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提升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研讨发言:提升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9亿,占总人口的21.1%,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基本国情。医养结合将相对独立的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促进资源共享、服务衔接。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主要呈现“9073”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因此,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问题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急需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提升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在顶层设计上,将医养结合纳入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规划,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医养签约合作服务指南等。将医养结合纳入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行动重点任务。在服务体系构建上,探索形成医养签约合作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4种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质量提升上,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情况列为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和质量工作考核要点,连续三年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中新增“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由于居家和社区是医养结合服务的主阵地,必须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发展,大力增强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积极推动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同时,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将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投入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将医养结合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49个国家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中的46个地区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各地落实有关税收优惠、补贴补助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扩大服务供给。组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现有资源,有效增加服务供给。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医疗、中医药、心理精神支持、转诊等8项服务。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各地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如开展“健康敲门行动”,组织家庭医生团队免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以家庭病床为主要形式的老年居家医疗服务试点;探索家庭病床与养老床位相融合,推进服务互联、资源共享。
四是发展服务队伍。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等应积极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加强医养结合从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通过绩效分配、职称评审等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如通过“县聘乡用”扩大家庭医生服务队伍,引导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分级分类培训老年医学人才,重点向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领域倾斜。
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效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资源,提升居家和社区服务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重点人群,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二是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等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或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地方探索开展智慧化居家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医养照护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落实绩效分配、职称评审等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发挥家庭照护者、社工、志愿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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