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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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推动法治建设,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形势下,如何"激发高质效办案的内生动力,奋力答好高质效办案的必答卷"成为现实问题。X区检察院决心答好这份必答卷,结合最高检系列精神要义,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探索出的答题路径是系统把握"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三个管理""三个更加注重",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高质效办案进阶之路。

一、坚持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并重,推动办案部门对案件自我管理日常化

扭转"案件管理就是案管部门的事,办案部门只需办好案件就行"的思想误区,让"办好案件"与"管好案件"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实现案件办理的"高质效"。

一是明确责任划分,压实双重责任。针对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主体认识不清问题,明确划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的两个层级,包括办案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本条线管理,员额检察官对办案团队管理,引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树牢"既是办案主体,也是管理主体"的理念,压实办案部门负责人在业务管理中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员额检察官直接责任人责任,逐步形成全员、全程管理氛围。

二是明确履职路径,把握管理重点。针对办案部门将自我管理等同于管好办案纪律的片面认知,坚持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结合,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层级,明确业务管理侧重点。办案部门负责人侧重抓好业务发展、人员管理等宏观内容,开展类案管理,抓好业务纠偏,重视思想教育,做好审核把关、督促上报工作,发挥好中流砥柱、承上启下作用;员额检察官侧重抓好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关、案件质量等微观层面,做好认真审视、案件自查工作,逐步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管理氛围,推动办案部门对检察业务的整体谋划。

三是明确评价机制,提升管理效能。以部门为单位,建立管理主体履职责任清单,健全"明责、履责、督责、问责"闭环落实机制,对制度执行、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等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确保各级管理主体"有抓手""管到位"。以院为单位,建立部门履职评价清单,以"三个结构比",统筹评价检察业务整体运行情况;以"三个善于",结合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统筹评价案件办理三个效果;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人员所办案件给予精准评价,以案件办理成效彰显自我管理实效。

二、坚持流程监管与数据监管融合,推动案管部门对案件管理的全程化

数据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管理是生产力。构建全链条案件管理模式,以真实、客观、准确的数据服务检察业务决策、业务管理。

一是以流程监控促进数据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提醒、帮助业务部门发现案卡填录、文书制作问题,及时发出流程监控提示,点对点反馈督办;定期核查常发、易错的数据问题,向业务部门发出监控提示,避免因数据错误或缺失造成的决策和着力点偏颇。要会用、用好核心业务数据,通过定期分析总结诉讼监督案件采纳、不捕不诉、无罪判决等重点数据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发挥数据对检察工作的"助推"和"预警"作用,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分析,将异常数据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查找原因,提高办案质效。案件管理部门要及时全面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通过撰写分析报告,发现问题总结问题,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二是以数据监管促进业务管理。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并特别强调不是不要数据,相反,是更加注重发挥业务数据的宏观分析研判功能。通过运用好"三个结构比"这个重要工具方法,动态进行观察,对历年办案情况、相同院的办案情况、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规模等履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适时发出工作提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统筹办案和监督常态化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分析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检察+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机制的运行情况,注重把个案办理的问题提炼为类案监督的事项,找准找实类案监督研判行业风险,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高履职协同性,确保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凝聚最大合力。

三是以案件管理赋能人员管理。根据办案数据、数量体现出的工作量,对全院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实行动态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根据案件管理反映出的业务薄弱项,抓实分类型、分层次检察人才培养,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菜单式"针对性培养,加快形成结构合理、良性发展的人才队伍。定期开展法律文书专题培训和文书评比,做实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不断提高各类法律文书质量,营造依法履职、高质效办案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结合,推动检务督察部门对案件质量督察刚性化

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要通过办案的形式予以实现。因检察官是案件办理的主体,故抓好高质效办案必须把案件质量评查和有机结合,实现管案与管人相统一。

一是引入廉政风险评查机制。在案件评查中,引入检务督察部门对办案的廉政风险评查,组织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如评查办案过程能够有效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以及是否有破坏营商环境等情况,以"人案"督察结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完善双向衔接体系。强化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通过办案程序管理、质量管理、数据管理贯通检务督察部门的对人管理。对于案管部门评查确定的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以及数据造假等问题,检务督察部门开展责任认定调查,审查是否属于应当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对于检务督察部门受理的违规执法线索,移送案管部门开展评查并出具评查意见,作为责任认定依据,切实增强检务督察部门参与评查监督的力度与刚性。

三是深化评查结果运用。案管部门突出对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检务督察部门突出对关键问题、重点环节的内部把关和实时关注,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整体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暴露出的案件流程管理中的短板漏洞,检务督察部门要针对性提出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检务督察部门依法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做到"严管""厚爱"结合、追责惩戒和履职保护并重。

四、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统一,推动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评价实质化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做到实体正确、程序正义,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人民群众应是案件办理的直接评价主体。

一是推行"感知式"高质效办案评价要素。突出实体正义,强化政治引领,明确高质效评价要素,重点关注不捕不诉、无罪判决、监督意见未被采纳等案件,将追赃挽损、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纳入案件评价内容;突出程序正义,聚焦业务重点,将办案时长、权利义务告知等标准纳入个案评议内容,明确高质效办案的管理要素,实现对办案效果的科学评议,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二是推行案件回访监督机制。聚焦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建立贯穿各办案环节的《办案情况评价表》,健全案件回访监督机制,把反向审视从控告申诉检察向其他重点办案领域延伸拓展,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在办或办结案件进行溯源分析,倒查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以质量管理倒逼办案流程规范化。今年以来,X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部分涉民生案件开展案件回访,发现了部分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办案人员释法说理能力不足、信访答复不规范等问题,随即组织进行整改,出台《案件办理时长预警提示》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活动入选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典型案例。

三是完善公开听证机制。探索由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的形式,形成检察业务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听证工作,通过业务条线的联通互动,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扩大公开听证参与群体,对于与人民群众权益密切联系的检察办案活动,探索放宽听证申请渠道,让人民群众对程序、实体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打造检察办案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一取消三不再"为核心内容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的积极作为,回应基层期盼,体现责任担当。X区检察院将进一步领会其主旨要义,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减负"更须"担当",凝聚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合力,释放高质效检察管理动能,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X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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