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区委书记在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强调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加强宣传和执法,确保安全与环境保护,维护居民生活质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区委书记在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区委书记在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下面我提四点要求:
一、超前谋划,精心部署
根据《**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区属于禁止燃放区,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谋划实施禁放以及相关企业退出前后的安排事项,快速稳妥有序推进禁放工作。一要抓好组织落实。各镇街要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根据市政府会议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将"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二要明确任务分工。各部门、镇街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领域、分片区包干,卡实责任,将宣传、管控、查处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三是深入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带队检查,有效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保证"禁放"措施落实到位。
二、精准施策,扎实推进
各部门、镇街,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责任分工上既是独立作战,又不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彼此补位,宁可向前一步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隙。一是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要对我区前期排查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进行重点管控,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立即制止。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市场问题,总的要求是按照"统筹安排、有序退出、安全稳定"原则,在不受"冬奥会"等特殊管控政策影响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20xx年*月底前务必依法完成退出企业库存清理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退出工作,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区公安分局要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巡逻,发现违法燃放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全区公园广场,实行定人、定岗、巡查,第一时间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路面货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各镇(街)要对每个村居、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农历小年、除夕、初一、元宵节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镇街要重点加强巡查管控,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个社区、每个村居,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在每个社区、广场、商业区部署管控人员,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正月初五至元宵节期间,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沿街商店、宾馆酒店的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和劝阻商铺、企业开业燃放。区民政局要全面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想在我区民众心中影响多年,早已根深蒂固,要在短时间打破传统思想作祟,积极接受新规,就要求各部门、镇街加强宣传引导,制造舆论导向,促进禁放烟花爆竹新风俗的形成。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共同响应、共同发力,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禁放工作宣传力度,让禁放政策家喻户晓,让禁放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区民政局要及时向新婚夫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并向其开展《条例》宣传;区教体局要向中小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并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宣传《条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居民小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发放工程建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严禁开工庆典燃放烟花爆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短信,不断扩大社会知悉面;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条例》,自觉劝阻并制止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各镇(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各自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村居委会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宣传引导。特别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居民楼单元,做到每家*封信,每店、每单位*份告知书,确保告知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在辖区内迅速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遵守禁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重拳打击,常态震慑
一要集中开展联合整治。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检查、群租房整治、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婚庆公司等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点,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零储存"。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二要严查私制私存行为。针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活动规律特点,将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异常机械声响的人员,尤其是掌握烟花爆竹制造技术、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前科人员以及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历史镇街作为重点,逐人、逐户、逐村过筛,主动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线索。对非法储存行为,要组织对出租房、废弃厂房、空置集装箱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全面清缴非法烟花爆竹。三要严格存放销毁工作。严谨、审慎、规范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收缴,有效处置销毁工作。对群众主动上交、相关部门收缴的烟花爆竹特别是敏感度较高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要注意安全处置,坚决杜绝抛掷等野蛮装卸行为。工作中,严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存放于办公楼、宿舍区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防止发生问题。
同志们,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源头管控、舆论引导、巡查防守、执法查处,加快推进禁放政策落实落地,努力实现禁放区域内无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目标,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切实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会后,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整个工作期间要确保零上访、零投诉,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