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整理离岗离职脱密期保密工作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汇编(离岗离职、脱密期、保密工作制度)
目录
市政协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保密管理
镇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市政协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密人员和脱密期未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因私出国、出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出境的,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须向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双兴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条 涉密人员因调离涉密岗位转入非涉密岗位、调出单位退体,以及涉密人员所在的涉密岗位变更为非涉密岗位、担负的临时涉密工作结束不再承担涉密任务等原因脱离涉密岗位,应根据其涉密等级办理相关脱密手续,明确相应的脱密期限,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脱离涉密岗位的人员在脱密期限内能够继续履行有关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并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的保密管理责任。
第三条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根据其涉密等级和所承担涉密任务的保密需要综合确定。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脱密期起始时间自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算。脱密期限结束,脱密期自行解除。
第四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清退其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相关物品,未经批准,严禁私自销毁或做其他处理。
第五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脱密期手续:
1、拟脱离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2、经由涉密人员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提出意见,保密工作组核准,保密工作组领导审批后,由双兴镇保密工作组负责告知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须履行的保密义务及责任,签《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
第六条 脱离涉密岗位的人员,持经双兴镇保密工作组领导批准的《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和已签署的《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到双兴镇政府办理相应手续,履行脱密期管理措施。
第七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第八条 涉密人员退休,由其所在部门及保密工作组负责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保密责任,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再次接触由双兴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涉密人员资格解除,但仍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涉密人员
按照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三类:
1.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
2.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
3.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二、涉密人员任用和聘用制度
1.任用、聘用的涉密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任用、聘用的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下列人员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4.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5.被任用、聘用的保密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录用。
6.签订保密承诺书。被任用、聘用的保密人员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并承担法律责任。
7.按规定办理任用、聘用手续。
三、涉密人员离岗或离职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
2.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3.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4.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企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四、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涉密人员某些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
2.发现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
3.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
4.与境外人员结婚的。
5.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6.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五、涉密人员投寄稿件、发表著作保密制度
1.向报刊杂志、出版社、电台、电视台投寄稿件、音像资料、发表文章、著作,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凡涉及本单位业务工作或者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应当事先经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审定。
3.拟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报道、出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经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审定。
4.向境外投寄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离岗离职保密管理
离岗,是指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但未离开原工作机关单位,只是调入本机关单位的非涉密岗位,如晋升、轮岗等情形。离职,是指涉密人员既离开涉密岗位,也离开原工作机关单位,如工作调动、干部交流、辞职、辞退、解聘、因私调离、离退休等情形。
作为涉密人员管理的最后一环,离岗离职保密管理涵盖一系列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申请、核准、清退涉密载体、确定脱密期期限、保密承诺和提醒、择业从业限制、出国(境)审批等环节。
一、如何确定脱密期期限
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两年至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年至两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6个月至1年。机关单位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涉密人员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密级、知悉范围、保密期限等具体情况,对脱密期的具体时限进行适当延长。脱密期内有关择业从业限制、出国(境)限制,也可以作出针对性调整,对特殊行业、涉密程度较深的人员,可以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
二、各类人员脱密期管理
1.轮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涉密人员调整到本机关单位非涉密岗位工作的,或在本机关单位离退休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单位负责。
2.交流调动人员。涉密人员调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调出机关单位应在办理干部交流或涉密人员调动手续的同时,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委托调入机关单位负责其脱密期管理。
3.借调、挂职人员。涉密人员因借调、挂职,调动到用人单位涉密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涉密人员确定和审查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借调、挂职期间对其进行涉密人员日常监管。
涉密人员因借调、挂职,调动到用人单位非涉密岗位的,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向用人单位发出《脱密期委托管理书》。涉密人员应在借调、挂职报到前,履行离岗离职批准程序,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清退涉密载体。同时,用人单位应提醒督促其履行相关程序,并具体负责借调、挂职期间的脱密期管理。借调、挂职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将涉密人员在借调、挂职期间脱密期管理情况函告原机关单位。
镇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每年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离职、离岗,要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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