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管理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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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登记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及时、透明,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与安全性,如何更好实施?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登记管理制度

登记管理制度 篇1

一、接待人员拿到客户钥匙后,应第一时间对该车进行检查,核对车主的’贵重物品及随车工具等,进行造册登记。

二、登记好的车辆资料,如客户在场的需要客户签字认可。客户不在场的要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做好相关认可手续。

三、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调度室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进入车间维修的车辆,调度室必须将派工单交与维修班组。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做好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对下道进行交接,直到最后完工,钥匙返回接待人员。

四、班组接车后应对车内物品负责到底,及时关好车门,离开车辆或车辆过夜必须锁好车门。过夜车辆钥匙应交厂区负责人保管。

五、接待人员对完工车辆要进行物品验收,确保物品无损后,收交车钥匙,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进行交车。

六、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接待人员如发现维修车辆证件不全或不合法时,应拒绝登记修理,并向厂区负责人汇报。

七、如接待事故车辆,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八、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谁造成谁负责。因交接手续不清,接收人负全责。

登记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1、当外来人员来访时,须问清外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业及来园目的,并要求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所有外来人员离园时,门卫都须对其离园时间进行记录。

2、外来人员来园内办事,值班老师必须问清对方是否有预约,同时给园内相关人员打电话进行核实,取得同意后方可允许入园。

3、家长来园咨询由值班老师负责登记,并在老师陪同下参观园所。班级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接待参观家长,对没有责任老师陪同的外来人员,班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不让其进入班级。对来园办理交费、退托的’家长也要进行登记。

4、早7:40至8:30家长送幼儿入园,下午(冬季)5:00(夏季)6:00放学。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让家长进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接的,由值班老师通知本班教师将孩子领出来。

5、对曾经在园工作、现已离职的外来人员,门卫必须与相关部门电话联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让其入园。

6、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见到陌生人在园内走动(没有本园人员陪同),都有责任问清对方来园意图。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刀、枪、大包裹等危险品入园。

7、传染病流行期间,监督外来人员先洗手、测体温后方可入园。

8、食堂重地禁止进入和参观。

9、所有工作人员如发现外来人员精神异常,必须禁止其入园,并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防发生意外。

10、园内职工的亲属及朋友来园,工作时间不许会客。休息时间,门卫在问清对方身份后,要求其在咨询处等候,不允许自行进入。

11、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遵守本单位有关制度,尽可能地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12、本制度所界定的外来人员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登记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原小区配发的门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10、原则上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确须停放应该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12、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1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4、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洗车。

15、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登记管理制度 篇4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现结合市幼儿园实际情况,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作如下规定:

1、在幼儿上学、放学期间,门卫执勤人员须在园门口站岗,疏导交通、维持园门的通畅、制止可疑人员进园,防止发生意外。

2、上放学,幼儿要有家长(专人)接送,入园时,家长要及时把孩子交到老师手上,离园时,家长要教孩子主动和老师说再见,不要让孩子长时间在园内玩耍和逗留。幼儿园锁门期间,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园时,必须先于班级老师联系,再由班级老师电话通知门卫,家长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后门卫方可放行。

3、中午幼儿一律在园就餐,无特殊情况中午不准接回家。如因幼儿体弱等原因需中午接回家休息的幼儿,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报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4、任何外来人员都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因公、私事找园领导、教师或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出具介绍信或有效证件,门卫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与接待人联系确认后方可开门,同时要求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离开学校时也要有时间记录。

5、外来务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6、任何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外单位机动车辆因公进入我校须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上放学高峰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能出入校园。教师骑电瓶车、自行车上班,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内严禁骑车。要先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后,再到门卫室签到,不能阻碍幼儿及家长进出园门。

7、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有关规定,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校园。家长车辆一律有秩序地停放在幼儿园门口两旁,不得停放在园内。

8、学校大门口不准摆摊设点,禁止张贴宣传品,不得随意停放各种车辆,不准以任何借口阻碍交通。

9、为确保安全,门卫执勤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人员携带的背包,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违反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登记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出入校门应穿校服或出示学生证,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外出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2、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4、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上级主管部门车辆进校也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通知有关领导方可放行。

5、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物品出校。

6、校园内不准骑行摩托车、自行车,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汽车、摩托车在校园内不准鸣号。非本校人员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过夜。

7、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检查。

8、中午12:40~13:40(冬季)、12:40~14:00(春季)为静校时间关闭大门,禁止人员出入。

9、校大门在晚22:00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对晚归住校学生要进行登记,按校规校纪处理。

登记管理制度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值班人员和在岗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幼儿园《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一)上班途中

值班、值守人员应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园,不拼车。注意往返途中的防寒、保暖,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二)入园前

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园区工作。若体温超过℃,请务进入园区。进入园区后请立即清洁双手。

(三)入室办公

保持值班室空气流通,开启门窗通风换气,禁止使用空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四)工作交流

接打办公电话、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面对面交流工作时,保持米以上的距离。

二、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

1.对招生办、传达室等周边区域坚持凡人员能碰触的区域(桌椅、柜子、门窗、地面、电话、笔等)进行消毒,消毒采用清——消———清,消毒完成后做好记录,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消毒时间在9点和14:00,每天2次。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回访工作。如有紧急通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备案,测量体温,体

温高于℃的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备注:84消毒液消毒流程

1.开窗通风

2.卫生清洁(清水):擦拭桌椅—书籍—门窗—其他办公用品—地面

3.消毒:戴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与水(冷水)的配比为1:100,擦拭凡事能碰触的地方(桌椅、柜子、门窗、书籍、电话、笔),用配比好的消毒水清洁地面。所有消毒时间约20分钟。

4.卫生清洁(清水):2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一遍;

5.各类清洁、消毒用具归位。

6.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情况,张贴醒目位置。

登记管理制度 篇7

1、发热门诊应独立设区,有医务人员和病人的专用通道,标识明显。

2、进入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带好口罩,病患离去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3、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甲型H1Nl流感等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4、坚持首诊负责制,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认真作好胸片、血象等检查及体温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作好各种登记备查。

5、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个人防护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进入发热诊室,穿戴符合要求,接诊每位病人后及上班前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7、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消毒2次,发热病人的排泄、呕吐物、分泌物处理符合要求。

8、运送留观人员及疑似病人的推车、担架等工具随时消毒。

9、各类污物、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10、诊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11、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转院后,必须作好诊室消毒工作及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登记管理制度 篇8

1、学生及家长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入,要凭校徽进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校,一律上报校长室,按违纪进行处理。

(4)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先与值日教师沟通、登记,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2、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是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外来会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物品出入规定

(1)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其他规定

(1)值日教师引导允许进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值日教师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3)值日教师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校长室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登记管理制度 篇9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属于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学校财产的管理是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学校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工与职责: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及有关财务、事务等参加的财务、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工作。总务主任负责校产的全面管理,具体由事务、电教、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班主任各室负直接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总务主任职责:管好学校财务、财产。严格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充分发挥校产作用,做到物尽其用;并督促事务管理好校产,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制度;采购物品的汇总审查与采购。

2、报帐会计职责: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总帐、明细帐,帐帐相符;填制《固定资产登记单》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总帐及固定资产的报损审批手续;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

3、事务职责:负责总务处一般性事务工作;负责小额物资的采购;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校产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换购等日常维修工作;严格控制物资的发放,做好各种财物登记签领手续;做好固定资产每年一次的清点工作。

4、各室负责人

(1)各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学校不定期检查各室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2)各负责人对所保管的学校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3)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有关规定处理。

5、奖惩。学校各室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

二、物品采购、入库、领用、交接:

所有采购物品,必须先报校长签字同意,送核算中心审核报销后,学校会计根据采购的物品的价格和使用年限,将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及时入学校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总帐。事务接收实物建立学校实物明细帐,按物品的用途分到具体分管负责人处,分管人员接收并及时建立分管的实物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采购:

1、物品采购采取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末由各处、室、年级段负责人填写下学期天宁中学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

2、物品请购流程:

⑴各处、室、年级段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

⑵物品请购单统一汇总送交校长室审批。

⑶校长室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

⑷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⑸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3、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事务,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4、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

⑴一般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

⑵凡数量较多多益善金额较大,报财政局审批,由区政府采购中心或教育局采购小组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

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事务员登记入库后方能领用。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入帐,核实价格后,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管理。

2、所有入库物品,事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列入固定资产账、易耗用品账等。

3、事务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支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事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签名后到事务员领取。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事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依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保存好物品领用单,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事务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交接:

1、财产管理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出具调动介绍信。

2、财产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无误后,方可接收。如帐物不符,查明原因,按赔偿制度执行。

3、财产交接,必须有总务处人员监交,监交双方核实后,在帐卡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如移交后校方未确定交接财产人,上交总务处代为保管。

三、财产设备报修、赔偿、报损

财产设备报修:

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总务处。

3、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室、年级组段长、班主任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

4、经总务处鉴定,属于自然损坏的,由总务处请人修理;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制度赔偿后,由总务处请人修理。

财产设备赔偿:

1、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⑴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⑵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⑶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⑷故意损坏学校财产:

A、本人主动承认错误,按原价的1倍进行赔偿(课桌有损每次赔偿20元,课椅有损每次赔偿10元。发现有在课桌椅乱涂乱画乱刻者赔偿5元)。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2倍进行赔偿,外以批评或警告处分。

B、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原价的2-3倍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C、财产损坏并已赔偿的,总务处要及时予以修复。班级财产有损坏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分摊到班级。

D、学期累计,班级赔款较多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3、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财产设备报损:

1、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固定资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处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学校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报废。

3、财产的报损处理每学年进行一次。

四、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班级财产设备管理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估一所学校、一个部门、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财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学生课桌椅一人一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按一式两份填写,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作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齐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电视机、视频展示台、电风扇、饮水机、音箱、桌、凳、门、窗、黑板、日光灯、开头、插座等。

(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班主任为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认真制定本的财产保护措施。

2、各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学生管理,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其他学生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政教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评估财产管理情况。

8、班级财产设备管理,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登记管理制度 篇10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时,前台接待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并扫描上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有关旅客住宿登记的规定,必须要求旅客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对入住旅客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等信息逐一核对,杜绝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登记与住宿人不符等现象。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接待人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前台人员必须对住宿客人人数进行核对,并在旅客住宿单上标注同时由客人签字确认;早餐卷必须严格按照入住人数发放;对未带证件的旅客须要求其到辖区派出所开示身份证明方可办理住宿登记;访客信息要认真登记,对当日23点前未离店的.访客必须扫描上传证件。

四、每日值班经理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核对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2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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