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国资系统党建与经营融合研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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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和“魂”。在当前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探索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是需要持续研究和深入探索的现实课题。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是由党建工作任务和国有企业价值取向决定的。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是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层皮”的重要手段,能够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当前,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总体向好,党建引领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作用发挥明显,但在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仍然存在不少差距。我们必须坚持大党建格局,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使命愿景、顶层设计、人才工作、业务工作、生产经营考核、从严治企等路径深度融合。

一、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主要不足

一是落实党的领导不力。首先是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有的企业不重视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建立不及时、工作力量配备不够;有的项目党组织参与决策、有效监督不到位;有的党建活动与生产经营工作脱节严重,实际的“两层皮”广泛存在。其次是执行过松,党建工作“淡化”。部分国有企业的基层单位还存在执行上级精神不到位,靠会议传达会议、靠文件传达文件,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建活动形式主义的问题。再次是问责不硬,党建工作“弱化”。有的国有企业对基层党建工作只部署不督导,不能够发现纠正问题;有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要么不处罚要么处罚不痛不痒。

二是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足。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还较为传统,不能将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代发展、自身特点结合到一块,党建活动往往有形而无神。从形式上来看,党建活动脱离党员群众的需求偏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采用呆板的会议和讲授式党课进行,而拓展训练、参与式课堂、过政治生日等等活动开展的较少,难以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部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开展缺乏传承,缺少反思、升华和总结,往往随着领导换届等因素一些好的党建活动就不再坚持,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和长效机制。

三是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堪忧。目前,国有企业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普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党务工作者“一人多职”,力不从心。有的除承担党务工作外,还兼职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有的本身就是其他部门的专职人员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另一方面缺少系统的党建知识和业务培训。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党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并未得到及时提升,有的对党建业务根本不熟悉,有的只能按部就班的完成规定动作,有的材料写作能力欠缺、功底薄弱,与实际工作需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党建工作与群团工作未能有效结合。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与群团组织不匹配,党组织对群团工作指导不力,群团组织设置不健全,连接党组织与群众的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国有企业的群团组织甚至只是有块牌子,没有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导致群团组织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削弱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的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源于主客观两方面因素。主观方面则集中体现在主体认知、机构设置、体制机制等方面,客观方面是由于二者存在的天然差异性。

一是天然差异性是二者深度融合的独有难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在具体目标、内容对象、效用结果上有着天然的差异性。从具体目标看,党建工作集中表现为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基础;生产经营则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不断提高生产效能与经营收益。从工作内容看,党建工作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以及贯穿其中的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生产经营则主要开展管理优化革新、工艺技术创新、产能效率提升等。从工作对象看,党建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通过改变人的思想达到人的素质与行为的提升;生产经营则主要是做“事”或“物”的工作,以科学管理、技术革新为手段。从工作效用结果来看,党建工作实现的周期相对较长,效果相对隐性,但效用更为长久;而生产经营实现的效果往往显著,但效用的持久性不强。

二是部分国有企业领导者对二者关系存在认知偏差。由于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显著的区别,导致在一些国有企业领导者只见对立、不见统一,不能将二者有机结合,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定位不准。有人认为,党建工作华而不实,不如把生产搞上去来得实在。有的国有企业领导者虽然知道自己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也知道“一岗双责”,但由于缺乏系统专业的党建知识,没有真正对党建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谋划,抓党建工作没有思路、没有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加之企业的经营业务较重,也就无暇顾及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了。

三是保障国有企业党组织核心地位的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国有企业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力,未能建立起适合企业实际的“三张清单”、党建入章、前置研究的顶层设计,党组织地位角色边缘化,“居中”协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位置缺失,不能调动各方积极性,无法有效参与到生产经营中去,不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部分国有企业保障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办法不够细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自的决策事项界限不明确,各治理主体的磋商沟通渠道不畅通,最终导致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佳。

二者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缺乏。从静态来看,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在机制设计上彼此孤立,包括工作规划、组织设置、制度保障等方面缺少联系,党建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促进保障作用发挥不足。从动态来看,党建工作中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约束、考核奖惩等未与生产经营的相关举措形成深度融合。比如,生产经营中涉及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党内与业务部门共同监督的体系化运行机制还不健全。

三、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主要路径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不是一般的以盈利为目的市场主体。它同时承担着在市场经济领域维护国家稳定运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国有企业在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时,必须突破“党建=党务”的狭隘思维限制,坚持高站位、“大党建”格局,从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等根本问题出发,辩证认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在对立中看到统一、在区别中看到联系,立足系统化思维,通盘考虑坚持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围绕党建促发展,真正实现二者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一是党的初心使命与企业使命愿景的深度融合。红色基因是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要坚持把党的先进性融入到企业的精神血脉,把党的初心使命和崇高理想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愿景、文化理念。把企业文化的生动性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性有机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使广大员工对党的思想理论和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深度认同,做到爱党爱国、爱企爱岗,为企业改革发展打牢思想基础。深度融合企业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企业武装头脑、汇聚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思想武器,打造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内部氛围,不断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

二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的指导方针,通过建章立制,旗帜鲜明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党建入章”、“第一责任”制度。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交叉任职,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体系当中。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优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党委前置研究制度,确保党委的意见得到体现与尊重,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同时,做好授权、分权、放权的制度安排,确保企业“两会一层”高效协调运转。一方面要配齐配强董事会,一企一策确保董事会、监事会职权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充分激发经理层干事的动力。

三是党的干部工作与企业人才工作的深度融合。在企业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一方面,严把政治关。企业领导成员的推荐、选拔、任用、管理要由党的组织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既看中经营能力又看中政治素质,优先选拔政治过硬的人才。另一方面,打破选人用人的惯性思维。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完善以能力评价员工、以贡献衡量干部的工作机制,着力从市场前沿、生产经营一线发现和选拔优秀领导人员,推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的管理人员选拔模式,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形势所需、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企业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企业业务深度融合。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关键在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沿着业务链条延伸组织触角,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深入推进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创先争优”工程,促进基层党组织在对标对表中持续提升。把党基层组织建立在企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攻坚一线,强化党组织在企业攻坚克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创建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名匠工作室等载体,引导党员带头模范执行规章制度、带头提升业务素质、带头勇挑急难重担、带头攻坚任务目标,以“党旗飘扬、党徽闪光”带动“全员争优、全体建功”。

五是党建工作考核与生产经营考核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考核作用,明职责、强履责,推动建立党建工作考核与生产经营考核“双向计入”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保障性指标”纳入生产经营考核,把生产经营考核内容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党建评优工作,实现党建实绩与经营业绩“相互计入、互为结果”。通过严格兑现经济上的奖惩机制,使得党建工作有了实体依托,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生产经营责任制同向发力。

六是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深度融合。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工作台账。通过述责述廉和约谈下级党组织书记、发放公开信、强化检查考核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关键岗位敏感岗位人员签订《廉洁责任书》,建立经常性约谈提醒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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