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在xx市“家庭助廉”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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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倡导树立清廉家风,推动社会风气向好发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市“家庭助廉”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xx市"家庭助廉"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干部家属,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及所有干部职工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强度高、压力大,办公室领导干部"白加黑""5+2"工作是常态,对你们多年来,关心支持我们办公室干部,撑起了家里的大半边天,支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长期以来,我们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家属为办公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后方保障。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半年,全市取得了xx成就。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取得这些成效,应该说是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的结果,也得益于各位干部家属对我们市政府办公室干部的大力支持与理解的,xx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你们默默的付出。在此,我再次代表代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及所有干部职工对你们的支持,说一声谢谢,你们辛苦了!

今天,邀请大家来除了当面表示感谢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我们开展的"家庭助廉"活动,下面想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家庭助廉"的重要意义

作为生活中最亲近的人,家庭成员的廉政安全与家庭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家庭是一个社会和国家的缩影。《大学》上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也成为古代吏治的基本要求,从古至今家庭也成为一个人为社会做贡献的修德之发端。中国古代就有不少母劝子廉、妻劝夫廉、兄劝弟廉的典故。其中一个故事说,东关临池司马孟宗在外做渔官时,因妻子爱吃鱼,就把腌鱼送给妻子。妻子却将鱼如数退回,并对他说:"你做渔官,却把腌鱼寄给我,别人如何看呢?"为此,她三年不吃鱼,司马孟宗从此也恪守清廉。当前的社会环境十分复杂,利益主体越来越多;侵蚀公权力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隐蔽性越来越强;是与非的界限越来越难以划分。许多动机不良的人,常常采用迂回侧击的手法,把目标瞄准领导人员的"后院",展开"亲属攻势",达到他们谋取公权力的目的。清正廉洁这个话题,古代和现代内容、表现形式不同,但实质相同。只有时刻借鉴马孟宗夫人恪守清廉这些典故,我们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才能避免被糖衣炮弹击中,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被人所利用,毁了家人、害了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终身遗憾,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几个案例。

(一)20xx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了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案件详情。危金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通过非法倒卖土地获取暴利,家庭财产高达7000余万元。久贪成"精",危金峰甚至练就了通过拎重来估测红包金额的"本领"。他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打造了一个以危金峰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

(二)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的妻子傅培培,曾利用丈夫的权力和影响力说动宁波市某投资公司、某银行宁波市分行为五洲公司贷款共计1483万美元及1000万元人民币。她嘴上唱着高调"我们干部家属是不能经商的",行动上却介绍儿子许某与五洲公司总经理胡教华认识,意图借儿子"做业务"的名义接受"俸金"。在胡教华购买配套设备需要资金时,傅培培和儿子就请许运鸿"到公司看看"。在妻儿的催促下,许运鸿几次带领宁波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前往视察,指示给予资金支持。几年间,傅培培和儿子共获得好处费459万元。最终,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傅培培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江西省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原本很廉洁,为躲避他人送礼,他甚至逢年过节带着全家躲在亲戚家中。他认为这样做既"不失礼"又不伤送礼者的面子。其妻侯水娥却对丈夫的拒贿行为非常不满,"教育"他说:"你怕什么,别人都这样搞,有事我来担,与你没关系。"在其妻的一再煽动下,家庭成员双方共同犯罪。"前门"虚设,"后门"洞开,结果案发后魏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侯水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三)浙江省某建设集团董事长杭某是开化县委原书记王金良贿赂案的关键人物。据王金良交代,仅杭某一人就送给他现金51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1000英镑,基本上都是由妻子代为收受的。王金良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受贿48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他感叹道:如果妻子能够为他挡一下,他也不至于堕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四)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常委、浙江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的妻子黄巨英,在丈夫堕落过程中,同样也扮演了一个"积极助推"的角色。随着丈夫年龄的增加,黄巨英逐渐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紧迫感:"丈夫退休后,人们还会如他大权在握时那样尊敬他吗?"正是看准了黄巨英的这种心理,经营海鲜业务的王某走了"夫人路线"。他先后6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价值约50万元的财物,黄巨英在收受财物后均告知了叶志翔,并向他转达了王某请托。20xx年4月,家庭成员俩分别被温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与六年。

(五)多年来,浙江浦江段47省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吴玉林的妻子陈梅华不断以自己特有的"理财"方式,刺激着丈夫的贪欲。吴玉林自2003年4月开始,担任47省道浙江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在工程建设的资金拨付、工程进度、质量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决定权。有一次,包工头胡某将一张存有20万元的银行卡送给吴玉林后,陈梅华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后续操作:将6万元以每月1分的利息外借,再将万元以每月分的利息借给某公司,其余的钱供家庭开支。2009年,当地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吴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陈梅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二、家庭助廉,家庭成员克服"与己无关"、"与他无关"的认识误区

刚才已经和大家分享了一些警示案例,大家有引以为戒,克服认识误区:

首先,要克服"与己无关论"。有的家庭成员(包括领导干部的配偶)认为,领导干部是组织上任命的国家干部,他能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如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他自己的事,是组织上的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我没有关系。持这种认识的家庭成员,平时对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廉洁从政,漠不关心,置若罔闻。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有这种思想认识,就会在行动上出现家庭责任的严重缺位。有些持这种认识的家属,等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东窗事发",才意识到不是"事不关己",而是事关重大。

其次,要克服"与他无关论"。有的家庭成员认为,对送上门的好处,只要不是索要的,也不是领导干部直接经手的,就与领导干部无关,不收白不收。甚至错误地认为,好处是我收受的,钱是自己处理的,事后也没有向领导干部报告,组织上是不会追究领导干部的。殊不知,党纪国法对此早有规定。持这种认识的家属,其实是一个法盲在自欺欺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明确列为禁止性行为。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什么情况下的特定关系人以共同违纪论处,作出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也作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我国《刑法》还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要定罪量刑。那么,领导干部家属如何防止和克服这些错误认识呢?

一要当好拒腐防变宣传员。作为领导干部家属,要认真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常念"廉洁经",常吹"清廉风",时常提醒、告诫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筑牢其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当好拒腐防变守门员。要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警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每一次诱惑,自觉为领导干部把好家门。要严格教育子女,树立良好家风,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三要当好拒腐防变监督员。要防止监督上的"缺位",该督促的必须督促,不该插手的绝不插手,不影响配偶的工作决策,支持配偶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维护好党员干部家庭的尊严和良好的形象。要把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作为家庭监督的重点时段。既要用心监督,更要有效监督,多采取柔性措施,多关心呵护,营造良好的家庭温馨环境。

三、家庭助廉,要解决"面子过不去"、"心意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难点问题

家庭助廉中最常碰到、最易困惑、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回绝亲朋好友乃至自己至亲的说、请、求助和报答。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总有一些"面子过不去"、"心意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内心矛盾。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心理层面、情理层面上的,似乎很复杂,但事实上判断和解决这些问题却很简单,关键取决于是非标准。毛泽东同志处理亲情友情关系有三个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这三个原则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解决"面子过不去"的问题,须知:一味要面子,终究会丢面子。领导干部家庭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之中,合理请求、正当帮忙、正常交往,要象寻常人一样重情谊,讲感情,以诚相待,热情帮助。但是,如果碍于情面,有求必应,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私利,做出有悖于党纪国法的事,就会出大问题,甚至卷入腐败的漩涡。这样的"面子",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不能要,领导干部也不能给。作为领导干部家庭,每一个成员都要格外注意处理好各种朋友关系,在各种对外交往中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不能越位乱当家,不能赌气要面子,不能把那些歃盟结义、哥们义气、愚昧迷信等社会陋习带到家庭中来,带到生活中来,更不能带到工作中来。

解决"心意过不去"的问题,须知:无原则的心意,既害己又害人。夫妻关系是最基本的家庭关系之一。夫妻间要相互尊重、遇事商量,但这个尊重也是要有原则、有条件、有前提的。凡是关系组织原则、廉洁从政的大是大非问题,都不能让步。反贪拒腐,要有"铁石心肠",不能心太软。不该收受的,要做到"一拒二退三上交"。拒收时,不要作虚假状;拒收后,不能有失落感。否则,过不去的"心意"就成为过不去的关口。

解决"亲情过不去"的问题,须知:有时"绝情"也是真情。人人都有亲情,但亲情再深也要有度,决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决不能以亲情代替原则。一些领导干部家庭违法乱纪、贪污腐败,往往与遗财于子有关。舔犊之情,人皆有之。但该为子女留什么,怎么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林则徐有句名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关心爱护子女是父母的本分,但更要严格要求子女,决不能纵容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作出违法乱纪的事情。要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培养子女优秀的人品、涵养和坚韧不拔的意志,把领导干部优良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传给子女,让他们到实践中去磨炼,去创业,这才是给他们的真正财富。对家中至亲的请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讲清道理,阐明利害关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家庭助廉,要把握好平时与节日、常态与非常态、起初与终止的重要节点

第一,既关注平时,更关注节日。一些领导干部家庭走上违纪违法腐败道路,往往是从收受小恩小惠开始蜕化变质的。领导干部治理家风一定要关注小节,轻视小事则极可能酿成大祸。孩子升学、家人住院、婚丧嫁娶等在每一个家庭都可能发生,在这些事上有些人情往来也属正常。但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往往在领导干部家庭这些事上做文章,与你套近乎、拉关系,打开突破口,最终把你拖下水。因此,有些事情该封锁消息的封锁消息,该淡化处理的淡化处理,挡住各种类型的"小小心意",防止酿成"借机敛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大祸。就婚丧嫁娶来说,领导干部家庭要带头移风易俗,坚决不搞大操大办,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逢年过节,领导干部要效仿党员领导干部牛玉儒同志,严格要求家人"三不准",即:不准开门,不准收礼,不准说情。从小处入手,从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

第二,既关注常态,更关注非常态。"知夫莫如妻"、"知子莫如父",夫妻之间、领导干部与家人之间的性格、志趣、习惯相互是非常了解的,一旦这些熟悉的事物发生了异常情况,就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学会"把脉"和查问,善于从言谈举止、穿着打扮、社交活动、文化娱乐等方面察言观色,了解其思想状况、精神面貌的变化。领导干部夫妻天天生活在一起,作为家属,最容易第一时间发现领导干部的情趣变化,要密切关注领导干部的生活圈、交友圈。大多数领导干部腐败都是从交朋结友、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要格外关注异常之举。

第三,既关注起初,更关注终止。廉洁从政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作为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资格。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要从维护家庭长久福祉着眼,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查自己,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果断制止,重返廉洁从政的轨道。现实中,许多领导干部出问题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几乎都是不自觉地突破了"第一道防线",然后逐步由"小心"到"大胆",由"担心"到"放心",最终滑向罪恶的深渊。慎初是一种境界,但对已经发生问题、偏离轨道的领导干部来说,终止也是一种觉悟、一种勇气。有了这种觉悟,才能痛改前非;有了这种勇气,才能悬崖勒马。

各位干部家属、同志们,家庭助廉,从我做起,让我们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共同沐浴廉洁家庭的盈门清风,让"家庭助廉"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为创造家庭幸福的"小环境"和xx市和谐发展的"大环境"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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