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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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2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整治范围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治内容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四、整治步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3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x、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x、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三、整治内容(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四、工作要求。(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5
同志们:
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导致区域竞争、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给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我县处于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如何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是提高我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服务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来打通营商环境中的堵点,以此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下面,就如何推动“一号服务工程”,讲四个方面的意见。稍后,***将作工作要求和强调,务请大家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了。
一、为什么要实施“一号服务工程”?
第一,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从今年1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施行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充分体现出党XX、国务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志刚书记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有要求,国家有法规,志刚书记有指示,说明这是国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们“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号服务工程”。营商环境建设抓得好不好,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第二,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放大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进入新时代,营商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样,都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不是靠政策与市场,而是靠资源、靠指标、靠空间、靠营商环境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了,我县农业“3+N”、工业“2+N”、三产“2+N”产业体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业就往哪里跑、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我县有很多资源优势,我们要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是虫,营商环境是巢,投资商是凤,就要让资源优势这条虫引进金凤凰,务必要筑好营商环境这个巢,务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规的举措,推动“一号服务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第三,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提升效能、释放活力的必经之路。活力要靠营商环境来体现。近年来,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全程代办、一窗多办”,始终坚持把回应群众正确期盼作为第一责任,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在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中我县排名第X位,同比20**年前进X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把手亲自推动,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释放。
二、怎么来实施“一号服务工程”?
一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服务大提升。今年是X省的“效能提升年”,也是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年”,这要求我们必须把“顾客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服务市场主体的全过程、全领域。我们共产党的官有两种身份,当企业严重违法时,你就是官,只要企业没有违法,你就是公仆,是店小二,是服务员,所以,我们必须搞服务大提升。各镇乡各部门务必按照《X县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履行好电视问政的承诺,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做到主要领导“三亲自”、帮扶企业“三到位”、政务服务“四公开”、服务企业“强三手”、行政审批“五减少”、行政执法“三为主”、政策优惠“重三不”、受理热线“五限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统筹抓好“综合一窗”和“全省通办”工作,按照谁负责办理、谁负责审批、谁就要亲自体验一次的要求,把各项业务办一遍、流程走一遍。全力打造“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问题大整治。X的营商环境只有“升级版”,没有“终极版”,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紧紧围绕自查的“遗留问题”以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一场营商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彻底推翻压在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在这里要着重强调下,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了《X县营商环境“不诚信、不规范、不担当”相关问题自查表》。来一场问题的大督查,问题要查得越多越好,目前,共收到各镇乡各部门反馈的72个问题,针对涉及这72个问题的镇乡和部门务必要明晰时间表、划定施工图、明确任务书,序时完成整改。
三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指标大提升。指标不是目的,我们要通过指标提升整个营商环境,指标是由第三方评估的,存在人为因素,但投资者要看指标。指标有两个好处,一是通过指标作为指挥棒,让我们营商环境的水平全面提升,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指标让招商引资有了风向标,我们要认真研究指标评估的游戏规则,要把规则搞清楚,弄明白。在2019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我县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纳税、市场监督、企业信心六项指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面对取得的成绩,大家应不骄不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看到我县获得信贷、登记财产、企业信心、政务服务这四项指标中的部分二级指标评估结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投促局牵头的指标评分低于70分,面对存在的问题,大家应对标对表,砥砺前行,补齐短板。在“营商环境建设年”里,各指标牵头单位务必要把能加的分加回来。
四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自我大革命。营商环境说到底是向自己开刀,让自己从上帝变为奴役。****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X来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来一场“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自我大革命。一是打破“中梗阻”。无论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是指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各镇乡各部门打破横向上的“信息孤岛”,拆除纵向上的“数据烟囱”,杜绝相互推诿,通过最大限度的数据共享,实现实时性海量数据的充分应用。二是狠刹“拖踏风”。要一提到营商委就胆战心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要从重从快,毫不手软的追责问责。和风细雨是换不来营商环境的,我们必须严格实行既要打雷、又要下雨,拿出更大力度,采取更严手段,对落实了不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要撤换“书呆子”。对死板教条,不研究政策、不研究形势,死啃政策、法律、条款,疏于管理、疏于服务的书呆子要坚决撤换。
三、如何保障“一号服务工程”?
第一,强化调度保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营商环境就要反着抓,我们抓主要领导,你们抓具体办事的人,其他工作抓关键少数,营商环境就是抓绝大多数,对营商环境的考核,就看办事人员对办事流程的熟练度。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了到人,把措施落实了到位,进一步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
第二,强化评估保指标。一是加强向上对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对指标牵头单位的调度,评估指标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弄清弄懂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和样本框提取,把握“游戏规则”,切实提高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县已成立营商环境委员会,可见力度之大,我们必须把指标搞好,一旦出现失误,我们输不起。二是加强12345热线服务工作。大家工作要主动,敢于担当,对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记录、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针对此项工作,市要单独考核各县(区),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马虎,更不能拖后腿。
第三,强化宣传保态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好的要进行宣传,对差的要坚决进行曝光、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工作,我们的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群众也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干部更是营商环境的主体,要形成“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此,各镇乡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
同志们,营商环境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一号工程。全县上下要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提出更高的要求,营造更好的环境,把X建设成一片投资兴业的热土,为X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丰城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二、主要任务(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线、经济发展办〕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其他相关业务站所〕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营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全镇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丰城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一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财税办、便民服务中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财税办、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政法办、派出所〕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组织线、宣传线〕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统战线〕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营商办,各村(居)委会〕三、有关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丰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镇营商办、镇纪委和镇宣传线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7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布〔2018〕《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公室)〔2020〕53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坚持最多运行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营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经营环境,更好地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工作机构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经营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坤(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成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市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成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三、工作重点(一)优化审批服务,创造最佳政府环境 1.全面深化经营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办公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不断提高掌上办和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政策指导力度, 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80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20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加大项目关注力度,完善项目挂联包干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度开展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受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投诉;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纪委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区块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办公室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按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办公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严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十条军规”,严格执行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勇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探索者与实践者,锻造长台干部铁军。
乡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8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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