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民政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民政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政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我市民政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刚才,**局长通报了我市民政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主任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政领域改革的重要意义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民政领域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推进民政领域改革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民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推进民政领域改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推进民政领域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政工作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制度体系,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民政领域改革是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比如,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还比较短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我们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破解瓶颈问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准确把握民政领域改革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我们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1-9月份,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万人,发放低保金5亿元;保障特困人员2万人,发放供养金1亿元;实施临时救助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0.5亿元。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00家,床位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个、农村幸福院100个,覆盖率分别达到60%、70%。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我们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建成城市社区200个、农村社区300个,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00个,覆盖率95%;建成社区社会组织500个,覆盖率90%。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我们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00个,其中社会团体500个、社会服务机构300个、基金会200个;建成殡仪馆10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30个;建成婚姻登记处50个,覆盖率90%;建成救助管理站10个,覆盖率95%。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民政领域改革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救助对象认定还不够精准,救助方式还不够多样,救助水平还不够高。二是养老服务供给还比较短缺,养老机构床位供给不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还比较滞后,医养结合还不够紧密。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基层政权建设还不够健全,基层群众自治还不够规范,社区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还不够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还不够严格,殡葬管理还不够到位,婚姻登记管理还不够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还不够有力。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二要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三要拓展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救助服务。四要提高救助水平。认真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五要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健全完善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双向衔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是关系亿万老年人福祉的大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一要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二要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三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四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二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要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四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社区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效率。
(四)着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一要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要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三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四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民政领域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民政领域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领域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民政领域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措施,为民政领域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领域改革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对民政领域改革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严格考核评估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民政领域改革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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