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委常委在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发言
某市委常委在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发言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我们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断强化纪律建设,确保党始终保持高度的纯洁性和先进性。2024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正式实施。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期读书班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开展系统研究,非常及时,十分必要。边学边思边悟,我重点结合X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带头在“学纪”上下功夫,夯实“硬地基”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当前我市部分干部对党纪学习不深不实,对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为淡薄,容易在一些事情上存有侥幸心理。比如,近年来我们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甚至一些市管干部日常对党纪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对哪些是违纪行为不了解,导致屡屡突破纪律红线,最后受到应有的惩处。因此,各级党员干部要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逐章逐条研读《条例》,深入理解每一条规定的内涵和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新修订《条例》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计28条,比2018年版《条例》增加2条外加2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我们要潜心学习,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
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的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11章158条。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我们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学习,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印刻在脑海里,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的过程,形成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带头在“知纪”上下功夫,答好“责任卷”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是对学到的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修订后的《条例》,划出了“红线”,标出了“禁区”,列出了“负面清单”,为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指明了方向。作为党员干部,《条例》是需要认真学习的重中之重,要原原本本学,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掌握“六项纪律”的核心要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前段时间,市委巡视组已向我们反馈了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就专门点到了我们的干部在某些方面缺乏纪律、不知敬畏。因此,开展好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做到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深入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来学,在“弄通”上下更大功夫,始终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
三、带头在“明纪”上下功夫,念好“紧箍咒”
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知底线、明边界,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只有真正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获得真正的自由。本次修订中,工作纪律方面的条款增加得最多,实际是释放出鲜明的实干导向。针对存在的一些躺平现象、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的问题,专门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学习时要逐条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制定预警方案,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这几年,我们持续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做好“以案三促”,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多轮警示教育,但一些同志仍把警示教育当故事,在接受警示教育的时候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最终把自己成为了警示教育的素材。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严格对标对表,坚决守住不违纪的底线。为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条例》中除了“紧箍咒”,也有“护身符”。《条例》里还指出:“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将基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实施的行为,同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的过错行为区别开来,有助于避免消极“避责”、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等现象。这就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常说的“三个区分开来”。
四、带头在“守纪”上下功夫,做好“选择题”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从1927年在荆竹山提出的“三项纪律”到1948年锦州战役时“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1949年解放上海后遵守“不扰民,不入宅”而“露宿街头”,都在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纪律性。我们要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以过硬的作风为Xx积蓄强大动力。
一是要学出忠诚。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融进血脉、铸入灵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明白人。
二是要学出敬畏。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个人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思维上筑牢底线、划出红线、架起“高压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对党纪心存敬畏的规矩老实人。
三是要学出担当。要把学习《条例》与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贯通结合起来,对标对表查摆,着力整改“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突出问题,警惕“走过场”,力戒“一阵风”,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本职工作的有效举措,防止“两张皮”,切实为推动X高质量发展扛起责任担当、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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