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公司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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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
为了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
药品销售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
药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经营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药品质量。
1、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1)、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所取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
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有年检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收集资料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资质,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或者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
2、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3、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
4、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1)、药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2)、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3)、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对GSP第69条规定的发生灾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5、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销售进口药品时,应将加盖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澳品有关证明文件,随货一并发给购货单位。
7、销售药品时,应当按照库存记录生产销售订单,对于无库存的药品不能生成销售订单。
8、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召回并做好召回记录。
9、销售人员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录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10、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出路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销售工作质量。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第二篇】
1.目的:
对所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购进以及销售出现的问题药品的追踪召回管理。
3.定义:
药品追溯: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追踪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内容:
需召回药品的追踪确认。
接到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方书面追踪召回通知的药品。
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或公告责令召回的药品。
药品追踪召回的管理责任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追踪召回义务,按照追踪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追踪召回信息,控制和追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市场销售部门接到追踪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根据销售记录确定追踪召回范围并通知客户停止销售和使用追踪召回药品。
业务销售人员负责清理客户的召回药品库存数量,配合相关部门的收回工作。
储运部门接到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出库。根据生产企业或供货方的召回计划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安排召回药品的储存保管和运输事宜。
发现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
质量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发出停止销售该药品的通知,同时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停销标识,对系统库存进行隔离控制。
客户服务部门接到停销通知后,应根据销售记录及质量管理部门的安排,通知销售客户停止销售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储运部门应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用黄色标志进行隔离。
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要求其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质量管理部门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并提供有关材料。
5 相关记录
《药品停销/解停销通知单》
《药品质量问题追踪表》
6 相关文件
《药品召回管理文件》
药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三篇】
1、为保证仓库药品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需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严禁吸烟、携带危险品。
3、非本公司工作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确需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在保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本公司非仓库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登记、写明进入理由并在保管员的`陪同下进入。
5、仓库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作业时,必须把门帘关闭,确保仓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防止蚊虫鸟等飞入。
6、送货车辆、人员及客户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完成药品交接、签字等手续。
7、药品出入库完成后,仓库工作人员需关闭门帘、库门及时上锁等。
8、开启、关闭库门必须由仓库保管人员执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9、对各个库房门窗、标示等定期巡检,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修补,防患未然。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第五篇】
目的:确保药物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储存、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权限:中成药、中药饮片仓储。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