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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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布实施《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同志们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X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把这部法规制定的背景和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个介绍。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政企沟通渠道不够通畅、政务服务不够便利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炼固化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破解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二、《条例》制定的过程

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制定类项目,成立了制定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专班,设立了“双组长”,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在一审二审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赴部分县、区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市人大网站、X日报上进行刊登,征求社会意见;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体市人大代表、基层实践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专家的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2023年10月31日,X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2023年11月17日X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予以审查批准。

三、《条例》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六十条,重点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支持保护、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关于营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优化企业开办机制。《条例》规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条件,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

二是优化企业办理流程。《条例》规定,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个工作日完成,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逐步实行同一登记机关企业注销与行政许可注销同步办理。

三是保障平等获取公共资源。《条例》规定,应当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四是打破公共资源交易壁垒。《条例》规定,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信用等信息。

(二)关于打造便民高效、宽进快办的政务环境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并行服务。

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办理”。《条例》规定,政务服务场所应当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

三是推行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明确,建立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制度,并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应用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构建机制完善、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一是保障政策兑现。《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惠企政策兑现工作机制、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二是支持场景创新。《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场景建设,发布场景清单,组织场景对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创新产业。

三是办理企业诉求。《条例》规定,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跟踪督办、限时办结、闭环办理。

(四)关于建立规范公正、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一是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监督管理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条例》规定,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协同联动和随机抽查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督管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行远程、移动、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

三是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档案,对社会信用主体实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

(五)关于建立公正透明、稳定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是强调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开展相关政策的评估和专项清理工作。

二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规定,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等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供给。《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创新法务区,提供高端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方式,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四是明确容错免责制度。《条例》规定,鼓励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先行先试,对未达到预期效果,但符合条件的,依法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朋友们、同志们。《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我相信,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定能够得到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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