内除车载信息视频设施可以插播广告外,其他位置、空间和设施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利用车载信息视频设施发布广告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厢内允许安装的信息视频设施不得超过两个,其中一个信息视频设施安装在驾驶员座椅的背后上方;

(二)信息视频设施采用符合乘车安全的材质,不得影响驾驶员操作和乘客安全;

(三)信息视频设施不得播放有声广告,且具备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功能;

(四)信息视频设施上发布的节目内容,必须经相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条(车身广告)

设置车身广告的车辆不得超过该条线路配车的50%。

除车身两侧和车尾的规定区域可以设置广告外,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利用车身设置广告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广告不得遮挡车辆服务标识和车灯,不得遮挡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

(二)车身两侧广告应当设置在车窗玻璃下沿以下(双层车在下车窗玻璃下沿以下),相邻两个车轮护套之间,距车轮护套边缘各30公分的范围内;公共汽电车为铰接车的,广告不得覆盖铰接棚;

(三)车尾广告应当设置在后车窗玻璃下沿以下,其左右边缘不得超出尾灯内侧。

第十一条(车站广告)

利用公共汽电车站点建筑物或者候车信息亭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定。

公共汽电车站牌不得设置广告。

利用公共汽电车候车信息亭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候车信息亭除规定位置外,其他位置不得设置和发布广告;

(二)候车信息亭的广告单面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广告总体面积不得超过候车亭立面的40%。

第三章出租汽车车辆、扬招牌广告设置规范

第十二条(车辆广告)

出租汽车车辆除前车门玻璃下沿以下和后车窗底部可按规定设置广告外,车身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出租汽车车厢内广告的设置规范,由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三条(设置要求)

出租汽车车辆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前车门玻璃下沿以下位置设置广告的,仅限于发布本企业的经营叫车电话,其面积不得大于前车门的30%;

(二)在车辆后车窗底部设置广告的',应当使用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广告条幅宽度不得超过15厘米。

第十四条(扬招牌)

出租汽车扬招牌不得设置和发布广告。

第四章轨道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规范

第十五条(安全服务设施)

在轨道交通车辆和车站的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服务设施、服务标志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区域,禁止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轨道交通车辆、车站发布的广告不得影响安全标志和服务标志的识别,不得影响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使用。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的服务设施,包括售检票设施、问讯设施、自动扶梯、屏蔽门(安全门)、乘客服务中心等具有服务功能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区域。

第十六条(车厢广告)

轨道交通车厢内除车门和车窗间的固定位置、车门玻璃下方二分之一处外,其他位置、空间和设施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在车门玻璃下方二分之一处设置广告的,应当使用粘贴单向透视材料。

在车门和车窗间的固定位置采用车载信息视频设施发布广告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信息视频设施安装在车门和车窗间的固定位置,其周围不得附加设置广告;

(二)信息视频设施不得播放有声广告,且具备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功能;

(三)信息视频设施上发布的节目内容,必须经相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信息视频设施应当采用符合乘车安全的材质。

第十七条(车身广告)

轨道交通车身广告除设置在车身两侧车窗玻璃下沿以下部位外,其他任何位置和空间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利用车身设置广告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遮挡安全及运营的设施和标志,不得影响线路识别色带、车辆编号的使用;

(二)共线运营的列车车身广告确保广告色彩、画面等不影响各线列车的区分。

第十八条(悬挂和占地广告)

除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外,轨道交通车站内不得设置悬挂式广告。

车站内除规划预留设置占地广告位置外,其他地方均不得设置占地广告。

第十九条(车站广告)

广告设置在轨道交通车站墙面上的,其上下应当留出一定空间,大小应当统一、均匀分布,并不得采用喷涂方式。

轨道交通站厅立柱广告数量不得超过站厅独立立柱总量的50%,站台立柱广告数量不得超过站xx立立柱总量的30%,站厅、站台立柱广告的大小应当统一。

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的地面、顶部、台阶、候车椅上设置广告,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等处设置与乘客互动的广告。

在轨道交通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上设置广告,不得影响车站正常的采光和通风。

第二十条(有声广告)

除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外,轨道交通车站内不得播放有声广告。

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的广告播放系统应当独立于轨道交通车站广播系统,播放广告的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

第二十一条(流动广告)

不得在轨道交通车站的通道或者人流密集处、车厢内设摊宣传。

不得在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设置流动广告,严禁在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散发广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规定的处罚)

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发布活动,违反本市交通港口、工商行政、市容环卫、规划、公安交通管理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篇12

运营车辆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车辆使用、保养、调度、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的管理体系,旨在确保车辆高效、安全运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内容概述:

1. 车辆购置与报废标准:明确车辆采购的条件、程序及报废的'依据。

2. 车辆使用规定:定义车辆的使用权限、申请流程和使用规则。

3. 车辆调度管理:设定车辆调度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4. 维护保养制度:制定定期保养计划,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5. 安全驾驶规定:强调驾驶员安全意识,设立安全驾驶规程。

6. 车辆费用管理:规定油料、维修、保险等费用的核算和控制方法。

7. 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

车辆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交通畅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停车管理。

3、职责

门岗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

巡逻岗负责停车场(库)的巡检并记录。

领班负责车辆管理监督、指导,每2小时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记录的备注栏签字确认)。

主管负责每周1次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记录的备注栏签字确认)。

经理负责每月1次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4、内容

机动车辆管理

如小区大门未设有道闸系统的.门岗需对进出车辆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如设有道闸系统的需对访客车辆进行登记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巡逻岗应随时巡检车辆外观是否完好、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辆旁闲逛时,应劝其离开。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非机动车管理

检查并引导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检查非机动车各项防盗措施是否完好。

5、相关记录

l《车辆出入登记表》

l《岗位值班记录》

车辆管理制度 篇14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安全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车辆管理制度 篇15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景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景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景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职责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坚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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