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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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
为规范中控室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责任,避免因交接班不清,造成的人身设备工艺安全。
二、适用范围
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窑、磨及余热发电全体操作员。
三、依据
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有关交接班制度。
四、内容
交接班原则:不交不接,不接不交。
(一)接班制度
1、规范着装,注意形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当班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严禁酒后接班操作、当班期间严禁睡岗行为,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严肃处理,部门进行追加考核。
3、提前15分钟到岗,以便掌握系统运行状况,未执行者考核 所属10元/次,半小时内未到者考核所属50元/次,2小时以上未到者按旷工处理;当班操作员必须及时向所在车间主任汇报,并说明原因,否则严肃考核。
4、接班时通过询问上班操作员及查阅交接班记录本掌握未当班期间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夜班转班后,接班时应该了解前两天系统运行状况,对于记录中明确交待的事情,接班后仍然出现同类错误,将考核相关操作责任人。
5、接班时应通过询问上班操作员有无口头交待事情,是否有公司领导特殊交代的事情要注意或完成。
6、接班后及时与各岗位取得联系,了解人员到位情况;
7、接班后应及时通过查阅趋势图及中控记录本了解前段时间系统工况。
8、各操作记录台帐、配比单据、各类质量通知等应该摆放清楚合理,保持操作台面整洁。
9、认真填写记录本、做到记录清晰、无误,禁止在记录本上乱写乱改,生产统计数据,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二)交班制度
1、下班前1小时,当班值日人员做好中控室内卫生。
2、交班时应向下班简要叙述本岗位系统工况及有关注意事项。
3、交班后,对于班内无法完成的操作问题,如投料、开磨,应仔细交待下一班操作员,注意事项,以及安全隐患,防止因交接班不详造成人身设备工艺事故。
4、仔细计算,核实当班生产数据,以便于公司对生产过程的统计和协调。如:本班量库空米数,量库时间。
5、本班内出现的重大生产事故,应在记录本中明确体现,并记录好处理意见及结果,形成闭环记录。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全面造成的二次事故,及误操作。
6、对于当班出现问题隐瞒不报,给下班操作带来困难或造成工艺、设备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严肃考核。
(三)操作记录
1、接班时立即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好日期、时间、班次及交接班人、磨机开停状态等,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
2、接班半小时内将上班各原材料累计量及当班产量、控制指标,填写在中控运行记录本上,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
3、当班期间,主机设备出现故障停机,未记录原因及处理意见的,高压电机连续跳停,应备注记录总开机次数,防止频繁启动造成主机设备的操作损坏。
4、公司有关环保设备的开机有专门的记录本,相应岗位操作,应按开停机时间,准确记录,脱硝出现停机,应该及时申报给公司安环部,并且在开机后仍要汇报开机时间,严防排放物超标。
5、中控运行记录本要求在整点前后10分钟内填写,停机时要注明停机原因,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当班处理完成的设备故障、电气仪表故障、工艺问题,应在记录本中有所交待。以免造成误操作。
6、主机开停机记录,及时填写,发现下班后未填写者,每次考核车间20元。
7、故障停机原因要填写清楚,原因未写或与实际不符者,每次考核车间20元。
8、当班出现的故障及处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必要时注明相关处理人员,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
9、当班出现隐患记录,当班未能解决的问题记录,下班操作注意事项记录,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
10、公司、部门操作指令记录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显著位置记录,未记录者每次考核车间20元。
11、出现异常参数变化时要及时记录,否则每次考核车间20元。
12、各记录表、记录本要求保持整洁,记录规范,字迹清晰,否则每项考核车间10元。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1日起实施。
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内容和双方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生产稳定、连续、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装置班组交接班的管理。
三、职能分工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交接班的管理。
四、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五、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1、交班准备
(1)一次全面检查:交班班组员工在交班前1小时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生产操作、公用工具、安全文明生产(环境整洁、整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做好交接记录:交班前20分钟将本班生产、卫生、工具等检查情况真实详细记录在《交接记录表》上。
2、接班准备
(1)准时到岗: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公司,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到达自已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本班工作任务和上班工作情况,并进行预先检查,一般要求提前10―15分钟到达岗位。
(2)检查签字:接班班组人员到达各自岗位后,查看交接班记录,认真听取并询问交班者介绍,进入现场对所属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操作、卫生、工具用具、安全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重点生产部位要重点检查,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的生产数据一个一个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对以上内容核对无误,符合交班规定的条件,向接班的当班班长报告、确认,待正点时间方可在记录表上签字,然后由接班班长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各岗位工人汇报后再布置任务和指出交接班中应注意事项。
3、召开班前会
①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组下班时间之前10分钟,接班班长应组织全体班组成员开班前会(10分钟内)。
②班前会地点:车间内
③会议主持:接班班长
4、班前会议过程
①接班班组员工在车间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②接班班长点名考勤。
③交班班长作交班报告。
④生产部门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⑤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⑥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⑦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同意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签字接班。
⑧接班者未签名以视未接班,签名后以视接班,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⑨交接班手续完成后,由交接双方班长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交接班情况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以便查考。必要时,交接班班长还应各自召集本班人员开班前会和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进行班后总结。
六、交接班内容与要求
交接班者在交接前应认真检查各工艺控制点和设备运转情况,并认真填写交班记录,主动向班、组长汇报生产情况,交班时应在现场详细、如实地向接班者介绍生产情况,做到:“十交、十不交”。
1、“十交”内容及要求
(1)交生产进度产量完成情况: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产量入库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设备运行情况: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交接中对重要的岗位、关键的设备及有关安全附件,操作控制仪表运行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等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
(3)交安全:交当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情况。不安全因素(不正常情况)排查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包括事故隐患)处理情况;
(4)交公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认真交接清点工具、用具和各种消防、防护器材,数量齐全、清洁完好并查看其质量缺损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
(5)交工艺指标过程控制情况: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工艺指标执行控制经验和注意事项情况和为下一班所做的准备工作要认真交接。
(6)交台账记录: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清楚、完整。
(7)交生产线上存放的原、辅材料是否与生产任务单要求使用的材料相符。及产品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8)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
(9)交卫生:交接岗位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整洁情况。
(10)交设备、管道等岗位跑、冒、滴、漏情况。
2、“十不交”内容与要求
(1)生产不正常或事故隐患不明未处理完不交接;
(2)设备维护不好或情况不明不交接;
(3)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区域不清洁不得交接班;
(4)原始记录不全、不齐、不准、不清楚不交。
(5)接班者马虎、不严格,指标任务未完成,原因不清不交接。
(6)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
(7)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8)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
(9)工具、用具、仪器仪表不齐全、或未清理、未点清不交接:各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10)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
七、交接班注意事项
1、对口交接: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到齐后,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各岗位交班组长与接班组长、交班组员与接班组员相互对口交接。
2、交接事项:用记录和口述方式,真实详细地向接班者交清当班安全、环保、生产和设备运行状况、操作体会、注意事项,发现问题或隐患,主管指示等,如当班有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过,必须要讲解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经验教训等内容,交班者应在现场说清楚。交班者应如实向接班者反映生产状况,接班者应认真、仔细检查生产各方面是否正常,做到交接班清楚。
3、“五清”和“两交接:交接班时应谨慎细致,应该看到的就要看到;应该听到的就要听到;应该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
(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包括二次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公用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
4、接班未明事宜: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对现场检查、台账记录、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环保等相关的内容提出异议,交班人员应一一解答,对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整改,特殊情况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上级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5、接班离岗:
(1)交接班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在接班人员检查完毕正式签字接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以后发生的情况由接班者负责;
(2)交班者如有故障未处理完毕,需接班人员同意方可离岗,如有疑问应立即立即向接班班长汇报。
(3)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接班,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但责任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班长可向上级请示同意后可以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主管领导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
6、交接班责任追究:
(1)交班人员如有遗漏问题没交待(指接班不易发现的问题)而产生的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
(2)交接班前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认真查看、理解交接班记录,或对自己不清楚的事项又不及时询问的,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双方都应负责。
(4)若各岗位交接不符合规定,接班者可拒绝签名,同时汇报班长,问题解决后,交班者才可下班,接班者应迅速将生产恢复正常。
(5)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马虎了事,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不符,且已经签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的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后操作有误出现的不良后果由接班者承担责任。
(7)接班者一上班就发现交班者有故意隐瞒事故或异常情况之嫌,证据确凿的,但接班者已接班,接班后又发生了不良后果,由交班者承担责任。
(8)交接班有分歧时,尽可能由两班长协商解决,两班有异议且可能对生产有严重影响、确有重大原则问题争执不下的,可直接向主管汇报,主管应即时处理解决。
(9)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
(10)特种设备、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盖或开车试用检查验收。
7、交接记录:
(1)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
(2)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
8、交接生产:各岗位员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应立即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借口以各种理由或是交接班问题而拖延时间。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1、生产管理人员(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与有关专职管理人员不定期参加和抽查交接班,监督、检查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规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对岗位交接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指导。在检查交接班的同时,还应检查员工的劳动纪律、安全操作情况、着装以及上岗操作证等。
2、班长对本班交接班是否到位负主要责任,副班长、组长负连带责任。
3、交班不清私自下班的,按早退处罚。
4、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或提前填写的,一次罚款多少元。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加重处罚。
6、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生产班组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交接班制度【第三篇】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科主任、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值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治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治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疗服务部。
4、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限院内)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保持通讯通畅,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5、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医师进行及时处理。值班医师在进行手术及其它急诊处理事项时,科室内必须通知二线医师顶替值班
6、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7、每日晨会交班,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其余时间交班,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报告以上问题,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8、交(接)班记录应简明介绍患者病情演变、重要检查结果、目前主要病情及诊疗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要写明上级医师或自己未完成的诊疗计划。
9、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科内有特殊表现及处理的病人必须交接班并登记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10、交(接)班记录必须有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同时签名。
交接班管理制度【第四篇】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工作持续地进行。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床医嘱处置,对危重病人的观察、治疗,应记入病程记录;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住院总医师、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暂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人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晨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的病员的病情变化,一般不超过15分钟。危重病员应床头交接班。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人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人和新病人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人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6)、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7)、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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