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治理优势,坚决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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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历经六十载已从县域经验蝶变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国家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不断丰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精神内涵,并赋予基层社会治理新的时代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国家安全形势作出重要战略判断,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我们必须继续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治理优势,坚决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石,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要求,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要义。基层社会稳定是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全景的“压舱石”。60年前“枫桥经验”的基层治理名片,高度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治理的时代特征;60年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拓展,已然成为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建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构筑与人口规模结构契合的矛盾预防化解基层阵地,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必然路径;提升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公平正义获得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内在要求;回应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精神利益维护的诉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应有之义;有效预防化解涉生态环境权益纠纷,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内容;加强国际法框架下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和维护国际秩序,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大国担当。

凝聚群众路线的政治认同,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载体。政治认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与魂。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载体,是凝聚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路线政治认同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人民伟力的时代选择。贯通“枫桥经验”形成发展60年的一条主线,就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工作的实践延伸到基层千家万户,把纠纷隐患消除关口前移,把矛盾有效化解在“最后一公里”,有效控制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治理成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治理效果的场域依然在基层。适应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特征变化,丰富发展“枫桥经验”实践载体,站稳群众立场是根本前提,要“目光向下”关切群众类型化权益诉求并准确判断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维护群众利益是工作导向,要“换位思考”对焦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并关注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公众参与是基本保障,要“充分发声”积极拓展基层群众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并创新参与村(社区)网格治理的平台。

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支撑,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治理体系。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效能治理要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引领,充分昭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社会治理支撑价值。完善“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层治理体系,有力保障基层治理体系的政治同向;完善“地方政府+”主导的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政策体系,积极实现地方现代化产业体系与社会治理体系的双向合力;完善“市场主体+”多元融合的基层治理制度,健全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市场主体围绕地方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和“表态反馈”制度规范,有效推动基层治理与高质量营商同频;完善“五治融合”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考量乡土社会的多元化特征,加快夯实乡村振兴的有效治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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