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学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贯彻上级指示,强化涉企执法,确保司法公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学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在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学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人民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推进涉企案件执法司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下面,我围绕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的二十大明确定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的关键举措,更是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航市场主体的责任担当。
当前,我市正处于产业升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期待更加迫切。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涉企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直接影响企业信心、市场活力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市法院在涉企案件审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最高法专项行动要求和企业发展需求,仍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理念转变不到位,个别干警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缺乏服务大局意识;二是执行效能待提升,涉企案件执行周期长、财产处置慢、案款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仍较突出;三是司法供给不精准,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不足,对新兴产业法律问题研究不深。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削弱司法对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全市法院必须清醒认识到,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不仅是一项专项任务,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落实“法治为民”的生动实践,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从践行党的宗旨、服务发展大局、回应群众期待的高度,把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动涉企执法司法理念、机制、能力全方位提升。
二、聚焦关键环节,靶向施策破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提升司法护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此次专项行动的核心是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全市法院要对照最高法提出的“六严禁”“四严禁”负面清单,紧盯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各环节,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严把立案入口关,杜绝“立案难”回潮
对涉企案件实行“三优先”机制: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移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企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严禁人为设置立案障碍。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案件实行专人对接、专班办理,压缩立案审查周期。对跨域立案企业做到“全国法院一家通”,实现立案材料网上流转、审核结果即时反馈。
(二)严控审判质量关,确保“审理优”落地
推行涉企案件“三同步”审理模式:同步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同步走访企业、同步听取行业协会意见。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针对金融借款、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等涉企高发案件,制定类案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系列案件、群体性纠纷采用示范判决,对简单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确保45%以上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60天内。强化判后答疑,对涉企败诉案件逐案开展“一案一释明”,帮助企业理解裁判逻辑。
(三)严守执行规范关,实现“执行快”目标
开展“涉企执行百日攻坚”,重点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推行“三查一控”执行法:查控财产48小时反馈、查封财产30天处置、执行案款15日发放。对暂时经营困难企业慎用“查冻扣”措施,建立“活封活扣”机制,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被查封设备、房产进行融资经营。探索执行和解“信用修复”制度,对履行完毕义务的企业屏蔽失信信息,助其重塑信用。
(四)严抓监督问责关,筑牢“廉洁线”防线
设立涉企案件监督专班,对近三年涉企案件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违规执行、拖延办案等问题。建立“红黄蓝”预警机制,对涉企案件办理节点实时监控,临近审限自动预警。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营商环境监督岗”,对反映问题实行“院长直办+专项督办”双轨处理。对查实的司法不规范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全院通报。
三、强化机制创新,构建全方位涉企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既要解决当前问题,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延伸服务触角,推动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修复”的全链条司法服务格局。
(一)打造“法治体检”惠企工程
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开展“百名法官进千企”活动,组建10个法治服务小组,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巡诊”。针对企业高频法律风险点,编制《企业法律合规手册》,涵盖合同规范、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12类200余项风险提示。在开发区、产业园区设立“法官驿站”,定期举办法律讲座,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
(二)构建“多元解纷”护企网络
深化“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共建涉企纠纷调解平台,引入行业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在立案阶段推行“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对涉企纠纷先行引导至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快速转入速裁程序。建立“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调解协议免费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三)推行“暖企护企”纾困措施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对确有困难的企业暂缓执行。建立“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对履行完毕义务的企业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在破产案件中,探索“预重整+重整”模式,引入战略投资人,帮助危困企业重生。对涉企保全案件,推广“保险保函+担保”方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四)建立“数字赋能”服务机制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行涉企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立案、缴费、开庭、送达“一网通办”。升级“法院+不动产”联动平台,实现涉企房产查封、解封线上办理。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模块,自动筛查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推送至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大数据分析,定期发布《涉企案件审判白皮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为此,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审判执行、监督问责、宣传保障四个专班。各基层法院要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院领导要带头办理疑难涉企案件,庭长要承担50%以上的涉企案件审理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司法素养
开展“涉企案件办理能力提升月”活动,组织法官到企业挂职锻炼,邀请经济学家授课。针对涉企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编发《涉企审判典型案例》,举办“商事审判实务”研讨会。建立“法官+企业”双向评价制度,将涉企案件办理效果纳入绩效考核。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涉企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利用“两微一端”推送专项行动动态,制作《法官说“企”事》系列短视频。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走进法院,体验涉企案件办理流程。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对排名靠后的法院约谈主要领导。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检查。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同志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护航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让我们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用规范高效的司法服务、公平正义的审判实践,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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