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在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全面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确保政策落实,维护城市秩序,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违法建筑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区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迅速行动,打一场治理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役,坚决遏制违法建筑时有发生的势头,为全区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稳定的局面。今天的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这既说明了当前我区违法建设形势较为严峻,同时又体现了区委、区政府打击违法建筑行为的坚定决心。刚才*区长对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再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决心,打赢整治违法建筑攻坚战
近年来,随着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的深入推进,尤其是*撤地设市以来,区委、区政府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稳步拓展城区规模,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强力推进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区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形象快速改观,城市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城市带动发展的综合效应逐年显现,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在城乡建设中得到了丰厚的实惠。但是与之相伴的违法建筑、抢栽抢种等影响城乡发展、埋下安全隐患的问题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引起各方面的不满,违法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项目建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而不建、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土地用途等现象仍有发生,违法用地、私下交易和非法买卖土地、随意圈占租赁土地等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一些项目规划、用地手续不齐全,而且存在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变更户型设计、擅自加层、增加商业面积等突出问题。三是有些项目先建设,后补办手续,造成土地收益的大量流失。四是少数村民不办任何手续,违规建房,高价出售或出租,造成了私搭乱建屡禁不止。出现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一是违建者法律意识薄弱。一些企业和单位随意拍卖国有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在集体土地上违规修建住房、门面房等,违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有些城区农户违法买卖交易土地,非法变卖转让宅基地。有些居民在城乡主次干道、庭园周边空隙抢搭抢建各类工棚、彩钢房、活动板房、遮阳棚等临时违章建筑,"以房生财",牟取拆迁补偿。更有少部分所谓的"能人、厉害人、有背景的人",在没有取得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发小产权房。二是监管、执法不得力。多年来,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发现违法建筑处置不及时,导致群众侥幸违法建筑,撞运气、谋私利。三是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土地、规划、监察执法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违法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部分干部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害怕得罪人、害怕"惹事",抱着一种"能躲则躲,能拖则拖,能不管则不管,睁只眼闭只眼,处理就低不就高"的态度,导致查处违法建筑流于"一纸空文",管理效率低下,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积压成堆。
违法建筑是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制造矛盾、制约发展、顶撞法治的一种顽疾,若不整治危害极大:一是破坏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前提,违法建设是少数人利用非法手段、套取公共资源的不法行为,这种行为造成了违法者得益,守法者吃亏,严重影响社会公平,破坏了社会风气,阻碍了城市发展,影响了一批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践踏了法律法规。违法建设的形成,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任其泛滥,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受到蔑视,城市的法治环境受到破坏。三是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违法建设造成了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的极大浪费,在征迁安置中不仅浪费了国家资源,也制造了城市建设很大阻碍和矛盾纠纷。同时,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布局,弱化了城市功能,直接影响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从而降低城市品味,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四是违法建筑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违法建筑侵占了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尤为严重的是,在违法建筑建设和使用中各类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月*日,发生在乐都区的深夜偷建致*人死亡的违法建筑事故就是沉痛的教训。因此,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是我区遏制当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蔓延势头、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违法建筑危害深远,若不整治,后患无穷。平安作为*市的核心区,加快城市发展,迅速在兰西经济区崛起的任务十分繁重,担负起历史的责任、组织的希望和人民的期盼,这是我们各级组织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如何排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阻碍,严厉打击违法建筑,确保实现全区人民对快速发展的强烈期盼,确保城乡发展中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摆在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面前的一场严峻考验,我们必须在考验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因此,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整治违法建筑的信心和决心,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为城市建设持续良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圆满完成整治违法建筑这一重大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各项工作
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打击,从严惩处;拆除违建,严控新增;联防共治,综合治理;强化检察,杜绝违建"的原则,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宣传、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把打击违建的意义说透彻、把道理讲明白、把政策讲清楚,将政策法律原原本本讲给群众,让其正确理解,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在宣传方式上,要通过进社区、入住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引导,要对主动自拆的进行大力宣传,树立典型;要通过村委宣传栏、报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在宣传效果上,要让法律政策深入人心,要让程序方法户户皆知,促进主动拆除违建。区委宣传部要积极协调*电视台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提高违法者拆除违章建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让全区上下形成共识,把全区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布署上来,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摸清底数,分类查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本辖区建设用地及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土地来源、违法行为性质、对象身份、项目审批等各方面详细情况,实事求是地上报,严禁出现瞒报、错报、漏报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现场巡查,对可能遇到阻力的环节要尽早预警,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以前的乱占滥建行为进行分类处置,能主动申报、接受处罚、主动拆除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配合、阻碍甚至逃避调查,拒不接受处理的或顶风作案的,从重处罚;对严重影响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突出重点,保证效果。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建设区,城中(郊)村、大湟平公路、民小公路、*国道两侧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各乡镇要做好乡镇主干道两侧的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发展用地上违法建设的;三是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四是侵占公共绿地等严重影响城镇景观以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五是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六是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七是其它被认定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的。八是改变耕地用途,谋求征地补偿抢建、抢栽、抢种的;特别是对那些"有势力、有背景、有靠山"的人和事要敢于动真碰硬、狠刹严打,真正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另外,对程序不合法或是已获得批准建设,但两年以上仍未建设的,终止土地出让,依法收回出让土地。
四要加强协作,合力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履行好各自职责,又要自觉服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住建局、*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各乡镇的协调联系和工作上的支持、指导;市监、环保、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得核发各种证照,已核发的依法予以吊销或收回;电力、电信、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一律停止供电、供水等服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参与私买私卖土地、乱占滥建幕后操控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人和事;法院、检察院要对*、住建等部门移交、移送、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推不拖,从快接收、从快办理;公安部门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社会影响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不法分子,要及时立案查处;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整治期间的信访稳控工作。总之,要通过左右齐动、上下联动和全区互动,在全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已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重点和时限要求,逐级逐层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查,对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上手;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责任区划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分片包干到人,做到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二要依法行政,严肃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住建等执法部门要发挥执法主体作用,做到敢抓、敢管、敢为、敢碰硬。特别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整治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坚决不得出现"揽权推责"现象。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凡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混乱局面得不到彻底扭转、违法分子得不到依法查处的,区委、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袒护包庇。法院、检察院要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建筑单位或个人,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打击少数违法者,使多数人受到教育。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谁的人谁管、谁的事谁办"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管理,严禁出现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凡是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土地私卖私买、房屋私搭乱建、私改土地用途调查属实的,除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拆除违建房屋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督查室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每半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整治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存在问题、影响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成效的单位,除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党政纪追究外,必要时区委还将采取组织措施。
同志们,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项难在当前、利在长远的民心工程,也是一件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大事。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团结一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合力攻坚,全力以赴打好专项整治工作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