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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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总部、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三类: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七条 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 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工作。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五)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第九条 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发展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策划设计部、管理技术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所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
第十条 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四)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管理权限:
(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主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返还保管。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第四章 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三条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 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
第十五条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六条 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第十七条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
第十八条 做好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对保密材料加设浏览和下载权限。
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涉密部门配置必要的保密管理办公设备,并在部门保密事项所涉及的基础性规范及工作流程中完善保密管理流程。
第五章 泄密的处理
第二十条 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直接向分管领导上报。
第二十二条 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发原因;
(二)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保密制度【第三篇】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第五篇】
1. 总则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总经办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权责部门
总经办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办文员按照本制度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保密办法
密级的分类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公开”四级:
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个别人员知悉。
机密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文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知悉。
秘密是指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知悉。
公开是指公司可对内、对外公开的,不会损害公司的权益和利益的各类文件资料。
密级的确定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文件等为秘密级。
公司年报等各类信息为公开。
公司保密范围
公司商业机密。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部门保密范围
人力资源部保密范围
(1)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机密文件;
(2)公司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档案等秘密文件;
(3)公司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机密文件;
(4)费用支出登记表,机密文件;
(5)材料报销单,秘密文件;
(6)各类合同,秘密文件;
(7)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计财部保密范围
(1)公司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机密文件;
(2)投标预算文件,机密文件;
(3)工程标后预算,机密文件;
(4)各类合同,机密文件;
(5)账本、凭证,机密文件;
(6)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业务发展部保密范围
(1)公司客户的资料,机密文件;
(2)公司销售合同及请款单,机密文件;
(3)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工程部保密范围
(1)标后预算,机密文件;
(2)各类合同,秘密文件;
(3)报料单、收料单,秘密;
(4)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品管部保密范围
(1)项目检查记录,秘密文件;
(2)分段验收记录,秘密文件;
(3)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采购部保密范围
(1)供货商报价单,秘密文件;
(2)与供应商合同(采购单),秘密文件;
(3)项目配置方案,机密文件;
(4)供应商产品资料,秘密文件;
(5)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设计部保密范围
(1)工程图纸、效果图等秘密文件;
(2)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战略发展部保密范围
(1)标书、组织施工方案,秘密文件;
(2)通知、制度,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物资部保密范围
(1)物料入库(出库)单,秘密文件
(2)物料台账,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客服部保密范围
(1)客户验收单,秘密文件
(2)安装图纸,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分八年、五年、一年,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销毁。
文件保密措施
对于公司的密级文本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对于公司各类电子版密级文件由各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保管,并对文件采取加密措施,以防止泄露。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总经办文员对各部门保密文件及保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文件复印、领用、查阅权限
除总经理以外人员不得翻阅绝密文件,更不得留存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以防止泄露。
部门经理级人员可以查阅、复印、领用本部门机密文件,跨部门查阅、复印、领用机密文件须经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查阅、复印、领用本部门机密文件须本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跨部门查阅、复印、领用机密文件,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文件保管部门经理同意。
部门经理级人员可以查阅、复印、领用公司秘密文件。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可以查阅公司秘密文件;需复印、领用秘密文件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公司员工及客户可以查阅、领用公司公开文件资料。
3. 员工泄密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 权利与义务
公司提供员工正常的工作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员工发展的机会;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公司秘密;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公司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信息;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
员工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公司及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 注意事项
部门发出的各项文件,必须于文件右上角上加注保密等级标识,保密等级标识统一为“宋体五号字”并加灰底边框;针对不便加注保密等级标识的文件须于总经办登记并盖章后发出。
保密文件必须及时亲自处理,不得代办、留存。
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问; 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