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特色品牌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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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特色品牌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牢牢把握“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效化运行、特色化打造,使其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打造出具有**区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品牌。截至目前,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等85部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意见建议征集,共收集1616条、梳理上报1328条。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科学设置点位,架起群众与立法机关“连心桥”。探索站点融合。制定《关于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加强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创造性地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一体建设,进一步延伸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络触角,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1+11+N”模式,即以全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主要阵地,11个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为拓展外延,38个村(社区)、驻地单位、律师事务所形成矩阵,构建立法联系区域化大阵地体系,以点带面、辐射全区,确保将更多、更真实的群众声音传递到立法机关。拓展覆盖范围。坚持“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原则,按照“立足一点,辐射全市,联系全省”工作思路,持续拓展立法联系点覆盖范围,与迎泽区、万柏林区、阳曲县、**师范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日报社、中北大学等县区及单位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意见建议采集深度和广度,多措并举助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基层立法联系“规范度”。健全组织架构。积极探索“群众性”和“专业性”的有机结合,充分考虑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由专家团队、驻地单位、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等90余人组成立法联络员队伍,形成以立法联络员为主体、律师团队为支撑、45个立法联络点为补充的工作架构,不断拓展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联络员集体学习、定期培训、工作例会等制度,不断提升联络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强化履职保障能力。完善畅通征集意见、汇总反馈、整理归档、宣传培训等工作流程,高效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切实为人大立法提供第一手有价值、高质量的立法依据,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服务立法决策、推进尊法守法、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构建征集体系。建立“接受征询任务、组织学习解读、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意见建议、上报反馈建议、资料收集归档”六步闭环工作法,规范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持续扩大立法信息采集深度,统筹整合辖区内公检法司、律师等各类资源,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对草案内容进行解读。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在法律法规公布实施后,及时对采纳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向各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

拓展服务功能,构建基层立法民意“直通车”。畅通民意渠道。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有机结合,作为重要功能单元,嵌入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微站、网格微站等阵地建设,积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治理渠道,推进征集内容向群众“急难愁盼”“关键小事”、基层治理重难点工作等方面延伸,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打造数字平台。依托“智慧人大”平台增加网上基层立法联系点模块,开辟“网上立法联系直通车”,全区400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立法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中,全方位拓展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渠道,增强意见征集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实现立法联系网络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升履职水平。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主阵地作用,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参与推动老城更新改造、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中心工作,多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2023年,全区五级人大代表深入选区1572人次,接待群众6292人次,收集群众建议意见1025条,有效解决供热不暖、公交线路不畅等问题696件,实现了“大门常开、站点常用、代表常在、实事常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常态。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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