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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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拓展法治文化覆盖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强化功能性阵地建设,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要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着眼于法治短板和薄弱环节,在阵地建设中嵌入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等多种功能,形成由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要搭建“家门口”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探索建立法治文化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利用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角、法治文化园等法治文化微阵地,让法治文化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要精选凸显法治文化特色的标志性符号和经典性元素,纳入城镇总体布局和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广场、园林、雕塑等公共空间。要发挥好党史、地方志、档案的作用,注重依托相关机构和高校院校,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展示、宣传、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好红色法治基因,大力推进红色教育和法治宣传融合发展,打造独特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要培育一批可亲近、可阅读、可漫步、可体验的功能性阵地,设计、制作法治文化阵地导览图,广泛开展各类“定向打卡”“法治人文行走”等趣味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强化数字化阵地建设,释放法治文化活力。大力推进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是实施文化数字化目标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形成以数字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法治文化新格局,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数据库,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法治文化体验,让全民共享法治文化数字化成果,让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成为宣传法律法规、培育法治精神、增强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的有效载体。要注重运用学习强国、微信视频号、快手、抖音等用户量多、受众面广的新载体,以情景剧、辨法析理、案件透视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于剧、寓教于乐。要把数字化应用场景作为人们感受法治的新型空间,整合法治文化数字资源,建设相互关联、高度集成的数字法治文化设施,形成涵盖法律规范、理论成果、前沿动态、案例资源、法治作品的法治资源数据库,方便人们通过手机、网络等“一键获取”权威法治资讯。

强化媒体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媒体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主阵地,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媒体具有传播力强、形式丰富等优势。因此,媒体要担起公益普法的使命与责任,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灵活运用微信、微博、二维码、App及VR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法治特色传媒服务效能。要充分发挥媒体传播法治文化的主渠道地位优势,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支持网站、客户端、公众号等平台和网民创作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法治文化品牌节目产品,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品质。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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