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在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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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业经营体系完善,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农民收入,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与完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此,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意义

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理念,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二)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面临诸多挑战,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下农民增收渠道相对单一、空间有限。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有助于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能够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泛开展,可以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间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多个方面,而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与这些目标紧密相连、相互促进。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完善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产业基础。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民增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传承乡村文化、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经营体系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已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XX家、家庭农场XX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XX家,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为小农户提供了多样化、便捷化的生产服务,有效解决了小农户"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有序推进,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XX万亩,流转率达到XX%,土地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带动能力较弱。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小,生产经营水平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紧密,在带动农民共同发展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尤其是在农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环节的服务相对薄弱。服务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不够紧密,资源整合共享不足,尚未形成高效的服务网络。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不规范等现象,影响了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是农村土地流转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土地供求信息不对称,流转渠道不畅,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不高。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顾虑,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保障,土地流转意愿不强。此外,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率不高、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四是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尚需完善。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对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足,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相对单一,贷款门槛较高,抵押担保难问题突出。农业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较低,难以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同时,农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不完善,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制约了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发展。

三、全力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完善的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完善章程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成员账户和盈余分配制度,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业务范围,向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办法,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家庭农场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带动全市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建立研发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围绕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单一环节服务向全程综合服务拓展,从提供生产服务向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延伸。加强农业产前的农资供应、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产中的耕、种、管、收等作业服务,产后的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品牌策划与营销等新兴服务领域,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益。

二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服务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服务组织联盟、协会等合作机制,整合资源优势,形成服务合力。支持服务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及时公布服务质量信息,引导服务组织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服务价格的监管,防止服务乱收费、价格过高或过低等现象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服务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化解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完善土地流转交易规则和程序,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备案等工作,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保障土地流转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二是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顾虑,尊重农民意愿,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如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防止工商资本下乡圈地、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充实仲裁人员队伍,提高仲裁能力和水平。完善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设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二是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额度和期限,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担保机制,扩大担保范围,降低担保费率,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三是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大农业保险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农业大灾保险等险种,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降低农民参保成本。加强农业保险理赔服务,建立快速理赔机制,提高理赔效率,及时足额赔付受灾农户,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农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农业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农业科技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农业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切实加强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服务;财政、金融、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共同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好典型、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与完善,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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