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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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制度【第一篇】
根据财务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出,杜绝财务问题,特制定此财务报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严格按照财务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财务报销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坚决避免出现问题,杜绝任何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2、所有财务支出项目必须通过科务会表决通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按照财务部门要求,以采购为目的的出行,需经领导同意后,派指定至少2人同行。
4、签字审批程序需按照规定流程,逐级签字,不能越级签字。
5、杜绝工作人员代替责任人签字问题。
6、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需完备,经费支出审批签字需完整,单据应具有审核人和复核人双方签字。
7、资金支付申请单填写购物信息需详细,与实际购买物资一致,不得购买违反规定的物品。
8、物品领用需有签字手续,组织活动需有明细清单。
9、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支出后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请示领导,再进行补签。
10、做好财务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11、开具发票时,发票单位应与收款单位一致。
12、及时回票报销。领取支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取回发票,遇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一个月。
13、采购物品需在正规超市、商场或明码标价的电商处购买。
14、需签订合同的财务支出项目,应先经过局法务审核合同,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
15、保管好个人手上的公务卡,不得损坏,如遇丢失,及时上报并挂失。
16、熟悉财务报销政策,避免出现支出金额和标准产生差异。
17、尽量不使用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后再做决断。
财务报销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程序
1、个人借支及报销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国内出差
出差规定
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处理事项;
c、出差条件及意见;
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交通工具
公司员工出差应选择大众交通工具;
员工在本市办理公务,应使用大众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铁。
近距离或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可选择汽车或火车;
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计程车:
a、时间紧急;
b、携大量现款;
c、有客户陪同;
d、无简易交通之地段或无班车情况。
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通信费用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及职务类别给予员工报销相应的通信费用(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通信费用的报销主要用于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时所发生的费用;
严禁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通信费用报销资格;
通信费用应及时申报,隔月作废。
住宿费用
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司对住宿费实行按地区按行政级别对待:
行政级别分为经理和员工;
地区分为
a类消费区(深圳、北京、上海)
b类消费区(广州、青岛、大连、长春、沈阳、杭州、宁波、哈尔滨、温州、福州、厦门、西安等)
c类消费区(武汉、长沙、成都、南昌、郑州、重庆、济南、吉林、内蒙、石家庄、太原、天津、兰州等)
具体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如有两位以上同事同时出差,住宿以双人住为原则;
如在出差当地公司备有宿舍,员工住宿以此作为首选;
如陪同客户同行,经主管批准后可与客户住同一酒店。
应酬费用报销规定及膳食补助
应酬费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门主管同意方能报销;
公司为在外出差的员工提供餐费补助;餐费补助按实际出差时间算,中午12时至夜里12时出差的按半天算;
如有报销餐费的,或由对方单位负责支付用餐的,则取消当日补助,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
本市出差,不再另报销餐费,夜间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费标准补助误餐费。
在外留宿实行每日餐费补助;
餐费补助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3、国外出差
出差规定
所有国外出差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出外出差人员之差旅费,按出国目的地标准支给;
一日跨越两地区者,其生活费金额以当地留宿之地区为报销标准;
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交通工具:
一律经济客位,总经理以上且航程3小时以上可乘商务客位;
海陆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级,但以经济实惠,安全快捷为原则;
乘坐国外航线之旅费,应以旅行社发票为原始凭证。市内往返机场请搭机场巴士,或搭出租汽车前往巴士站。总经理以上可自行选择。
临时费用:
出差期间与公司必要联络之电话费及因公交际应酬之费用可随附单据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随带私有物品如有超重,托运费用自行负担。如属公物可按合法凭证报销;
交际费及其它特别开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报并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能报销;
员工出国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差旅费用请参考《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五、相关文件:
1、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
2、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乐成镇实验中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领款单据(或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没签字。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临时工工资每月统一由所使用部门考核造册经审核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段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者,必须提前1天告知财务室,否则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室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4、报销时间规定:这为每周三五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安排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要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帐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本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以免造成损失。
6、办理外地与本地汇款,经办人提供的帐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局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总务主任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财务室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帐款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输报销帐款手续。
4、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须经校委会审核。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标、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国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校长审批。
3、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必票要整齐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太要求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的调整与变动由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2、校内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标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报校长审批,财务室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
3、外聘教师讲座费,需经校长室同意,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填制领款单据,交校长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4、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核定,变动时需由办公室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5、学生奖、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室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报财务室发放。
6、职工探亲费:外市籍教师及招聘教师利用休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包括已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学期包干补助300元探亲费,其他费用包括路费、住宿费等不再单独报销,探亲费单据由办公室负责核定,并造表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7、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元,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财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8、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9、临时人员工资由各使用部门在每月下旬负责考核并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10、校内津贴、课时津贴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办公室审核、校长室批准,财务室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11、在职工资、离退工资一律以银行储蓄卡形式发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关人员有义务配合学校依据银行规定办理开卡、开折太挂失补办手续。若发生工资本遗失时,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补办的工资卡号告知财务室及时变更,以防发生差错(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工资卡统一在市农业银行办理,其他银行无效)。
1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室报销(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学校总务处负责,所有手续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办理)。
13、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由总务处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总务处安排购买。如有必要,由总务处联系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科报销。
14、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学校计划,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财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财务室办理结算手续。
15、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务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动作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市20元,外市一般地区30元,特定地区50元,已享受承包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城关内交通费15元,乐清市内城关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时使用自备车的,也按以上标准发放。
(5)出差住宿费标准:乐清市内乐成镇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区80元,特定地区100元;
(6)“差旅报销单”先经财务人员技术审核,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财务室报销。
16、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
①、住宿费、往返费按相关规定凭据限额报销,报名费、考试费、书本费、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
②、伙食补助费每天补助20元。本地学员原则应回家食宿,不发伙食费补助。
(2)教师参加本科段学历学习的费用学校不再给予报销。
17、业务招待费:学校的接待任务统一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员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饭店接待的需报校长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办公室填制《乐成实验中学来客接待审批单》方可到财务科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财务室不得支付接待费用。
18、校内零星维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零工在结算时,总务处按实际支出额填写《工资表》发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预算的80%,基建工程项目完后须报相关审计处审计后方办理报销手续。
21、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财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2、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付款流程,倡导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的目标,尽量降低费用消耗,开源节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相关的经济业务属性分类,将财务付款分为员工借款、工资支出、费用报销、采购付款及专项支出等,以下按经济业务属性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规定、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审批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及销账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应在办理借款手续之日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结清规定:
1.借款结清时,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以手续完备、审批无误的费用报销单为依据,办理结清手续,多退少补。
2.借款使用用途发生完毕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清手续。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未办理结清手续视为逾期未还。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审批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用途、归还日期等事项。
(二)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第六条审批权限
不超过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可付款;
超过5000元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及聚餐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收据等国家财税法规认可的合法票据,原则上不接受收据等凭证。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费用凭证→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按规定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事项、时间、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经办人姓名等内容→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经财务部管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三)除另有规定外,单笔费用不超过20xx元(含)经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可报销,单笔费用超过20xx元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出纳方可付款,相关人员不得蓄意将费用分解若干笔报销。
(四)副总经理费用须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五)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
(六)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七)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每周一及周四为财务报销日。
第三条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
1.公司员工在中山市内出差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事先请示部门负责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已请示领导。
2.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3.发生交通费用,应立即填写报销单。如频繁外出,可与财务部门协商,每周报销壹次。
4.如乘坐出租车,须取得税控出租车票,报销人应在税控车票的背面写上起止地点并签名。手撕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
(二)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注:如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出差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可上浮20%内据实报销,但应由总经理签名同意。
2.出差住宿费用报销时须提供住宿发票,以实际的发生额据实报销。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至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4.出差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根据实际出差天数,在公司费用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如无相关票据,可按标准内以其他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领取补贴。
5.出差期间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按照出差直线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的可凭票据按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司不予计发。未经批准,擅自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不予计发回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7.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已享受会议举办方提供餐饮的,公司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8.工作人员不得借出差之便办理个人事务及私人旅游等,否则,一切因此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9.中山市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差旅补助。
10.出现虚列住勤天数、粘贴连号多报或虚假票据等事项,对当事人处以五至十倍罚款。
11.出差人员自返回公司当日起10日内,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审核及相关审批等报销手续,并冲减相应借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最近一次发放的工资中扣除该出差人员的借款。
(三)误餐费及聚餐费:
1.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凭单据据实发误餐(中、晚餐)补助费:市内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则上公司内部人员聚餐标准:20元/人,超过标准应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
业务员、采购员的通讯费按100元/月的标准进行报销,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应随时接听公司或客户的电话。否则取消当月的话费补贴。
(五)招待费:
招待费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办公费:
1、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采购,除专业器材之外,其他员工不得私自采购。
2、报销时应附填写完整的采购清单、电脑小票、供应商送货单,详细列明所购商品的明细,仓管、结算部门的验收证明方可报销。 3.后勤部门应做好各部门的领用存登记,月末提供对账单、领用明细表、领料单、报销单等一起交财务部门。
(七)汽车费用:
1.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据实报销。
2.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违规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罚款及赔偿等公司不予报销。
(八)其他费用:
1、有预算标准的在预算标准内报销,没有预算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上月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资料(含工资支付标准、人员变动、补贴、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工资银行卡号等信息)连同审核无误的考勤资料转交财务部、五金车间、组装车间;
(二)五金车间核算员、组装车间核算员根据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并在每月4日前交财务部出纳汇总、审核。
(三)财务部出纳根据办公室管理人员的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连同审核无误的车间人员工资表在每月5日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四)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1、车间人员工资:核算员编制工资表→车间负责人复核→财务部出纳复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2.办公室人员工资:出纳编制工资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六)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上月工资条;
(七)临时及辞退、辞工人员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二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合同评审表》附采购合同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或验收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费用报销流程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预付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序
第一条材料款分为现金结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结算的应付账款。
第二条现金结算部分采购款的支付,比照费用报销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等原件办理审批手续后付款。
第三条附信用条件(即挂账)结算的供应商货款审批结算流程:
财务部应付会计编制《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财务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第四条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总经理提交《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第五条若当月因资金原因,对己作计划安排但实际未付货款的部分供应商,则在下月安排采购资金时优先安排支付,以此类推。
第七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财务报销制度【第四篇】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120元/天30元/天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150元/天40元/天40元/天
总经理助理飞机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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