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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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篇】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惩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奖惩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xx---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门店奖惩管理制度【第六篇】
为创造一流服务质量,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维护员工正当利益,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有功则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方针。
一、公司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突出、能力超群的员工予以奖励。
a.员工在以下各个方面做出贡献,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被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公认的。
2、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
3、在由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4、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公司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5、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或新闻媒介表扬的。
6、捡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b.奖励方式。
1、一次性奖金。
2、按季或年评选公司最佳员工。
3、通报表扬。
二、处罚。
公司对各类过失(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适度的纪律处分。
a.过失类别。
分为轻度过失行为,重度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
a、轻度过失。
1)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批评帮助仍未改正。
2)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
3)上班时不按规定执行个人仪表标准(女员工不化妆)。
4)上班时在店内大声喧哗或闲聊、追逐、打闹。
5)乱扔东西,随地吐痰或其他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6)当班时,未经经理批准接待亲友和私人探访,打私人电话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紧急情况除外)。
7)上班时吃零食,饮酒或班前饮酒上班时带酒味。
9)当班时,未经批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串岗聊天或上网玩游戏,玩手机。
11)不服从管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侮辱、攻击同事或管理人员。
12)多次上、下班不考勤。
13)不遵守所属岗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14)违反安全操作制度程序及规定。
15)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重度过失。
1)工作失职,出现差错,并导致宾客投诉。
2)当班时睡觉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损坏公司财物损失较大者。
4)在公司使用亵渎、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
5)未按规定时间将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上级主管。
7)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向客人索取钱物。
8)旷工1—2天或累计两次。
9)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10)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c.严重过失。
1)侮辱、威胁、殴打客人、同事及管理人员。
2)贪污、盗窃或私吞客人、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5)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或单据,中饱私囊。
6)一年内(12个月)累计旷工三天。
7)毁坏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情节严重者。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10)未经许可将公司经营数据或文件资料传播给无关人员,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
设备奖惩管理制度【第七篇】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
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
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设备动力科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设备设施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提高设备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一、目的: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的实施细则,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降低维修费用,以最佳状态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保障奖罚分明制度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三、责任:
1、每个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操作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接受设备巡查人员监督。
3、车间维修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在巡查期间操作人员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巡查人员,并做好记录,维修人员对汇报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把设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在维修记录上详细做好记录。
4、车间维修人员及电工每周总结机械设备及电机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并计算设备故障率,上报车间办公室。
5、车间主任组织人员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设备维修明细和设备故障率进行岗位工人的考评与管理,定期通报奖罚。
四、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
1、操作人员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故障率。
2、每周六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并根据设备性能定期更换设备机油和清洗液。
3、设备在作业时,当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障碍要及时反映给设备巡查人员或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并正常使用后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做记录。
5、对本岗位的设备、管道、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每班清扫,做到环境干净、整齐、产品与零部件摆放整齐、无杂物,做到文明生产。每天下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和擦试,保持设备周围干净整洁。
6、车间领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协调设备维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7、维修人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
8、车间维修人员同生产人员定期共同针对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并每月把设备维修记录存档。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2、凡能够按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保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无大修,没有给生产造成任何损失的,每半年奖300元。
3、能认真学习相关机械知识,技术业务精湛,独立完成机械设备中、小修,并为公司节约维修、维护费用的奖50元。
4、对浓密机耙子加油及时,未发生事故的,每半年奖励100元。
5、在车间的检查中,连续两次及以上符合维护保养要求,在车间设备故障率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各个设备的操作工100元,并对相应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
6、另外对在提高生产设备保养或遇到危险时采取重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操作人员,实行特别奖励200 元/人。
注:上述奖励金额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并全车间嘉奖通报。车间支持自荐和他人推荐,一经核实,根据奖罚制度,对相应操作人员进行奖励。
(二)处罚细则:
1、检查发现设备脏、乱、差,不按时清洁擦试的,第一次提出 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 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2、检查发现不按时加注润滑油的,不按时清洁维修改造后的废料的,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3、因违章启动和操作设备,私自更改设备的速度,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50元。
4、机械设备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 50元。
5、机械设备、泵、电机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罚款50元。
6、不文明操作设备或野蛮操作的,一经发现罚款10元;因违章使用机械设备、泵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元。
7、不能及时发现设备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或者事故隐瞒、没有及时上报的处以罚款2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50元。
8、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各类设备表格,或者点检内容不属实的处以罚款10元。
9、操作工操作设备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旁边与其聊天。违者罚款10元。
10、浓密机道轨滑动面及齿轮要经常加润滑油,不得生锈。违者罚款10元。
11、维修人员维修设备不认真,造成机械设备不耐用的,对相关维修人员处以罚款50元。
12、设备电控箱、变频器及换气扇等设备必须每周清扫一次,对清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的,对电工罚款50元。
13、设备的盖板、护罩等安全配件不得随意拆卸,违者罚款10元。
13、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有教育员工正确操作使用设备的义务,对在一定时间段内同种违章现象多次发生的,也将追究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责任。
注:上述各项考核金额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全车间处罚通报。 如造成事故损失价值较高的,操作者应赔偿其损失价值的15%。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条例自2015年4月20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宿舍管理常规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麦特捷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内宿员工。
奖励标准:每月评选优秀标兵一个,并给予奖励5分。
处罚标准:对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节严重者扣除5-10分。
、发现烟头,有人承认每根扣5分,无人承认集体均摊,宿舍长双倍。
、不叠被子,床铺凌乱,随意悬挂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床下鞋子未在线内,摆放凌乱扣2分。.
、桌椅摆放凌乱,桌面脏乱扣2分。
、地面脏,堆积杂物扣2分。
、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摆放凌乱扣2分。
、私拉电线,离开时未关闭电器扣2分。
、外宿人员不通知管理员自行留宿,扣2分。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喧哗、酗酒、大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宿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并进行监督,住宿人员如多次违反上述制度,经说服无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资格。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1分等于10元。请大家自觉遵守本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九篇】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奖惩管理制度【第十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00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